5G企业文化理念中“共生”实现的条件


5G企业文化理念中“共生”实现的条件

我在《5G企业文化理念》中,确立了“共生”理念,当时想到的是企业内的股东、经营管理者、普通员工之间可以共生,企业间也可以共生,企业和用户之间也可以共生,觉得应该是有很强的适应性的。现在看来,海尔的“生命体”理念,淘宝的“生态环境”理念,国外某企业(原谅我没记住名称)的“内部创业”理念,云计算时代的“云协作”理念,都应该不同程度的具有相近的理念。由此看,5G企业文化理念,不论是整体还是单拿出其中“共生”一项,都有极强的向前向后兼容性,应该是具有长久生命力的思想。

现在,在看了姜奇平的《路由定理》一文后,我受到很大启发,决定对5G企业文化理念的“共生”一项的实现方法进行进一步地探究,目前想到的是:

第一,“共生”的实现,首先要保证共生的所有参与成员都能够获得比独立生存更大的利益;

第二,“共生”的实现,要形成一套所有共生成员都能协调高效配合、发挥自组织整合力量的运行机制。(这在云时代、或者路由时代尤其有意义,是将微力量整合成巨力量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