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的“无奈”


  *ST关铝等深市九家公司恢复上市申请获得通过,导致暂停上市公司成功闯关与退市的比例由此前的2:2大幅拔升至11:2。相对于*ST炎黄、*ST创智两家公司而言,这11家公司无疑是幸运的,但对于现行退市制度、对于中国资本市场来说,却并非幸事。

  *ST炎黄等被终止上市曾让市场短暂地“被兴奋”,但*ST关铝等的过关又犹如被泼了一盆冷水。而且,伴随这九家公司恢复上市而来的,是ST股的集体狂舞。监管部门一直对投资者进行勿炒垃圾股的风险教育,但在市场“炒差”的背后,难道说没有监管部门“引导”的功劳?而针对市场的质疑,深交所解释称13家申请恢复上市的公司都是今年1月1日以前暂停上市的,上市委员会审议的依据仍是深交所2008年修订的《股票上市规则》。也就是说,新的退市制度对这些公司并没有约束力,更没有什么威慑力。

  股市“不死鸟”死不退市、僵尸公司横行,以及垃圾股常常遭遇爆炒是A股市场的一大特色,退市制度的形同虚设也招致市场的广泛诟病。事实上,退市制度的形同虚设不仅表现在其本身存在漏洞与缺陷上,同样表现在监管部门在某些方面的“作为”上。

  其实,在上市公司退市问题上,新规实施后首吃“螃蟹”的应该是闽灿坤B。闽灿坤B因为股票收盘价格连续十余个交易日低于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已经踩到退市红线,而且,即使是在其时上市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以及临时董事会上,都没有为保牌采取任何的措施,相反是在为“后事”做准备,当市场都认为“退市第一股”非闽灿坤B莫属时,结果“意外”却发生了。地方部门的支持与监管层的“力挺”,使闽灿坤B最终以缩股的方式渡过了难关,也摆脱了退市的风险。

  在闽灿坤B上演濒临退市闹剧的同时,为了防范类似一幕再次出现,沪深交易所纷纷表态。如两交易所均表示,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大股东增持、公司回购、缩股减资等方式保留上市地位;对于主动退市的公司,两交易所将优先安排其重新上市等。一家上市公司是否该退市还是恢复上市,制度才是唯一的衡量标准。触及标准,按制度严格执行,才是应有之义,否则,制定规则就没有任何的意义。因此,两交易所的表态是值得商榷的。

  为了避免出现大规模的退市,监管部门祭出“新老划断”的法宝,众多暂停上市公司又重获新生。问题在于,在退市新规实施后,如果市场又将产生众多公司退市现象,而且退市制度再次被完善的情形下,监管部门是否同样为了使更多公司免遭退市厄运,摒弃“新老划断”的做法,而采用完善后的新规呢?

  众多暂停上市公司死里逃生说明,退市制度并没有想象中的可怕。而且,从闽灿坤B的退市闹剧、到沪深交易所的表态,再到此次*ST关铝等的“复活”等,足以说明退市制度如何执行,归根结底还是“掌握”在监管部门的手中。实际上,这是以往退市制度形同虚设的根源,亦体现出退市制度的“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