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澳门也实行了官员财产公开办法,香港和澳门所推行的官员财产公开制度,是建立在独立的廉政监督系统之上的,这是港澳地区遏制腐败的根本制度。港澳两地实行的是资本主义制度,他们都能实现官员财产公开,在实行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大陆内地,官员财产公开的事情却长期难产,是什么缘故呢?难道说实行官员财产公开是社会主义制度国家的禁忌吗?当然不能。谁都承认,官员不享有特权,官员的财产应该受到民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这是社会文明的标志,也是实现政府廉洁的基本前提。如果连官员财产的公开都做不到,公众对政府官员的监督显然就无法真正落到实处,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如何体现呢?从这个意义上说,实现官员财产公示是真假反腐的试金石,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建立廉洁勤政的官员体系,将反腐持续深入地坚持下去,也就自然成了一句空话。自十八大以来,省部级高官因贪腐被查处已有十人,可见高层反腐的决心之大。但这样的事后惩处,还是不足以动摇腐败的根基。只有形成官员财产公示这样制度化的威慑和监督,才可能从根本上杜绝腐败。这样的道理不会有人不懂得,但却为何做不到呢?
由于在官员财产公示的问题上许久无法变为现实,在很长时间内,这几乎成了主流媒体的禁忌,客观上构成了当权阶层的软肋。明摆着的事情却做不了,成了老大难和被人耻笑和攻击的焦点,究竟是什么原因呢?我真是有些百思不得其解。有人分析,主要是担心我们的官员财产中有相当多的比重来路不清,会因此给执政党的形象带来负面的影响。这样的担心的确不无道理,但不公布,就能够改变这种负面影响的实际状况吗?这岂不是掩耳盗铃吗?还有人提出了很具体的建议,可以在实行官员财产公示的同时,颁布相关的特赦法令,规定只要是在一定时限内坦白并上缴不合法收入的官员,就可免予责罚和惩处。但即便如此,其实行的阻力无疑是十分巨大的,那些职掌权力的各级官员,怎么情愿将吃到肚里的东西重新吐出来呢?对官员财产公示形成阻碍的正是这些利益相关方,难度大到如此程度,说明其势利之庞大到了如何了得的地步。
李克强总理在表达实行经济改革决心的时候,曾经用了壮士断腕这个词,说明了其坚定的决心和勇气。但在官员财产公示的问题上,其性质关联到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恐怕要下壮士断臂的决心才行,不知这样的决心,我们那些被寄予厚望的高层政治家们,何时能够将其变成现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