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0多年的时间里中国经济社会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就,这一点就连我们的敌人也不否认。
按常理,经济社会越发展其文明程度就越高,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我们取得了如此巨大、骄人成就的前提下,竟然出现了许许多多令人费解的反经济社会发展现象——犯罪率、腐败率、社会不安定因素非但没有降低,反而呈现出攀升的态势。这种现象不能不叫人反思其问题的根源究竟到底在哪里?
笔者经过长期思索得到如下结论——中国政经经济社会的根本问题在于缺乏互补性。
首先先确认一下,一个缺乏互补性的经济体、社会体是不能获得稳定性的,而无论采取多么大的高压态势都做不到。如果要问“为什么”?当然是由于一个缺乏互补性的物质结构是一个耗散的结构了。
那么,什么是互补?如何才能实现互补?当满足了那些条件的情况下属于实现了互补?
大家知道,矛盾、对立是指“要么有我,要么有你”的状态,而差异、对应则是指“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状态,那么,什么是互补?简单地说就是构成结构事物的物体之间的一种“你利于我,我利于你”的状态。可以肯定,这与传统哲学上讲的“矛盾”状态是有本质区别的,而这种状态的本质就体现在构成结构事物的物质之间“既不相互吸引,又不相互排斥”上,而矛盾无疑是“既相互吸引,又相互排斥”的状态。
世界上、宇宙中还有“既不相互吸引,又不相互排斥”的状态吗?当然有,而它不是别的,正是普遍存在于宇宙时空中的电场与磁场的关系。请问,电场与磁场是相互排斥或是相互吸引的吗?回答是否定的。读者不要以为“相互吸引”就是一件“好事”,也不要以为“相互排斥”就是一件“坏事”,而事实上是,一个具有互补性的结构过去,现在,将来永远是一种“既不相互吸引,又不相互排斥”的状态。
其次得确认一下,当今之中国经济社会是一种矛盾的状态,表现为人们不是处于一种相互吸引的状态便是处于一种相互排斥状态。什么人与之相互吸引?当然是既得利益者;什么人与之相互排斥?当然是被挡在“利益圈外”的人。于是,在这个社会结构中便产生了两大集团;再于是,从来不曾发生过的“工农矛盾”产生了——被一个又一个的“物业管理者”雇佣的农民们充当起了管理工人阶级的“领导者(保安)”,而“城管”又成为阻止农民进城销售农副产品、发家致富的“敌人”。实在是太多了。而曾经的街道办事处应当承担责任|工作呢?他们才不管那么多,当然,他们也有自己的职责——选举的工具。
鱼水关系不再有。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变成了领导与被领导,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劳资关系、夫妻关系变成了欺骗与被欺骗,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而在这种情形下,竟然还有人在叫嚣“劳动光荣”!
于是,一个又一个活生生的生命被“光荣”在了2000多米的深井中,而成为铺设不良企业、玩忽职守官员“致富经”的路基;再于是,校长变成了奸婴者,警察变成了摔婴者,白衣天使变成了贩婴者……
请问,谁该为把国家变成这般模样道一声歉?也就不要说谁该为其承担责任的问题。可以肯定,一定是由于其缺乏互补性,而不能把它归罪到某一个政党或某一位领导人的头上,因为这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
那么,如何才能使我们的经济社会获得互补性?考虑到还有下述,这里也就不再赘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