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旅游法》到底震慑了谁?


 新《旅游法》到底震慑了谁?

  一般而言,当一个国家的人均GDP达到5000美元的时候,其旅游业也将得到爆发式的增长。以2012年年末数据为例,中国的人均GDP达到38354元,折合约6100美元。可见,当前中国的旅游业正处于高速增长的阶段。

  纵观历史数据,自1978年以来,中国的名义GDP3645.2亿增长至2012年的51.9万亿元,期间涨幅高达百倍。而人均GDP也从381元攀升至2012年的38354元。于是,在名义人均GDP持续高速增长的大环境下,人们开始热衷于旅游消费。

  在刚刚结束的国庆长假中,全国累计接待游客超过3000万人。从细分数据分析,全国每天出游的人数约为300万人,而高峰时更达到600万人。之前也有权威机构预测,今年的国庆长假旅游接待可达到4.3亿次,创造旅游收入超过2000亿元。因此,国庆长假带来的旅游收入相当可观,甚至是部分地区年底GDP冲关的重要保障。

  鉴于前期长假的负面效应影响,研究多时的新《旅游法》也于今年101日正式实施。值得一提的是,针对国内部分游客长期存在的不文明行为,该旅游法也首次对旅游者的不文明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禁止。根据具体的条文规定,若游客有乱涂乱画等不文明的行为,最高将会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处罚。那么,针对首次出炉的新规定,其实质效果又是如何呢?

  不可否认,新规定对部分游客有了针对性的管理,也减少了部分不文明的行为。但是,从媒体统计的数据可以发现,当前国内的不文明行为仍普遍存在。根据数据显示,国庆长假期间,由媒体曝光的旅游事件为38起。其中,不文明行为占了14件,占比高达40%。以参观天安门升旗典型为例,11万人竟然制造了5吨的垃圾。可见,国内的不文明现象仍有待改善。

  新《旅游法》的制定初衷是整顿当前国内相对混乱的旅游经营模式,以保障游客的切身利益。然而,在新《旅游法》正式实施初期,却存在着不少的乱象。其中,强迫消费、辱骂游客等现象成为长假期间备受社会关注的焦点。

  以香格里拉事件为例,央视曝光了香格里拉导游恐吓游客消费的行为。期间,还爆出“不交钱赶下车、不给钱刀架脖子”等恶劣言语。笔者郭施亮翻查了新《旅游法》的具体规定,其中,第九条强调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显然,从此事件中,香格里拉导游明显违规。另外,针对事件中辱骂殴打游客的相关人员,实际上也违反了新《旅游法》的第十条规定,即损害了旅游者的人格尊严。于是,相关人员的行为已然触犯了新《旅游法》的法规,理应受到严惩。

  然而,从最新的处罚公告显示,“香格里拉旅游乱象”中所涉及的旅行社处以10万元的罚款,停业整顿一个月,而涉事的执法人员也将调离迪庆州执法支队,涉事导游吊销相应证件。笔者郭施亮认为,从此次的处罚力度看来,其警示作用不太明显。由于违法成本低,旅游公司配合部分地方管理者乱收费的现象难以有效遏制。以此事件中的藏民家访项目为例,其强迫每人收取约220元的费用。若每辆车装载有30名乘客,即每辆旅游车实际收取费用达到6600元。也有网友抱怨,一些旅游团的自费项目繁多,一次旅游的自费费用就高达上千元。以此推算,几车下来,10万的违法处罚金就能够回收。另外,相关的执法人员粗暴的行为仅以调离作为处理,也难以看出处罚的警示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笔者通过对亲戚朋友的调查,新《旅游法》给他们最大的印象是旅游价格提高了,但旅游品质却不见有较大的改善。以某朋友的亲身经历为例,虽说旅游团明确旅游期间不会带领游客参观购物点,但是旅游期间旅游大巴往往将车停靠在偏僻荒凉的地方,要求游客自行活动90分钟。而环顾四周,也只有这么几家购物商店。这样一来,虽然旅游公司没有强迫游客参观购物点,但是在90分钟的空闲时间内,游客被放至偏僻荒凉的地方,无疑间接促使游客参观相应的购物点,最终导致价格上升品质不变的现象。

  新《旅游法》到底震慑了谁?目前看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部分旅游机构似乎也找到了新的应对措施。相反,对大部分参团游客而言,新《旅游法》不仅抬高了旅游成本,而且还没有享受到价格上升带来的品质改善。可以这样认为,法律规定虽然繁多复杂,但是最终的执行效率却非常低下。在违规成本相对偏低的大环境下,利益团体联合屠宰游客的现象不会轻易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