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品牌命名的八大原则(五)


  企业品牌命名的八大原则(五)

 

第五,暗示――有好处

 

品牌的命名最好能够暗示产品的属性,告诉消费者产品的特殊属性能给消费者带来好处或有显著的用途。例如脑白金、五粮液、雪碧、高露洁、创可贴等,从它的名字一眼就看出它是什么类型的产品掌上电脑取名“商务通”,消费者立刻便知产品的用途。“商务通的命名,使得它几乎成为掌上电脑的代名词,消费者去购买大多数人会直接指名购买商务通,甚至以为商务通即掌上电脑,掌上电脑即商务通太太口服液是太太药业生产的女性补血口服液,此品牌使消费者一看到该产品,就知道这是专为已婚妇女设计的营养补品同样是国际知名香皂品牌,舒肤佳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与力士就显现出了截然不同的差异。品牌名的亲和力取决于品牌名称用词的风格、特征、倾向等因素。力士这个品牌名在亲和力上却远不如舒肤佳来得直接。力士给人的感觉生硬、男性化,但我们知道,一般情况下,在家庭中采购香皂的大多数是家庭主妇,因此力士这一名称和目标消费者的喜好显然是格格不入的。而舒肤佳则不同,这一名词首先给人的感觉是倾向于中性化的用语,它不但更广泛的贴合了目标消费者的偏好,而且,通过强调两大焦点,给人以使用后会全身舒爽的联想,因此其亲和力更强,能够暗示产品的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