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的公众化、股份化、私有化是一个美丽的陷阱
中国新一轮改革会出现国企“私有化”浪潮吗?
——浅析吴敬琏的“社会主义与否跟国有不国有没什么关系”
作为国家经济的一个最重要的部门,人们对国有企业的争议一直都没有间断过。从改革之初的体制僵化、效率低下,到目前的一家独大、垄断经营,它似乎总是被置于社会法庭的审判台上。在市场化的改革背景下,国企也在经历着改革的阵痛。但不管怎么改,它依然在掌控着国家的经济命脉,依然是国家通过重大投资体现政府经济意图的重要平台。国企的这种独特地位,使不少民营资本在国家资源的竞争性配置中被边缘化起来。它们抱怨国企的独占、政府的不公,并试图通过一些市场派的改革鼓呼来冲破这种投资壁垒。
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革到底应该怎样走下去,是进一步拆分国有垄断经营部门,以形成更有效率、更加公平的竞争市场,还是进一步股份化国企产权,以吸收更多民营资本进入国家经济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
在中国经济体制的市场化改革中,吴敬琏绝对都是一个标杆性的人物。作为国有企业公司化改革的教父,他在改革路径、改革方向上的的思考,常常深深影响着中央高层的一些决策。
在这次三中全会召开前夕,凤凰财经专门对话吴敬琏,对中国的市场化改革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
国有企业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命脉所在。很多人认为改了国企,这“市场经济”就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了。
对于这种疑虑,吴敬琏指出:这里的关键是看我们怎么定义社会主义。如果按照苏联的定义,社会主义的最主要特点就是国有制的统治地位,这当然与市场经济是矛盾的,不能兼容的。我们的新突破是把社会主义定义为实现社会公正和共同富裕,这样也就摆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国有制之间的历史纠结。“所以现在有人说因为有社会主义的前缀,国企就改不成了,我说没有这个道理!”
在对国企改革历程的回顾上,吴敬琏说在96年的时候发生了一次大的争论。争论的一方是北京社科院《当代思潮》,他们写了一个万言书,中心就是讲国企。这个万言书的中心意思就是讲国有制是公有制的高级形式,全面国有制是社会主义必须追求的目标。然后,用这个批判降低国有经济比重、消弱其主导地位的改革。争论的另一方是当时的深圳市委书记厉有为。他在中央党校一个座谈会上讲国有制不是公有制的最好形式,并认为以股权的形式把国有企业卖给公众,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有制。
什么是国有企业的股份化、公众化,其实质就一个“卖”字,通过股份的买卖,把它交给一些私人寡头来经营。
在这场争论中,吴敬琏以自己的《关于社会主义的再定义问题》针锋相对了北京社科院《当代思潮》的说法,认为它从苏联教科书上抄来的社会主义定义是错的,并直言自己赞同邓小平的定义——“社会主义的本质,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在于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从邓小平的这个新定义出发,吴敬琏推演出“是不是社会主义跟国有制的比重大小没有关系,而现在国有制的规模太大了,所以要进行战略重组,国企要退出一些部门。”
在国有企业的改革上,吴敬琏给出的一个基本路径就是依照现代企业制度对其进行公司化改革。
众所周知,现代企业制度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若参照西方的这个制度模板改造我们的国有企业,那么私有化是不是一个必须经历、跨越的改革关口呢?
吴敬琏显然不想纠结于这个私有化的概念游戏中。什么叫私有化?弗里德曼88年来中国,在北京临别时曾给吴敬琏讲过这样一句话,“我想来想去,彻底的公有化就是私有化,彻底的私有化就是公有化。”对于这种概念讨论,吴敬琏认为没有太大意义。
如何把国有企业从私有化、国有制的历史纠结中解放出来,吴敬琏在这次与凤凰财经的对话中讲道:“我还是坚持我97年给中央的那封信里的意见,社会主义与否跟国有不国有没什么关系。为此我去查过《邓小平文选》,《邓小平文选》里就没有这个国有这个词。”
为什么吴敬琏非要坚持这个“社会主义与否跟国有不国有没什么关系”的意见呢?一则他不想继续纠缠于社会主义与私有化的历史旧怨中,他想从中超脱出来;二则他的这种意见也是为国有企业通过自己的股权买卖而进一步的的股份化、公众化、民营化提供了一个理论上的依据。“社会主义与否跟国有不国有没什么关系”,这种意见的潜台词实质上就是可以通过股权的形式把国有企业更多地变卖到公众或私人手里。
从目前社会财富的持有状况上看,哪些人群更易成为这些国有企业的新主人呢?确定无疑的不可能是哪些社会底层的公众,而只能是哪些社会上的权力与财富精英。企业的股份化管理,从实质上看不过是大钱蚕食小钱、大资本通吃小资本、权力精英玩弄社会公众的一种游戏而已。若通过股权的形式把国有企业变卖出去,以实现它的股份化、公众化,这看似更加地公有化起来,而实则却更隐蔽地被一些财团、权贵等寡头们私有化起来。因为只有他们才是这个公众化企业的管理者,是其经营决策的真正主人。苏联解体后,它的国有资产也曾通过股权全民持有的形式而被公众化起来,然而通过俄罗斯权贵、寡头的暗箱操作,哪些被公众化出去的股份到头来不还是被巧取豪夺到了一小撮寡头手里。国有资产的公众化持有,最后变成了哪些权贵、寡头秘密私分、豪夺国有资产与公众财富的一场盛宴。国有企业的公众化持有,看似更大范围地公有化起来,而实则却是一种更小范围的私有化,寡头化。还是弗里德曼说的对,“我想来想去,彻底的公有化就是私有化,彻底的私有化就是公有化。”这却是一个最好的遮羞布、障眼法,而遮掩着哪些社会上层的权贵、寡头操控、豪夺社会大众的财富。
在国有企业的公司化改造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383”报告也献计道:“对尚未实行改制的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和集团公司,尽快实施规范的公司化改造。具备条件的,可实行股权结构多元化,或做出上市安排。”什么股权结构多元化,什么做出上市安排,这实质上就是把国有企业以股份的形式变卖到公众或哪些具有大财力、能操纵众小散户、众小资本的私人手里。
透过这个“383”报告以及吴敬琏的访谈,可以看出中国的新一轮改革对国有企业的私有化冲动,在其中共的智囊圈里也还是挺浓烈的。如果这次三中全会以创造更开放型经济体系、更公平型竞争市场为由,而把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或上市变卖更多地安排起来,那么,就很可能掀起一股新的国有企业私有化浪潮。这股浪潮看似把更多的公众塑造成了国有企业的新主人,而实则不过是一个美丽的陷阱。卖!卖!卖!这种国企改革路径只能是一个短期的强心针,一旦把国企的控制权也变卖到一小撮私人寡头那里,成为他们民营自家的公司,社会主义的皮、社会主义的毛还将焉附在哪里呢!
2013年11月12日初稿于论道书斋 胡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