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希望于新土改


 

  如果我们真能吸取“383”方案的精髓和设计思路,土地财政的问题是能够解决的,房价也有望稳中有降。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即将召开之际,我们读到了国研中心长达万字的“383”改革方案。“383”者,三位一体(政府、市场、创新企业)、八个重点、三大突破之谓也。八大重点中有土改,三大突破中有土改,处理好政府、市场和企业的关系也离不开土改。尽管作为智库,提出的只是改革设想,但本届三中全会的重点就是全面深化改革,而且明确提到。“条件成熟的改革要尽快推出”。因此,“383”还是有很重要的研究和实践价值。

 

  “383方案”的最大亮点是土地制度改革方案。因为土地制度事关国内最关注的两大问题,一是房价,二是土地财政,即事关13亿人民和各级政府。众所周知,十多年来房价居高不下,越调越高,关键就在地价。历次调控,总是把矛头指向房产投机和投资,而没有触动其背后的土地制度及税收制度。

 

  那么,“383”的土改方案能不能解决这两个问题呢?首先,“383”明确提出要“实施以土地为基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注意!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以“土地为基础”,而不是过去我们一直说的全国房产联网。土地为基础,也即土地确权,这里的土地包括城镇的国有土地,也包括农村集体用地,以及农民的承包地、宅基地、林地、房屋等等。从有关报道看,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已完成90%以上,至于城镇土地,本来就在各级政府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手中,相信确权并不困难。

 

  在土地确权的基础上,“383”土改方案提出,“建立国有土地资产经营制度和土地融资制度,改政府卖地为国有土地资产经营”。即成立国有土地资产公司从事国有土地经营,包括土地租赁、转让、抵押融资等等,在经营中按收益向地方政府缴纳土地增值税。这就做到了政企分开。而国有土地的经营收益,其用途和绩效由人大审议监督,并且明确经营收益不得当期使用。这样既抑制了地方官员在任期内大拆大建的政绩冲动,也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了有限的财富。

 

  但是,光靠一点土地增值税,又怎么能补上几万亿元土地财政这个大缺口?“383”的财税改革方案又提出“积极推进以房产税和消费税为主的地方主体税建设”。在“以土地为基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后,相信房产税会尽快完善相关制度,一定过渡期后全面推开。另一个是消费税,我们到国外购物,所有购物小票上都注明哪是“价”,哪是“税”,并且“税”归地方政府所有。而中国现行的做法是在生产环节征收增值税(一般为17%),例如买100元商品,17元就是税。而增值税按地方、中央三七开,即大头归中央财政。“383”方案提出,“按照消费地原则将国内消费税划为地方税,由生产环节改为零售环节征收”。这一条的关键是中央财政愿不愿意自我革命,自减收入,但至少思路是正确的,并且符合国际惯例。

 

  “383”土改方案的原则是,“构建平等进入、公平交易的土地市场。在规划和用途管制下,允许农村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平等进入非农用地市场,形成权利平等、规则统一的公开交易平台,建立统一土地市场下的地价体系”。“在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交易的架构下,对已经形成的‘小产权房’,按照不同情况补缴一定数量的土地出让收入,妥善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对此,笔者个人的看法是,集体土地入市以及小产权房转正,很可能采取“新老划断”,因为小产权房容量巨大,一下子全国推开全面转正,既不可能,也不现实,而是根据先易后难,先试点后推广的做法逐步解决。再说,中国的很多改革在实施步骤上都是新老划断。

 

  如果我们真能吸取“383”方案的精髓和设计思路,土地财政的问题是能够解决的,房价也有望稳中有降。以后地方政府的主要职责将是建设更好的宜居环境,让居民享受更多的公共福利,吸引更多的人来这里居住和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