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迁都动议》提出:严格实行官邸制


    《中国迁都动议》提出:严格实行官邸制

   

      举世瞩目,国人关注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了,值此大事,写首藏头小诗,预以祝贺。

  

  贺兰山高林尽染,

  十万火急西风烈;

  八面来袭乾坤定,

  届商国是大谋略;

  三十功名毁誉否?

  中国梦里云遮月;

  全面推进改开路,

  会当绝顶喜悲切;

  召告天下众苍生,

  开启时代新跨越。

  

  

      按:11月12日闭幕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探索实行官邸制。

       2008年2月8日,我的《中国迁都动议》发表,提出了未来中国应实行官邸制:严格实行官邸制。副司局级以上的领导一律住国家公寓。在任期间住国家的房子,按规定交房租和相关费用,卸任后搬出官邸,国家给予一定的补贴,自由选择居住的地方。
  同年6月,《中国迁都报告》一书部分章节在互联网上发表,就实行官邸制作了进一步阐述(《中国迁都动议》一文是在《中国迁都报告》一书的基础上凝练而成的):

       (八)严格实行官邸制。

   实行官邸制不仅是传承历史,面向未来,与国际接轨的一条重要途径,而且也是缓解新首都人口过快增长,限制官员特权,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现代汉语词典》对官邸的解释:由国家为高级官员提供的住房。官邸制在我国自古有之,国家只对任职的官员提供住所,任职时入驻国家提供的官邸(住所),卸任或调离搬出官邸,新任职搬入新的官邸,退休荣归故里,年迈告老还乡,这一制度就是在民国初中期仍然延续着。新中国成立以后,由于种种原因,致使这一延续几千年的官邸制度未能很好执行,以致形成目前这种不伦不类的、没有章法的、各个阶层都有意见的、给国家造成重大浪费的、干部住房管理严重失控的局面。在国外,以美国为例,四年一届的总统选举,胜选者搬进总统府(连任除外),被新任命的官员同时也随之搬进新任职务岗位所提供的办公场所和住地(部级以下职务国家一般不提供官邸)。落选者搬出总统府,其届所任命的官员(重新提名任命者除外)各自慢散,各回各家,国家根本不用为官员的住房而操心费神投资还不讨好,也根本不会导致首都人口的快速膨胀。美国首都华盛顿,1790年定为首都,1800年自费城迁都至今已经208年。市区面积174平方公里,人口仅50多万。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建都80多年,人口只有30万,其中都是实行的官邸制,在位驻官邸,下台各回各家,轻松自在,亲朋团聚,颐养天年。
      多年来,我国的住房改革从交纳住房公积金到提高房租;从安居工程到商品房上市,从“老人老办法”到“新人新举措”;从“几个一点”集资到银行可以提供专项贷款,凡此种种,不知道有多少专家和工作人员为之绞尽脑汁、煞费苦心,但效果仍是西望长安——不见佳(家)。其特点是,由于高级干部不参加房改,成了一个特殊群体,到后来是群众看干部,干部看领导,领导看中央,中央没招,搞“三清”(清住房、清电话、清用车)。其他好清,变通的办法也比较多,唯独住房问题涉及每一个人,俗话说法不治众。说来容易,实行起来难,其结果是情况人人都清楚,就是无人搭理,无法理顺。
  就目前现状而言,中国的官邸包括会客室、办公室以及办公用具、电话、警卫室、传达室等一些特殊的设施条件,专供高级官员工作和生活使用。过去,只要高级官员不犯大的错误,都是终身制。改革开放以来,尽管在体制上有了较大改变,逐步推行领导退休制,不同级别退休年龄也不同,职务越高退休年龄越高,只有到换届时划年龄线,诸如“七上八下”、“二进三退”,大多数领导干部都要在岗位上工作到退休年龄。就目前体制而言,干部能上能下,还只是一种理论,或者说处于起步阶段。一任高官到某地任职,地方大都为(包括进京的官员)这些高官准备好了“官邸”,这个“官邸”就成了其个人(中南海中的个别官邸除外)的资产(除机关的办公地方外)。调离了这个“官邸”转让或变卖,资金归自己所有,一个高官连续换几个地方,到处都有自己的“官邸”或卖房的收入。即使退休了,“官邸”也成了自己的私有财产,不仅可永久使用,还可留给后代。还有资料显示,一个有29套省级干部住房的大院,现职省级干部住8套,占28%,调离干部家属住2套,占7%,离退休干部家属住17套,占59%,空2套(太大或太旧),占7%。据推算再过五年,基本上就是敬老院了。这个情况在我国恐怕是具有相当的普遍性,现行的“官邸”已蜕变,完全看不出初衷了。所以,这种所谓的“官邸”消耗了国家太多的资源,造成了太多的不公,引发了太多的矛盾。必须痛下决心,在新都的建设和施政方面进行坚决地、彻底地改革。

  著名学者鄢烈山先生说:前几天到香港中文大学去,傍晚时分,有内地的访问学者特意带我走出学校大门(其实无门,只有几根水泥柱子和一块校名铭石)外,去看通往山林间校长官邸的路。他介绍说,谁当校长谁住,离任即搬出。这运作模式跟包旅馆房间没多大区别,也是许多国家民选官员的住房模式即所谓“官邸制”。为什么我们国家的县处级以上异地任职的官员不可以采用这种住房模式呢?我国古代县级及以上的官员都是实行任期制的“流官”,对他们本来就是搞官邸制的。

   他说,如今地厅级官员门许多是异地任职,省部级官员就更不用提了,随时要听从党召唤,“打起背包就出发”。让他们购房既不合理也无必要。往往是包招待所和宾馆里的住套房,那环境也很不方便工作和生活。像人民日报报道的柳州市这档子事,还真让同级别的老干部想不通:凭什么我为党干了一辈子,住房还达不到可以享有的标准,你现任的官员在别处购买有“房改”房,到这里来任职又可以“买”一套超标的别墅?这比“打江山”者“坐江山”更没有道理,只有超级强权逻辑嘛。对“流官”实行官邸制,给纳税人省钱,群众理解支持,老干部们也不会有意见,唯一要解决的是那些官员退休后住哪里。这好办,无论是按一定标准给他们各家一套有产权可继承的房子养老送终,还是只给居住权不给产权都说得过去,这个世界上最不用愁的就是没有不愿意官的人。

  他指出,首都的情况稍为特殊。以前许多中直机关招人时搞户籍歧视,要求有北京户口,理由是北京子弟不用机关提供住房,这种规定将首都视为北京人而不是全体中国人的首都遭到舆论抨击。如今“房改”了,机关若不提供住房,而年轻人凭机关工资在京又买不起、租不起房,确实会造成对外省青年的隐性入职歧视,即居住现实迫使他们更易放弃进京求公职。现在中直机关为公务员提供“经济适用房”和低价的“集资房”,人称“准福利房”,可以避免这种隐性户籍歧视,可以为国家机关在全国选才;但这又显然是利用公权搞特权,走房改的回头路,是社会不公的新表现。所以,折中的办法就是搞“准官邸制”:可以给没有享受“房改”优惠的青年人按职级和服务年头提供廉租房,但不给产权不可买卖。这样做,至少比利用公务员职位“搞腐败”而占有可变现的上百万元房产要公正,也切实可行。

  解决当前的困境,一方面让每一位城市居民(包括现任高官)都参加房改,享有同等的政策,以解决后顾之忧,以便退休后荣归故里;一方面要向异地就职的官员提供“官邸”(只允许就职期间的使用,房产归国家所有),保证其基本工作、生活需求。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形成风清气正的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所以,中国实行官邸制势在必行,而实行官邸制最好的起始点在迁都。笔者认为,通过新都的规划建设,将官邸纳入整体规划的大盘子中,一起规划,一起实施,形成制度,现任高官率先垂范,使这一制度成为改善政府形象,规范国家公务员行为准则的一个创新,必将起到典范作用。同时,要严格届定入住官邸人员范围,把人员限制在最小的范围之内。在首都正司局级以上的领导一律住国家提供的官邸。在任期间住国家的房子,按规定交房租和相关费用,卸任后搬出官邸。搬出后,除了新都之外,可任意选择居住的地方,国家可以给予一定的补贴(古代高官退休后都解甲归田,荣归故里,何况我们今天的领导干部)。这样不仅解决了高官的居所问题,而且缓解了首都人口的增长压力。

   11月12日闭幕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不准多处占用住房和办公用房,不准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不准违规配备公车,不准违规配备秘书,不准超规格警卫,不准超标准进行公务接待。探索实行官邸制。
       这是新一届中央为有效遏制“四风”,解决一些官员“以权谋房”问题的重大举措,应该说开了一个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