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作竞争”的五种模式(五)


 企业“合作竞争”的五种模式(五)

 

第五,虚拟联盟

 

虚拟联盟指两个以上的独立实体,为迅速向市场提供产品和服务,在一定时间内结成的动态联盟。它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没有固定的组织层次和内部的命令系统,而是一种开放式的组织结构。在拥有充分信息的条件下,从众多的组织中通过竞争招标或自由选择等方式精选出合作伙伴,迅速形成各种专业领域中的独特优势,实现对外部资源的整合利用,从而以强大的结构成本优势和机动性,完成单个企业难以承担的市场功能,如产品开发、生产和销售。网络的不断升级推动了虚拟联盟的发展。虚拟联盟的成员可以遍布世界各地。

当共同创建一个市场时,商业运作的表现是合作,而当进行市场分配的时候,商业运作的表现是竞争。竞争不以伤害竞争对手为目的,重要的不是他人是否赢了,而在于你是否赢了。这就是合作竞争所反映的竞争理念精髓所在。未来的企业将日益以合作而非单纯的竞争为依据,企业会把合作竞争视为企业长期的发展战略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