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官无力买断“小三”使用权,或是清官


 厅官无力买断“小三”使用权,或是清官

11月27日晚,有网友发微博称:“日前的深夜,河南省质监副局长姜慧忠从某花园小区一高楼坠亡,姜局长和丰产路公安分局民警郝某共用了一个‘小三’。当时姜正在该女家,为躲避郝,姜翻窗站到空调外机上不幸失足。两官员已婚,事发后郝某以重婚罪被刑拘。”(11月28日《人民网》)

厅官无力买断鈥溞∪澥褂萌ǎ蚴乔骞多名官员共享一名“情妇”的事,在中国并不稀奇,尤其是被称为“天下第一情妇”的李薇,因为和两位数的部级官员有瓜葛而成就了“百亿富姐”美名。李薇最牛叉的,还不仅仅是她能弄到这么多的财富,而是在陈同海、杜世成等案牵扯上她,被羁押多年之后还能“重拾自由”,并且仍然拥有这些财富。

如果该网友所发微博内容属实,那该案应该不算共用“小三”。因为“共用”的特点是几个男人相互都知道这名“小三”还和其他人好,但彼此并不干扰;几个男人更深一层的联系,就是因此结成类似“连襟”的关系,在官场上甚至还相互照应。而姜副局长主动避让“小三”的另一名“情人”郝某,说明姜副局长和郝某对该“小三”并非“共用”关系,郝某实为姜副局长的情敌。

如果民警郝某真的因重婚罪被刑拘,那姜副局长和郝某就更不是共用“小三”了,而是姜副局长和郝某的“小老婆”偷情,因此做贼心虚,不得不冒着生命危险避让。当然,如果郝某长期违反公安部持枪的有关规定,经常持枪和“小三”幽会,也会令了解情况的姜副局长感到害怕,不得不主动避让。

不过从动物的本性看,人类对于“性”一直是怀有“排他性”的,尤其是中国男人。那么,姜副局长理所当然有让自己成为该“小三”唯一性伴侣的要求,而且因为该“小三”还没有名正言顺地和民警郝某结婚,尤其是郝某已有妻室,就为姜副局长实现“排他性”提供了可能。此外,即使为了方便和“小三”幽会,姜副局长也应该有“买断”该“小三”使用权的必要。

从姜副局长和民警郝某的社会身份看,那可以说是天壤之别。一个副厅级干部所占用的社会资源,肯定远大于一名普通民警,因此如果这两人争夺这名“小三”,姜副局长的胜算要远大于郝某;此外,郝某还有“重婚”的把柄握在该“小三”手中,只要姜副局长稍加策动该“小三”,就可以轻而易举让郝某“滚蛋”,使该“小三”变为自己“独享”。

那么,姜副局长缘何没有“买断”该“小三”的使用权,继续让郝某染指“小三”呢?唯一的解释就是姜副局长没有足够的金钱抚慰这名“小三”,无法让这名“小三”死心塌地只和自己一人好。而从这一点来看,姜副局长虽是一名色官,但或颠覆“色官必贪”规律,原是一名清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