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观察:互联网金融面临的五大法制课题


  今年8月,由中国民生银行牵头的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创新委员会成功组织召开了“互联网金融创新法制问题研讨会”,首次从法制视角系统解析互联网金融,与会专家就互联网金融中的相关法律风险和未来法律生态建设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发表看法。

  互联网金融已经十分热闹,尽管它的内涵还有争议,外延尚在延展,但大体而言,无外乎是指以互联网方式实现的新支付、新融资和新财富管理。

  这匹黑马,闯入壁垒森严的金融业,横冲直撞,无往不胜。感到措手不及的,除了传统的金融服务提供者,还有规则秩序的构建者。诸多滞后的具体业务规则无法适用,体系化秩序在新事物面前乱了阵脚。藉此系统规则待建未建之际,笔者认为有必要讨论一下互联网金融各个新领域面临的重大规则问题。

  一、网上支付,亟需确定身份识别的风险分配规则

  新兴支付,是互联网金融的起家之处。支付风险分配的规则,关系到整个支付业的行业生存,对线上支付意义尤其重大。支付服务者风险过大,往往导致从业廖廖,比如欧洲的手机银行,由于十分在意数字签名,导致移动支付业发展缓慢。而我国的问题是,支付业一直缺乏清晰的风险规则,从银行卡盗刷开始,该银行埋单还是消费者自认倒霉,历经二十年未能厘清是非,各法院判决形形色色莫衷一是。第三方支付的壮大进一步放大了规则缺失的负面影响。近期在最前沿的移动支付领域也爆出了风险事件:有持卡人打电话突然断线4分钟,卡内资金从手机银行渠道盗走20万。在网络大盗横行的互联网支付问题上,身份识别的风险分配问题面临持续追问。

  有个解决思路值得借鉴:美国的盗刷诉讼问题不突出,并非因为美国法官英明善断,而是背后有套完整的保险缓释机制在做支撑。可见是非并非解决问题的关键,关键是有效的补偿。

  二、网上信贷,呼唤现代化的担保物权制度

  几年前和大宗商品电商平台合作时,已谈到全盘线上交易的业务需求。大宗商品交易,不仅需要线上交易,还需要线上融资和线上担保,才能兼顾安全与高效。但这一先进的经营模式在担保环节搁浅,因为现有担保物权制度没有回答,线上权利质押该怎么操作。大量的电子仓单和提单想质押不知道在哪里登记,想交付又不知道能否产生有效质权,线上交易只能拘束在信用和保证担保的狭窄范围里,行而不远。

  如果借鉴股票质押的登记制度,电子权利凭证的质押问题不难解决。关键是需要公共服务部门认识到这一问题并着手建设。从长远看,还可进一步考虑把房地产抵押登记等传统担保手段引入线上,丰富网上信贷的担保品种,从根本上打开互联网信贷的适用空间。

  三、征信大数据,需要平衡公众安全与行业利益

  这是个追求精确制导的大数据时代。金融业,特别是手握贸易与金融配套信息的新兴支付机构,抱着最丰富的征信数据矿藏,已在数据挖掘上小试身手。这也是一个高度关注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时代,2012年金融消费者保护局在一行三会先后设立,任何金融机构的发展进步都不能以侵犯消费者的权利为代价。如何既尊重公众的金融隐私权,又提升金融业的行业现代化,考验着立法者的智慧。

  具体说来,有两大法律问题需要回应:一是企业间共享资料的尺度问题。在战略合作、集团管理等发展模式下,如何合法共享客户资源,如何避免邓白氏上海公司涉嫌个人数据买卖的狼狈;二是征信数据共享的范围问题。信贷数据开放之后,何时轮到金融支付信息的开放,何时以何种方式轮到配套贸易信息的开放。立法者如何将完整的金融数据,摆脱个别信息收集巨无霸的私有,贡献给全体金融业共享。

  四、监管精神,重在维持公平竞争秩序

  受到互联网金融严峻挑战的,主要是具体监管规则。在新兴业务面前,有两个观点呼声强烈,笔者也深表赞同,在此重述如下:

  一是对新生的互联网金融尽量减少行政干预,以免扼杀新生事务的创造力。二是构建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公平的竞争环境,促进不同市场参与主体的公平竞争。

  在当前互联网金融参与者多元化的背景下,上述呼声表达着如下诉求:一是可以互联网金融为试验田,尝试放松金融管制。新参与者、新业务模式、新金融产品可以在互联网金融中先行先试,再行推广;二是给传统金融业平等的产业升级机会。包括与互联网公司平等的投资资格,都能设子公司实现风险隔离;平等的业务门槛,同样的系统、人员、管理、资质的准入要求。

  五、P2P发展,需要划清与非法集资界限

  P2P,是现有融资体系下必要有益的补充。它不仅是科技型互联网金融公司的新业态,也是传统银行撮合业务的新机会。但声名大振的P2P网贷,头上悬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就是非法集资。它蕴含着海量民间借贷的P2P,在法律的边缘游走。重庆前段时间实施肃改,一次就有五家P2P平台公司被查处。一旦涉嫌非法集资对平台公司就是灭顶之灾。笔者认为,在对P2P网贷有了积极看法的新形势下,需要增加对民间借贷的容忍度,明示业务“雷区”,结束P2P行业的野蛮生长,帮助该行业合法“上岸”。

  互联网金融需要完善的法制规则还很多,有反垄断的问题、证券化的问题等等。笔者认为,对新事务本着开放宽容的心态,致力于自由平等竞争的法制环境建设,互联网金融必将健康有序。

  (作者:陈珺,吕琦,任职于中国民生银行法律合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