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退休问题


 为何“延迟退休方案”总是令人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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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延迟退休方案”总是令人不满意?

        “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已经写入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近日,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所谓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有三方面内容,第一是有一个预告期,提前几年告知社会;第二要分步骤,可能会考虑从现在规定的退休年龄最低的群体开始;第三,要“迈小步”,以“一年提高几个月”这样的方式,一步一步来,用较长的一段时间逐步完成平滑过渡。

      目前谁退休年龄最低?多为重体力劳动者男50岁和女45岁为最低退休年龄。根据目前现行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按照这一规定,男50岁和女45岁是目前现行规定的最低退休年龄,可能会成为延迟退休政策的先行者。但实际上不难看出,退休年龄低的群体基本都属于重体力劳动者,甚至是失去劳动能力的人。对于这些体力劳动者,延迟退休的影响将更为明显。有的网友指出“对企业实行改制的下岗职工,其家庭经济压力大,子女正在上学,大多数人员工作也难找,在自身生活因难的情况下,还要缴个人养老金,真的是雪上加霜,且身体多多少少都留下职业病,他们生活在社会市场经济的最低层,对于这部份人员,国家应考虑他们能够提前退休,男50岁,女45岁,让他们也感受到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条件下,享受到社会对他们的公平待遇”、“延迟退休是对生产一线体力劳动者的伤害,他们手中使用的工具至少有5斤重,使用机具也有二三十斤重,工作时间没有八小时概念.只有任务,如我父辈从事打隧道到铁路养路工人未满65岁就去逝了.人到了45岁后体力就开使下坡了.身体不好的走路出气是问题.要改变政筞要调研,人民经不起折腾”……

      如果首先延迟退休的是繁重体力劳动者,那么这个方案可以说也是不成功的改革方案。为什么为何“延迟退休方案”总是令人不满意?因为政策制定者没有真正坚持公平原则及真正地尊重民意,他们要么是“媚上”、“媚权”,要么是“欺下”、“欺弱”。搞“一刀切”的延迟退休,大家认为那是变相保护在位者的利益,因为“有权力”的劳动者欢迎延迟退休。正是因为这样,延迟退休的说法一提出,就遭到广大群众的反对。如今,来个180度的大转变,首先让繁重体力者延迟退休,这实际上是让这些“弱势者”勉为其难,因为这些人的体力在延迟退休的年龄段内已难胜任那项工作。所以说,这样的延迟退休方案是失败的方案,是不得人心的方案!

      如果硬要搞什么延迟退休,那么该政策最应该坚持的就是“公平”原则。怎样的延迟退休方案才是最公平的方案?我认为,可以搞一个“一刀切”方案。那就是在现规定的退休年龄,每人再延长5年退休,但每人都不得担任现有的职务、从事现有的工作,一律从事具有公益性质的工作且每人所拿工资都一样,要充分体现同劳同酬。如,可以让这些延迟退休的人从事协警、居委会、志愿者、图书管理员等大家体力、智力都能胜任的工作。这样,既顾及了公平性,又让大家老为所为。如果延迟退休还让他们每人在原有的单位工作,即使一些曾担任过领导职务的官员不担任现职务、只拿现有的工资,那么那些在效益好的企业或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领导也是延迟退休的最大受益者。我举个例子,如果省级党政机关的厅长级干部延迟退休5年,即使这5年他不担任厅长职务,如果他仍拿现有的工资,他得到的收入也会比其他人高出不少。因为,他在担任厅长期间,利用各种手段,如规定获得什么荣誉称号、受到什么奖励长多少级工资,等等,等等,使自己的工资成为全单位最高的人。

      为什么在大家强烈反对延迟退休的情况下却强制推行延迟退休?提出这项政策者的动机是否纯洁值得大家怀疑!

      “弥补养老金不足”是其借口之一,延迟退休是为了缓解养老金的支付压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人多次表态,养老金支付没问题,不仅没缺口,到2012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结余达2.3万亿元。2013年上半年,养老金收大于支,预计下半年延续此走势,结余将继续增加。随着老龄化进程,在退休年龄不变的情况下,过些年养老金收不抵支了怎么办?人社部负责人表示,商业保险出现“收不抵支”就很难运行下去,社会保险则不同,不是以收定支,而是和一个国家整体的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国有资产紧密相联。2011年实施的《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五条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社会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人社部对此条法律解读为:社会保险制度是国家建立并强制缴费的制度,应当由国家信用来担保社会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社会保险基金一旦发生支付不足,出现支付缺口时,政府应当予以财政补贴,承担兜底责任。“想通过延迟退休来解决养老金支付难题,这样的看法是本末倒置。”一些专家也认为,延迟退休的必然性应当是基于人均预期寿命持续延长、受教育年限增长和老年负担代际公平的需要,而不是养老金有支付压力。“如果人均预期寿命与受教育年限不延长,劳动力持续供大于求,即使养老金入不敷出,也不应延迟退休年龄;反之,即使是养老金有结余也应当延迟退休年龄。”

     “劳动力相对不足”是其另一借口。但中国的事实并非如此。2011年,我国出现劳动年龄人口的首次下降。不过,单独年份的微小下降未必改变一段时期的劳动力总量高位。人社部2012年的一份报告认为,在2035年前,我国会一直处于劳动力丰富、抚养负担低、储蓄率高的人口红利期。“十二五”期间,我国劳动力供给将达到峰值,超过9亿人,并会在一段时间内保持这一高位。我国仍是全球第一劳动力大国,也处于改革开放以来劳动力资源最丰富的时期。近年来,东部沿海地区出现持续的“招工难”,这是结构性缺工,有人没活儿干,有活儿没人干。许多喊招工难的企业及其所在地区,是因为设置了不合理甚至是歧视性的障碍,比如工资压得过低、工作时间过长等。据权威部门统计,“十二五”时期,我国每年新增需就业的城镇劳动力在2500万人左右,在宏观经济保持预期增长速度的前提下,城镇每年新增的就业岗位在1200万个左右,岗位缺口每年预计都超过1000万个,不存在“劳动力不够用”的问题。既然存在劳动力过剩问题,就更没必要把法定退休年龄再向后调整。

      但令人担忧的是,如果延迟退休反而会加剧中国的失业问题。“就业形势这么严峻,大学生找份工作这么难,再延退,还让不让人活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基本上是一个萝卜一个坑,老人不退,年轻人彻底找不到好工作了。”网络上、现实中,都有不少类似反对声。2013年,我国高校毕业生高达699万人,今年成为我国“最难就业年”。年轻人找不上工作,却让已到退休年龄的人占着位置再多干几年,这不是开国际玩笑吗?

      鉴于以上情况,所以延迟退休一事值得慎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