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某丢失的是哪一“德”?
近期,受人尊爱的北京电视台台长王晓东不幸因病去世,使著名艺人郭某某在与之最后一搏之后,将自身道德输了个精光。
事起于郭某某的一首打油诗,导致北京台发声明呼吁400家电视台联合砸“纲”。正当郭某某即将沦为马年春晚一缺德的“搁缸”之际,春晚总导演的冯小刚回应称,“我的看法不是特别重要,重要的是老百姓的看法。这个其实媒体也应该搞个老百姓的调查,看看大家的意见。咱们好根据这个调查决定让不让他上春晚。”这一表态足见冯导的城府之深,因为知情人都知道冯导早就是铁杆“保纲”派,只是这次郭某某失的“德”太大,犯了众怒,冯导怕引火烧身,变了个花样来“保纲”而已。其惜“才”之心,可见一斑。对此,但笔者不敢苟同,总觉得把应交给道德法庭的嫌犯交给民众投票,是对民意的亵渎与玩弄。德才兼备须以德为先,要以德论才、依德用才、唯德惜才。
郭某某丢失的是哪一“德”呢?
首先,应该是传统道德。在我国有“死者为大”的古训,连毛主席也在陈毅追悼会上默哀鞠躬,汶川大地震全国为逝者降半旗致哀,都是实证。对死者不敬是对传统道德的挑战;其次,郭某某丢失的还有社会公德。社会上有“人死不记仇”民俗。而郭德纲竟在受人爱戴的王台长英年早逝,亲邻同仁大悲之余利用互联网含沙射影、挟私报复,还贴出大红“囍”字幸灾乐祸。按理,这已不是个简单的报复、失德的问题,是对公序良俗的公然挑衅,是对社会公德的粗暴践踏,是对大众伦理的无理颠覆,完全可以上升至法律的高度,由其家人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三,郭某某丢失的还有“职业道德”。2012年3月1日中国文联九届二次全委会审议通过了以“爱国、为民、崇德、尚艺”为内容的文艺界核心价值观,和“坚持爱国为民、弘扬先进文化、追求德艺双馨、倡导宽容和谐、模范遵纪守法”的《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显然,郭离“崇德”、“德艺双馨”和“宽容和谐”相去甚远,体现的是大腕对职业道德的漠视,对大众价值观的冲撞。遵守职业道德是世人皆知的行为准则,作为面对大众的艺人、名人,由于其显赫的示范地位,理因成为职业道德的楷模。迁就这种行为,拥戴或热捧这种人,就会导引社会职业道德标准下降。
著名史学家司马迁认为:“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是说德,靠才来发挥;才,靠德来统帅。他还说:“君子挟才以为善,小人挟才以为恶。挟才以为善者,善无不至矣;挟才以为恶者,恶无不至矣。”也就是说,道德观念决定了一个人的行为善恶,而才能的大小决定了其善恶的程度。如果一个有才的名人,失去了道德规范的约束,将会造成可怕的社会恶果。
我们对郭某某继续沉迷在错误的道路上很是遗憾,仍期待其认错道歉,消除影响,取得谅解,重朔形象,做一个心胸开阔的艺术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