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乎生老病死:中国医疗卫生透视


 关乎生老病死:中国医疗卫生透视

 曾德强

      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本刊特邀副主编曾德强的长篇报告文学《关乎生老病死———中国医疗卫生透视》在大型文学月刊《报告文学》2005年第12期头条刊发后,产生了较大反响,《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生活文摘报》等大报和南方报业网纷纷进行了连载。作者通过调查研究,以大量生动、具体的实例揭示了“看病贵看病难”的种种内幕和原因,令人触目惊心。借用本刊顾问张会鉴语:“它是安康作家报告文学创作放眼全国并取得重大突破的一个标志。”囿于篇幅,本刊从本期起,分两期刊载。

 

    “人吃五谷生百病”。谁能敢保证自己一辈子没有个三病两痛,一辈子不跟医院和医生打交道?
    如今,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可人们反倒觉得:看不起病了,看病不方便了。看病贵、看病难,是许多人的切肤之痛而又无可奈何。
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庄严承诺:“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议的话题之一便是看病贵、看病难,所提议案、建议、提案,数量之多、言辞之尖锐前所未有。
然而,时至今日,问题依然是问题。那么,它是一种什么样的顽症、疑难杂症呢?让我们来透视一番、把脉一番吧!
    疼死的农妇及严峻的现实
    天气阴沉,寒风飕飕。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五里镇李家湾村一座新垒的坟墓前,一条五十多岁的汉子跪在地上焚烧着火纸,泪水模糊了双眼。“金翠,我对不起你呀……我没钱给你治病,你是疼死的呀……”这个叫陈发成的村民哭诉着痛楚和怨愤,已经泣不成声。
2004
6月,妻子徐金翠开始喊叫肚子疼,他就到后山庙里上了几柱香祈求神灵保佑,这自然无济于事。随后,妻子瘦得皮包骨,倒了床,他这才赶紧借钱捡了一些止疼的药。拖到冬月,徐金翠全身浮肿,最终死在大年初五,临死时嘴里仍在喊着:“疼啊……”“不是不愿看,而是没钱看啊。”大儿子陈清波说,他父亲2004年初得了胃病,进出医院三次,花了6000多块钱,自己也有头疼的毛病,根本就没想过治疗的事。老二陈清峰的媳妇也在同一年为了治乙肝花去1万多块钱,一年之间接连病倒了3个人,哥俩打工挣的、四处借的、能变卖的,早就用光了。生病和治病拖垮了一家人,还拖垮了族上好几家。陈发成弟兄5个,老四是村里的救济户,老幺在外做小生意,老三日子刚刚好过一些,趁着前些年在外打工挣的钱盖起了砖房,可住进去不久妻子就得了肝癌,看病拉了1万多块钱的帐,几个亲兄弟也为了互相接济而更加贫困。
“小病拖,大病捱,要死才往医院抬。”“救护车一响,半头牛白养;住上一次院,全年活白干。”“三天医疗费,一生还不起。”“脱贫三五年,一病回从前。”“小康小康,一场大病全泡汤。”这些出自农民口中的顺口溜,既表达着他们对疾病的恐惧和无奈,也诉说着他们对乡村医疗现状的不满和怨愤。恶疾胜于重灾,贫病形如姐妹!
疼死的农妇只是时下很普通的个例,也许你认为这些“鸡毛蒜皮”的事不足以反映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现状。那么,请看下面一组资料:
    ———卫生部统计数据显示,近8年来:我国人均门诊费平均年增长13%,人均住院费平均年增长11%,大大高于人均收入增长幅度;我国医疗卫生资源仅占世界2%44.8%的城镇人口没有医疗保障,79.1%的农村人口没有医疗保障,48.9%的居民有病不就医,中西部农民因看不起病,死于家中的比例高达60%80%;我国目前的卫生总费用中,居民自费占60%,集体负担占25%,政府投入占15%
———卫生部公布的《2005年中国卫生统计提要》显示,我国的卫生总费用从1980年的143.2亿元急速上涨到2003年的6623.3亿元,增加了45倍多!其中,政府卫生支出从36.2%下降到17.2%,社会卫生支出从42.6%下降到27.3%,个人卫生支出却从21.2%剧增至55.5%,甚至在2001年一度达到60%
———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公共行政系教授王绍光研究发现,2000年,发达国家的政府负担了卫生总费用的73%,最不发达的国家政府负担了59.3%,而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只负担了39.4%。中国财政预算对卫生事业的投入仅占政府总支出的3%左右,,占GDP0.5%左右,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11%2.5%。改革开放初期,中国政府预算支出在卫生总费用中的比重为36.2%,本来就不高;到1990年,下降到25%;到2000年,下降到14.9%,这意味着,在20年时间里,政府预算卫生支出比重平均以每年1个百分点的速度下降。
———《 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卫生统计年鉴2004年》记载,2003年我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622.2元,农村居民的平均住院费用2236元,在农民的人均纯收入尚包括实物收入的情况下,可以说,农村居民如果得了大病,一年的现金纯收入还不能支付住院一次的费用。
  ———全国人大代表、徐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主
医师郑大慈在人代会上说:“现在日子最难过的应该是乡镇医院,由于缺少发展资金,技术力量和设备都成问题,乡镇医院很难留住大学生,留住人才,好医生来了又走了。这种现状将会引发什么现象呢?苦了广大农民了!”目前医疗资源80%在城市,只有20%在农村。郑大慈认为,乡镇医疗资源的匮乏,使得农村老百姓无法做到就地就医,还是要往大城市跑,这在很大程度上加重了他们的负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很多,预计达30%左右。  
———来自《北京娱乐信报》的消息说,江苏省城市经济调查局近日对无锡、泰州、盐城、淮安600户中低等收入水平的城市居民家庭进行了一次专题调查,结果表明:92.8%的家庭都认为“看病太贵”。这项调查对象又是收入相对稳定的城市居民,竟依然有九成以上的被调查者有看不起病的忧虑,假若这项调查放在较为贫困的中西部省份,尤其是尚处在温饱线之下的农民,那么结果可想而知。
 
———2005526日《中国经济时报》报道,有几个数字及其代表的事件之间的逻辑关系,真是奇妙难解,简直要让人挠破头皮。自1997年到2004年,我国药品降价16次,而1998年至2003年每次降价后,我国居民平均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分别上涨了57.5%76.1%。这便是“药价降下去、费用涨上来” 的怪现象。  
 
———据卫生部调查,2000年平均每所部属医院的诊疗量为114973人次,2003年减少到109577人次,下降了4.7%,而医院的总收入却由1901万元增加到3231万元,增长了70%。可见“就诊人数减少、医院收入增加”并不是什么奇闻。
———20世纪80年代初,世界卫生组织把中国的合作医疗称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典范”,仅仅相隔20年,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却把中国列为卫生系统“财务负担”最不公平的国家。在对全球191个成员国进行的卫生绩效评比中,中国排名为倒数第四位。尽管这个排名引起争议,但还是和普通百姓的感觉有着高度契合。
———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2005628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指出,2001年以来,卫生部和北京市所属10家医院收取药品和医疗器械厂商等支付的各类折扣、回扣等约3亿元。其中,医疗检查多收费825万元,药品多收费302万元。2003年至20048月的部分医疗收费项目,已发现违规多收费1127万元。
———2004年医疗服务行业纠风专项治理情况表明,截至200411月底,全国医务人员当年上交“红包”总金额约为1243.5万元,卫生系统查处收受“红包”问题300件,229人因收受“红包”受到处理;上交回扣金额约为1922.4万元。(这组数字所反映的“红包”问题当然只是沧海一粟,实际情况当然比这严重得多。)
这就是现实,这就是不容回避的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严峻现实!这就是我们必须正视、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平价药店撕开行业黑幕
    药品从生产厂家到患者手中,无论是经过医院还是零售药店,一般都逃不脱9大流通环节中或明或暗、或直接或间接的层层加价:生产企业———买断总经销权的大型批发企业———全国各大片区或省级代理———地市级代理———医药批发公司销售商———医院药事委员会认定科室上报的采购计划(或向零售药店支付进场费)———医药药剂科科长(或零售药店配送中心)———医生(或零售药店店长)———统计药方的统计员(或零售药店店员)。药品是块肥肉,除了要养药厂,还要养医院、药店和各级销售代理,最后到了老百姓手里价格自然就高得离谱。
    对医药生产企业来说,药品的利润是较低的,而这些药品一旦流通起来,价格就像猛然遇热的温度计直往上冲。有的药品的出厂价并不高,但从出厂到患者手中,却平均涨价竟达10倍,个别的甚至是20倍以上。例如,一瓶出厂价只要4元的氟康唑,卫生系统招标价达到25元,卖到病人手里就涨到了76元。
    药品的生产、流通环节存在着太多的黑幕,医疗卫生行业存在着太多的弊端!
    这些内幕,只有那些做医药的人知道,局外人是被蒙在鼓里的,即使有所耳闻、有所感觉,也是雾里看花,不明不白。
    老百姓早就知道一句俗语:“黄金有价药无价”;但是面对这种新情况新事物也难免有些迷惑:那些药品真的就值那么高的价钱吗?
人们期盼和呼唤着货真价实的药品。平价药店应运而生了。
所谓平价药店,是指药品价格通常低于传统药店的大型药品零售超市。它显示出定价合理、经营诚信的理念,以及百姓对这类药店经营的一种评价及肯定。传统药店经营者采取的是小批量、少品种、高毛利的方式,而平价药店采取的是大批量、多品种、低毛利的策略。 
    平价药店最先诞生在长沙等地。随即,它便像一股旋风刮向我国一些城市。
      2002
年底,长沙老百姓平价大药房进驻西安,打出比“国家核定零售价降低45%,并仍有10%利润”的大旗,使西安市民几十年来第一次意识到药品“价格泡沫”之大,药价原来可以这么低!有人直接提出:平价药店能够诞生,而且能在全国十几个城市开花,无疑是对药价监管部门的一个讽刺。政府部门没有实现的事情,平价药店却实现了。平价药店的出现,不仅给老百姓带来了真正的实惠,而且彻底撕破了长久隐藏在患者目光背后的行业“黑幕”。
     
药价虚高!
     
药品价格虚高,是指药品实际出厂价与批发价、零售价差距过大。我国药品销售中普遍存在高额折扣,有的甚至达到50%。虚高的药价不仅农民和城市居民难以承受,就是工薪阶层一般官员也叫苦不迭,望医望药却步。小病不就医、大病不住院,已成为一种“全民不合作”的“抗医运动”。“卖药的,劫道的。”这个有点极端的说法,折射出人们对虚高药价深恶痛绝的心态。 
以前,人们只是感觉到药价虚高,但究竟高到了什么程度,心中并没有谱,就像面对一个罩着面纱的丑八怪。如今,平价药店的出现揭开了这层面纱,使之清晰可见。数字可以计算出来,如一种叫门冬氨酶酸钾镁针剂,原来每支卖9.6元,在平价药房却只有0.4元,价格相差24倍。这还了得!就说身边的一个事例吧:笔者的同事小王20053月因牙疼去安康市某三乙医院就诊,医生给他开了倍宗等两种消炎药,到药房一划价,是128元,把处方拿到长寿医药连锁超市,却只花了25元就买到了同样的药。 
    价差就这么大!
    消费者纷纷涌向平价药店购买平价药……
    越来越多的患者购买药品选择了药品超市。医院的处方出现外流现象。
    在医院买药放心,这点不用医院说谁都明白,可还是有患者拿着医生处方去外边买药,因为他们不愿当冤大头。医院药价高,不是高一点,而是高得让老百姓看不起病、不敢看病。一位姓
杨的先生对笔者说,半年前,他的小孩患了病毒性感冒,在一家医院打了三针花了200多元;不久又感冒,经化验仍是病毒性,于是他拿着医院的处方到邻近小区诊所打了同样的三针,却只花了不到100元。处方外流,是对医生劳动的不尊重,有一种“医院种树、药店乘凉”的味道。但问题是,医院药价那么高,医院又尊重过患者吗?这就是市场经济,患者有选择的权利。处方外流现象不是独立存在的,是医疗保障体系不完善、资源配置不合理造成的。现在政府财政给医院拨付的经费只够支付部分医务人员的工资,有的只够支付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相当一部分医务人员的工资及医院业务支出只有靠医疗技术性劳务收入和药品收入承担,其中劳务性技术如护理费、挂号费收入是十分有限的,那就只好抬高药品价格以增加收入,补充医疗技术性劳务收入的不足部分———这即是“以药养医”的实质。如果处方外流严重,影响到医院的生存和发展并非骇人听闻。难怪一些医院里冒出了上不得桌面的“暗号处方”。医、药分家喊了这么多年一直没有实施,主要原因就在于,没有了药的利润,医院如何生存和发展?
    平价药店的出现,无疑是对我国医药流通领域放了冷枪,给医药市场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它告诉人们:药价其实不应该那么高,药品流通体制中的问题已浮出水面,对深层次的病灶该对症下药了!但是,现行的流通体系形成的一股强大的垄断势力,使得既得利益联盟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并不愿意接受药品降价。平价药店在全国不少地区所受到的“婆婆打板子”、同行联合绞杀、厂家“断奶”,甚至威胁、恐吓等,已充分说明这一点。业内人士估计,我国药品销售量的80%在医院,因为大量的药品消费者是住院病人,亦即80%的药品是由医院控制让患者消费的,所以由患者自主购买的药品只占20%。如果药品流通的情形在公立医院得不到改变,零售市场对虚高药价的影响终究是有限的。 既然平价药店颇受百姓欢迎,政府就应该对其在政策上给予保护和支持。但愿平价药店越办越多,一路走好!
    药品“价格链”藏玄机
    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药品消费者(患者)是药品购买主体,但对药品购买的选择权却基本掌握在医生手里,患者处于相对被动的位置,不可能因为药价高或药量大不听从医生的诊治而不购买药品。按一般市场经济规律,应该是质优价廉商品受欢迎。一般商品可以用价格来调节其需求,供求关系也可引导价格波动并使之趋近于商品的价值。但药品交易的末端消费者不能拥有充分的选择自由,决定了价格对药品的市场需求影响甚微,药品价格即使虚高数倍,消费需求也不会出现大的变化。药品消费的被动性和药品经营的特殊性,决定了它不是价格越低越好卖,而是越贵越好卖。 
    如今,全国各药品生产企业的成本不再是以前的固有模式,新药开发费、市场推广费、广告费已在成本中占据很大份额。由于其专业性强等多种因素制约,物价部门难以了解和掌握药品生产过程,测算出药品实际成本,药品的真实成本对广大消费者来说更是一个谜。由于价格主管部门不知其详,确定零售价往往会被药厂所左右。生产企业虚报成本,虚高定价,给药商留下巨大的利润空间。按规定,成本加15%利润是批发价,批发价再加15%是零售价,但眼下药品定价的规则是“反弹琵琶”:药品生产出来后,厂家先定零售价,这个价格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医保目录药品)。零售价除以1.15,便上溯到批发价。如药品零售价115元,批发价便是100元,成本价应是87元,但其成本绝不会是87元,利润绝对数倍于15%为了给“公关”留出足够费用,药品生产企业把药品零售价定得很高,即便药品招标时,各竞标单位也保持默契,把中标价维持在只比批发价低5%20%的高度。中标药品进入医院后,按照国家发改委规定,医院可在中标价的基础上顺加15%,作为药品在医院的销售价。这15%的利润是医院的合法收入。
    不久前,河北省某医院作出规定,将进医院的29种新药价格全部下调15%。医院院长说,其实下调20%利润都很大,调到目前程度只是考虑到这些药品全国一个价,调得太低没法给其它医院交代。
    出厂价、批发价、中标价、零售价、法定医院价、患者终端价……药品“价格链”就这样形成了。它隐藏着无穷的玄机。招标采购曾经发挥很大作用。陕西省安康市通过药品竞价招标,绝大多数药品在中标基础上制定的药品零售价格都低于政府定价,有的药品降价惊人。例如奥美拉唑,定价是每盒105元,而一次招标后最高零售价为每盒20.4元,降价幅度达74.86%。但随着医疗机构药品招标采购的深入,一些医药生产企业往往采用独家投标、更换药品包装、改变药品计量单位、改变药品名称等方式回避招标采购,目的是为了维持虚高的药品价格,从而削弱了招标采购在降低药品价格方面的作用。有时,招标采购不但未能制止药价虚高、遏制公立医院的回扣,反而为医药代表行贿提供了物质“保障”,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成都检察机关日前查处的一起医疗腐败案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有一种名为“典沙”的药品,每支出厂价为13元,招标中标价为每支33元,每支利润高达20元,利润率200%。而在此案中,“典沙”药商给医生的处方回扣费是每支810元,另给科主任1/支,药房统方费1/支,扣出这些回扣支出,医药代表仍有每支8-10元的利润。安徽省直医疗机构第八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招标类别是心脑血管类药和消化类药,共有55家药品经营企业、587家生产企业的1464个品种参加投标,结果有695个品种的投标企业不足3家,只能进行议标,结果造成招标价格过高,甚至超过市场价格。
    地方保护主义“助纣为虐”,也是药价虚高的原因之一。一些地方政府企图通过“高定价大折扣”打开市场,增加财政收入,发展地方经济,因而对药厂虚列的成本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一点值得体谅,目前的政策是,“医保”目录之外的药品均由企业自主定价,物价部门即使想“作为”也奈何它不得。虚高定价在“变脸药”上表现得最为突出。为了追求更大的利润,药厂将一些廉价而疗效好的药品改头换面,按“新药”重新申报定价,在医药界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改头换面的方式多种多样,有的在不改变药品成分及含量的情况下,仅通过改变药品包装或者名称来提高价格;有的在药理作用及临床适应症没有任何改变的情况下,通过改变剂型、规格等达到提高药价的目的。某种药品不是降价了吗?换换包装和名称就是了!相同成分的药品换一个商品名很容易让患者误认为是另一种新药,其实,就像馒头和面条,它们都是面粉做的,营养和功能都一样,只不过是形状和味道不同而已。做药就像做手机,手机价格一直在降,但总有高价新产品推出。你降低我这个药品的价格,我马上就推出一种“新药”。
从事医疗工作30多年的全国政协委员、解放军150医院院长高春芳,在2005年“两会”审议时说:只要换一个名字,一些厂商就敢把药卖出比成本价高几十倍甚至几百倍的虚高价格。
    诚哉斯言!例如:治疗头痛感冒的阿司匹林,原来价格约每100.3元,更名为“巴米尔“后,价格竟升至每106.3元;几元钱的氟哌酸成分不变,换个包装就变成了100多元一盒的“新药”;某品牌川芎嗪注射液,原价仅为0.44元,但做成输液剂型后,价格竟然升至35.8元;换包装后每次服(1袋)6克,每盒(10袋)14元。海南省某药厂乘药品降价之机,将同一种药挨个换名猛打广告,提高价格,以“新药”身份再现市场,消费者上当不轻,从而造成功效基本相同的药品价格相差悬殊。例如,调价前的环丙沙星,零售价仅为16.2元,不少生产厂家出厂价仅为1.8元,医疗机构实际进价不足2元,而调价后同类药品名为“特美力”的价格为144.9元,名为“西普乐”的为150.65元。真可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这样我们就明白了:虚高定价是厂家、销售商和地方保护主义作怪的结果。 
    药厂生产“变脸药”,意在对付政府的药品降价政策,谋求高额利润。但客观上不仅给消费者带来价格负担,而且造成一药多名(有的药少则三四个名字,最多的有20多个名字),会给患者带来吃错药的危险。全国每年因吃错药而住院的病人达200多万,其中一些死于非命。
    “公关”费与“冤大头”
    “公关”的含义可谓丰富多彩,药品流通领域尤其突出。药品经销中的高利润,吸引力极大。我国药品批发企业由改革开放前的2000多家,发展到目前已达17000多家。过多过滥的药品批发企业竞相向医疗单位推销药品,药品市场竞争中出现的折扣现象也就不足为怪了。事实上,一些厂家将药品交给医药公司代理时,价格并不高。在药品零售价中,出厂价约占二成、中标价会达到八成,药商拿到的六成中,除了商家的成本和利润外,留出的是各种“公关”费用。“公关”范围也不得不“与时俱进”,扩而大之。过去,药厂、药商“公关”的对象只是医院的院长、药房主任、临床医生、药剂科科长等。现在实行药品招标,政府的本意是增强招标采购的公开透明,但由于大量管理机构的介入,导致环节增加,招标办、卫生局等相关人员都可能会列入“公关”对象。 
辽宁一家药厂派驻陕西的医药代表
先生说,从事这一工作虽然只有一年,却遇到了药品销售过程中的种种怪现象。这些现象不只是发生在他身上的个案,而是普遍存在于整个行业,甚至很多东西成了约定俗成的行规。药品要想进医院,就要用金钱开路,首先要取得院长的同意和药房主任的支持,还要经过药事委员会的通过。在许多地方,这些支持都是要用钱来做后盾的。不用钱打通这些关节,药品疗效再好、价格再低都难以进门。这叫“门槛费”。最麻烦的是药事委员会。对于药品的采购来说,药事委员会的委员们具有一票否决的权力,至少要有一半以上的成员为厂家美言,才有可能取得药品进入医院的“绿卡”,否则就可能前功尽弃。所以,这个环节花的钱最多,也最费心思。一种药进了医院,医药代表还不能高枕无忧。没有医生开药方,药就会一直压在药房里,跟没进门差不多,因此还得到医生那儿去打点。圈内称为“临床费”。有的是根据他们开药的数量按一定比例提成,有的是一开始就商定好一年下来给多少钱,其进项往往比工资收入还多。这种现象被称作“笔杆经济”。对医生开处方的情况要获得确切数字,还需要药房帮忙。当然,这个忙不能白帮,一个药方12元不等,这叫“统方费”。医疗机构在药品消费选择权上具有一定的垄断性,消费者只要进了医院,对药品的选择权基本就被剥夺了,给你开什么药你就用什么药。
    “药贩子”的收入一般都很高,但一位有着近十年药品推销经历的销售员小李却说:“如果可以重新选择职业,我绝对不会再做药贩子了”。他说了一件有趣的事情:前年夏季他家里有急事,回去了一趟,第二个月到“有业务联系”的医院一看,他的药品几乎一盒都没动。医院里好多大夫见了他的面第一句话就是:“哎呀,我们以为你跑了,所以不敢开你的药品。”弄得小李哭笑不得。他说,“给大夫和相关部门的回扣,必须如数、按时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给人家,不然你的生意就没戏了,因为同类产品繁多,大夫选用药物的范围很大。所以哪个厂家回扣多、支付及时,他们就选用哪个厂家的药品。”
    医疗行业已连续三年入选“中国十大暴利行业”,这是一个患者说不清道不明利润空间有多大的行业,也是一个没有人能够讨价还价的行业。
    据业内人士说,完成一个医院的“公关”,所需费用不等,三甲以上医院没有二三十万元不行,一般三乙医院也得花20来万元,县级医院和一般的小医院得花几万元,至少也得要几千元。
    药商把药品打进药店也要花许多钱。首先要给进店费,接下来要买通部门经理,其次还要交“柜台费”,要给柜台负责人好处,要给柜台营业员“促销费”。药店药品那么多,没有好处营业员就不会特别卖力地帮着推销,但不给是绝对不行的,这是规矩。 药店的规模大小也决定了药品进店费的多少,几百元至几千元不等。
    药品回扣是医院一项重要的灰色收入。回扣分为明回扣和暗回扣,明回扣就是医院和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建立业务来往时,双方就有约定,医药公司按销售量支付医院回扣;暗回扣更为隐蔽,是针对药品公开招标采购而言的,同一类药品,中标的可能有好几家医药单位,医院买谁不买谁的随意性很大。很多贵药和便宜药的药效完全一样或差别很小,由于进便宜药赚头不大,医院不愿采购便宜药,所以同一种药品报价低的医药公司不仅不占优势,反而很少有人理睬。价格低不仅不能成为优势,反而会由于无力“公关”而被淘汰出局。
    为了提高各自药品的销售量,医药公司之间就展开了竞争,而竞争的手段之一,就是向医院提高药品的回扣率。药品公开招标采购是为了杜绝药价虚高、暗箱操作问题,但这一目的并没有完全达到。
    医生个人索要药品回扣几乎是公开的秘密。据河北省某医院一位负责人说,新药是医生吃回扣的“主战场”。所谓新药,就是医院还没有使用过的处方类药品。目前新药定价都很高,比如某种药品,其效能和阿斯匹林相同,但其价格却是阿斯匹林的10多倍。这么大的利润不仅仅只落到厂家,医生通过回扣也分享了一部分。据业内人士透露,一个在省级医院工作的外科、骨科、妇产科、内科等西医临床科室的主任,每个月的促销收入(回扣)均在2万元以上。有些促销人员甚至和一些名医同时上下班,陪伴在其身边,进行督促。所谓的新特药便是药商经营的重点,这也是很多患者经常购买一些从未听说的药品的缘故。医生能取得高额回扣,就有更高的积极性采用“新特药”,努力为医院为患者“服务”了。当患者进医院时,医生热衷开的药并不是疗效好、价格低的老药,而是价格昂贵、疗效却大致相同的新药。这就是“公关”的效果,也是很多人抱怨医院收费太高、有病不敢治的原因之一。
    据一位医药代表透露,一种普通新药在经过医院这一中介时,医院和医生以及医药代表,大约可提取零售价的一成多甚至数成。依照“羊毛出在羊身上”的定理,这部分钱最终会算进药品的成本里,转嫁到患者的身上。
    回扣的出现至少有十多年历史。因内部举报医生吃回扣而成为“名人”的四川开江县医院原外一科主任肖启伟说,开江县医院1993年就存在药品回扣现象,那时候叫“优扣”,即医药公司将医药收入的一部分返回医院。当年,全院共进中西药255.01万元,发票开的 “优扣”是2.71万元,占1.2%。到1996年,“优扣”所占比例达到31%,最高达到35%。不过,那时的“优扣”多是院长一人所得,至少20%以上卷入私囊。1998年,活跃在市场上的“药贩子”开始进入医院,直接与医生搭上了线。肖启伟说;“哪里有明显高出市价的药品,哪里就存在药品回扣。”
     
门槛费、临床费、统方费、赞助费、柜台费、促销费……当一般患者眼巴巴地望着“大处方”上的“天价”瞠目唏嘘时,怎能想得出它有那么多名目!这些五花八门的名目,至少占药品零售价的30%。一位业内人士告诉笔者,一种药品如果出厂价为12元,那么零售价10元很正常,但生产企业通常只有10%的毛利,其余89元的利润都被流通领域“吃掉了”。
    “公关”费用非常高昂,原因在于需要付出的回扣太多,需要打点的环节太多。
一切费用,药价“买单”。而实际上患者才是“买单”的冤大头!
医生自曝收入内幕名目繁多的回扣的受益者,除了医院集体便是医生个人。医生的收入对很多局外人来说都是一个谜,笔者也想探知一二,但是,由于本人“刺探情报”的本领不高,得知的内情总是一鳞半爪。新语丝网最近披露的《谈谈国内医生的收入以及医院的黑幕》一文,令人大开眼界。这是上海某医院一位署名为“手榴弹”的主
医师道出的内幕。
    “我现在的收入是:月工资收入2600元(税后),奖金一般在20004000元之间。年收入大约是7万元左右。”他说,“我爱人是内科医生(主治医生3年)。以前一直在急诊,奖金大约2000多元,在内科系统是很高的了。工资1100多元。年收入在2万到3万之间。由于长期急诊,把身体搞垮了,得了频发室早,现在回病房,在各病房轮转。从而我知道了病房的灰色收入:呼吸内科和神经内科,药品回扣比较多,大头,多的时候可以拿到5000元。心内科,做导管是大头,但是只有几个主任级的人拿,多数副主
医师和所有主治以下的小医师都没有份。其他专科都很少。一般在200元。红包也就是几百元。顺便说一下,神经内科以前主要是主任拿,其他人都拿不到。后来换了个主任,大家一起分,才发现原来有这么多。但是这个主任干了一年多,就被排挤走了。跟不遵守游戏规则也有一定的关系。”
    “现在上海搞医保,每张处方不准超过250元(急诊),我所在的科室不准超过156元,所以想开有回扣的药也比较难。”(由此看来,政府的管理是起作用的。)
他说:“由于我求职了好几次,所以对各地医疗的情况知道得比较多一点。据我所知,现在在中国做医生,收入与水平不一样,与职称的关系也不大。”从他与同学和同事交谈的情况来看,大致可以分以下几种:
    1
、牛皮大佬级:年收入大约在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这个级别的人主要是指掌握尖端技术的专家,估计全国只有100来人左右。
    2
、第二梯队:年收入20万元至50万元之间。指脑外科医师、做心导
管的教授、做肿瘤的教授、做关节镜的骨科医师、做前列腺电切的泌外医师等,当然更多的是心很黑的科主任一级的人。估计全国有1万人左右。
    3
、第三梯队:年收入8万元至20万元之间。这是大多数,一般大科室的主任、有博导头衔的教授等。估计这一档次的人数以十万计。名声好点的三甲医院的普外、妇产、麻醉、眼科等行业的主
医师、副主医师基本上都可以进入这个行列。 主治医生是临床上的主力军,收入并不是很高。少数人在第三梯队,多数在这之下。医院内的穷人也不少,如护士、中医科、康复科、病理科、输血科和检验科等科室的医生,基本没人送红包。不过鱼有鱼道,虾有虾道。如检验科的主任可以靠吃试剂的回扣,大医院的病理也有一点,但是不多。骨科医生是另外一个很特别的代表。除了工资奖金红包外,一次性器械的回扣是大头,远远超过前面几项的总和。 文中对医生的收入结论是:“同一医院的差别很大,同一级别的差别也很大。不同的专业差别很大,不同的医院差别很大,不同的城市差别更大。大到什么程度?1030倍之间也是很正常的,主要看你怎么样做。”
    “但是我还是收过病人的红包,虽然不是很多,也失去说别人的资格。只想对大家说,你的亲友就诊时送不送红包,对医师处理好不好一点关系都没有,唯一区别是服务态度会有所不同。手术其实都是一样的做。”“手榴弹”坦言,“我收时坚持四项原则:穷人、绝症患者、很要好的同事和领导介绍来的病人不收。但恰恰是后三种人构成了送红包的主体……从送红包的大小也可以看出各行业的污染程度:我在广东时,有个法官送了两千,他唯一的要求就是要我帮他母亲出院,不要做手术了(也是可做可不做的那种)!另外,有一个中级法院副院长结婚多年,他老婆看了好多医生都还是生不出孩子,我帮他们介绍了一个很优秀的妇科医生,生了孩子后,他送了我一台洗衣机,一直用到现在,蛮好的。这是我从医以来收受的最大红包,而且没有任何风险!真的是使我感到非常意外。我的专业属于大众化的那种,2000元以上的红包在广东那么黑的地方也是很罕见的,手术的病人反而没有给过这么大的。” 
    县级医院医生的收入,与大城市比起来就错远了。不同的岗位、不同的专业之间差别也很大。当然,这差别主要体现在回扣和红包上。乡镇医院医生收入的境况就更糟了。这位大城市里的医生回到家乡帮忙做手术时发现,在这近5万人口的镇里,就这么一所卫生院。最高档的仪器是一台在省城里早该淘汰的B超,他看了一下,真正的“雪花飘飘”。还有一台X线机。卫生院全年的毛收入连同下拨的财政拨款,加起来一共是130多万,要养活50多人。病房里空荡荡,床已经很旧,被单基本上都是破的。从医院简陋的设施和医护人员的精神面貌来看,医生的收入肯定很低。他说:“手术虽然很成功,但回到上海后,我还是后怕不已。所以说,中国的医生收入,如果不加上定语,说是那一级的,对多数人来说,是绝对不公平的。”
    除了院长、副院长、药剂科长、药事委员会成员、后勤科长等大家所熟悉的临床一线人员外,还有这样几个黑手:器材科长、保卫科长、伙食科承包人、手术室护士长、人事科长、财务科长等。他们都可以凭借自己掌握的权力捞到好处,有的富得流油,“关键是看你心黑不黑。” 
    医院内部人士提供的情况,不仅披露了许多鲜为人知的医生以及其他医务工作者收入的黑幕,而且反映了我国医疗卫生严重存在的重城市轻农村,资源配置很不合理,医生收入很不公平的现状。
    “手榴弹”“爆炸”不一定振聋发聩,但对有关决策者起码应该产生一点震动———现行医疗卫生体制和医疗机构经济补偿机制、药品价格管理机制,确实应该尽快改革和完善了!
    过度医疗———难解的“结”
    医疗资源的大量浪费和不合理的医疗服务,即过度医疗,是造成医疗费用过高的两个主要原因。
    你经某医院检查后转院治疗,哪怕是刚刚做过检测,在新医院也必须再做一遍;有点拉肚子,给你开出好几种药;患了普通的感冒,给你开几种最好最贵的抗生素;碰破一点头皮,给你来个CT、磁共振检查;孕妇本可以顺产,却建议你进行剖腹产;门诊可以解决的问题,却说必须入院治疗;对已经失去治疗时机的晚期癌症患者,坚持进行没有意义而费用昂贵的手术、化疗……这些现象,大概我们很多人都了解或亲身经历过。
是的,这类事例太多了。
    江苏某产妇2004年在一家三甲医院住院分娩,住院8天共花费医疗费6460元。而20年前在这家医院生个孩子只要30来块钱,20年费用增长200倍以上。产妇的老公气愤地说:“生个孩子,几天时间,为啥要花这么多钱!”
    2005
年春夏之交,笔者因胃病住进市属一所医院,手术后,主刀大夫和助手都说没有输血(事前作了输血准备),可出院结算时,帐单上却有血费472元,不知是浪费了血液还是多收了费用。幸亏半年前自己曾无偿献血,便去市中心血站报销了这笔费用,否则就要和医院理论一番!
    钟南山院士说,广州滥用抗生素现象非常严重医院开给患者的抗生素有50%是滥开,这些大量用在上呼吸道感染和肠胃炎的抗生素,实际上根本不需要用。目前有相当多的综合性医院正在陆续关闭针灸科,原因就是不赚钱。针灸每次收费仅510元,治疗感冒之类的疾病,总收入不过数十元。如此“不顶事”,要它干什么!“开药要开最贵的,检查要来全套的”。在医院领教过“大处方”或“大检查”的患者无奈地感叹:有什么别有病,没什么别没钱!过度医疗并非只是浪费医疗资源那么简单,更主要的是它会对人们的身心健康造成伤害。不该做的检查做了,如果是无创的,仅仅是多花了一些钱;如果是有创的,还要再承担肉体上的痛苦。不该用的药用了,就可能因为药物的毒副作用造成脏器损害、成瘾依赖,甚至致残、致死等。
    如今胃病患者很多。胃癌患者就有不少,早期胃癌治疗,方法可以不同。2005718日《报刊文摘》转载《文汇报》的报道说,与传统的“开腹手术”相比,“内镜根治”早期胃癌,可将原来一两周的住院天数缩短为两三天,费用可从1-2万元压缩至2000元左右,而效果基本相同。费用相差近十倍,谁都明白“内镜根治”是大大的“物美价廉”。但很奇怪,在我们这个并不富裕的国度,“物美价廉”的“东东”就是无法与患者“亲密接触”!有美国医生日前来到上海一家医院,演示了“内镜根治术”治疗过程,“试图一点点改变医生的理念”,但“不敢对改变现状有任何奢望”。尿毒症更让病人谈病色变,因为无论是平时“血透”,还是手术“换肾”,都是花钱“大鳄”。有报道说,患者就诊时,多数医院并未提供国内外推崇的“腹膜透析”,而普遍采用“血液透析”。“腹透”通过人体本身的腹膜过滤体内毒素,能大大减缓残余肾功能的衰竭速度,且副作用小,再好的“血透”也比不上“腹透”。一年的费用,“腹透”为4-5万元,而“血透”在6-7万元,如果用国产腹膜透析液,则可低至2-3万元。所以,“物美价廉”的“腹透”是国际医学界的首选方案。但在我国,只有不到一成的尿毒症患者在接受“腹透”。物美价廉的医疗资源和手段不用,而广泛使用昂贵的,这其实是双重浪费:既浪费了先进的技术,又浪费了患者的可怜钱财,这就是“双重的恶”,与建设节约型社会大相径庭。
    不妨再看看个案:家住福州的患者李某,因患急性阑尾炎20054月住入医院,住院19天,花费1.3万元,其中抗生素费用就达8344元。福建省卫生厅曾做过调查,住院患者抗生素药物使用率高达70%,而合理使用抗生素的比例只占50%60%。抗生素药物使用率过高,既导致医药费用急剧上升,又给临床治疗带来严重后果。据卫生部统计,我国每年有8万人直接或间接死于滥用抗生素。许多医学界人士担心,有朝一日病菌耐药性“进化”速度超过抗生素的研制速度,我们又将回到抗生素诞生前的黑暗岁月。医院和医生之所以如此“厚爱”抗生素,是因为在这背后隐藏着一条惊人的“利益链”。业内人士披露,抗生素通常利润为原价的20倍。我国抗生素药品价高,自然也主要是其药品回扣、返利等非成本因素带来的。抗生素的回扣一般都高于30%
    开“大处方”如今已经非常普遍,而且成了“行规”。上海一位主
医师曾撰文道出一件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前不久药房看我开了一盒甲硝唑泡腾片,说‘还是大博士呢,还开这种药’。病人以为我开错了,闹到医务科,结果是药没有错,而是这药太便宜了(3元多)。我才知道我是全院嘲笑的对象。”不遵守“游戏规则”就被视为异类而嘲笑之,简直有点正不压邪了!
    资料表明,很多国家的医疗收费中,技术服务、药品器械、医院管理各占1/3,而我国的技术服务比例过低,只有3%5%,医院不得已只好依靠药械、检查收费维持生存和发展。在经济利益驱使下,一些医院不顾患者的实际需要,滥开检查单,滥施不必要的手术和高价位的新技术,滥用高值耗材。如有的患者心律不齐,既没有高血压,也没有高血脂,本来花几十元做个无创检查就能确诊,但医生却让患者花上千元做冠脉造影检查,结果有的医院一半以上患者的冠脉造影都是正常的,既增加了患者的经济负担,又造成了不必要的精神创痛。2005722日《人民日报》载:最近,北京某公立医院一次就购买了3CT4台核磁共振和6台全数字拍片机,而另一家医院则花巨资引进了当今世界最先进的64排容积CT。如今,我国CT已相当普及,而且越来越先进,个别城市竟达到每10万人一台,远远高于欧洲平均水平。有人感叹,中国几乎成了世界高新医疗设备的“竞技场”。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最近坦言:“整个瑞士一个国家只有一台MRI(核磁共振),我们单单一个广州市都不下10MRI 。”设备一多,利用率就相对较低,检查费用肯定就高了。
    医院也有难言之隐。举证责任倒置要求在发生医疗纠纷时由医院提供证据,在目前医疗纠纷增加的背景下,医生在治疗的同时不得不想到要保留诊治证据。例如,对需要输血的受术者,如果事先不对其有无传染病等健康状况进行检查,一旦输血后出现什么问题,患者就可能认为是带病的血液造成的,从而招致医患纠纷。这样,无形中增加了诊断项目,提高了诊疗费用。
    过度医疗造成“草根树皮”也身价倍增。
    我一位朋友的父亲患有糖尿病、脑梗塞等多种疾病,但毕竟已处于平稳期,仍在省城一家著名的三甲医院住院治疗。朋友想,老人一直以西药治疗,应加点中药稳定疗效、减少西药、全面调理一下。可让人不明白的是西药照样每月千元丝毫未减,中药反而500元、1000元地一路飙升到2400元。历来以物美价廉著称的中药如今也身价大涨了!吃中药确实是病情见好,但以每月2000多元为代价,老百姓有几个消受得起?虽然他父亲享受公费医疗,但每月3000元的药费,谁不心疼!可遇到这种情况,作为不懂医学知识、只能由医生左右命运的广大病人,又能如何?只有今后不再吃中药!并进口药贵,是因为其中含着人家的知识产权、高科技、专利费。据说,开发出一个新药得花上10年、一两亿美元,成功率仅10%,人家的成本也高啊!进口药贵,捎带着把国产西药也带贵了。可中药呢,土生土长,多少辈子都这么便宜过来了,“一根针、一把草”成了普通百姓对中医药简便验廉的代名词,没听说当前中药有什么重大突破嘛,怎么忽然就身价百倍了?
    看来,“以药养医”再已不仅仅是洋药、西药的重任,连被称为“草根树皮”的传统中药也难免其责了!过度医疗最主要最根本的原因是,医生、医院管理者、医疗行政主管部门功利意识膨胀,经济效益观念扭曲,追求个人、单位利益的最大化。当然也有另外两个次要的原因:少数医生业务水平低,医疗经验少,临床诊疗时底气不足,出于自我保护、消极防范医疗纠纷而多开检查单,多样用药、用好药;极少数患者因经济条件较好,社会地位或社会身份较高,自己要求多做检查,宁愿多花钱也要专家治疗,主动请医生多开药、开好药。
    要想真正做到让老百姓能“看好病,少花钱”,卫生部门必须采取切实措施,杜绝医疗资源的浪费,减少不合理的医疗服务,减少患者医疗开支。应把职业道德教育和行政手段相结合,把制度建设和法制建设相结合。加强医务人员、医院管理人员的医学伦理学教育,形成以德治医、良心从医的氛围;同时,加以有效的行政手段进行管理,在医疗机构考核中增加医学伦理道德的评估内容。在法律层面,设立或健全相关惩戒性法规,明确回扣、不当得利、医疗资源浪费的界限,对违规者给予相应的惩治。表彰和奖励优秀医疗行为,对能够有能力使患者既看好病又少花钱的医务人员,要给予表彰。
河北省儿童医院近日出台了“用药不合理医生来掏钱”的新规定。每个月实行“单品种药品用量定期监控公示制度”和“医生用量定期监控公示制度”,对两种公示中列前十位的药品和医生,医院将组织专家进行用药合理性评价,一旦发现用药不合理或开“大处方”的医生,将采取教育、告诫等控制措施,对因开药用量过大和医生自身原因造成患者退药的,经医院核实确认无误后,其费用将由医生自己承担。这着实让人欣喜。但这毕竟是“新闻”。过度医疗是一个难解的“结”。当此类事物不再是“新闻”的时候,国人就真该欣喜了!(下转本刊第三期;潘世东转载于安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