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息科技介入生医科学和科技的研究之下,我们一方面可以作的研究规模愈来愈庞大,所涉及的当事人、病人或受试者愈来愈多,而生医科技研究一日千里,很难预估将来可以有的研究项目。传统的因个别研究计划,个别征求受试者之告知同意,已不能适应这种新的科研发展需求。虽然,我们原则上不容许为了研究而牺牲受试者及相关族群和社会的权益,但也不能僵化而使研究受到严重障碍。研究的延迟,亦不能不说是对等待救治的病人的一种伤害。因此,如何作出合理的平衡和保住研究的道德合理性,是处理当前生医科研所必须认真响应的议题。生命伦理规范之建立和监控,固然是在体现一种客观和公平的规则,在保护病人或受试者的基本权益,有其现代社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但在另一个意义下,这些规则和监控机制也可说是对医疗人员与体制不信任,对研究者和研究机构的不信任。似乎愈多规范要求,表示民众对研究者和体制愈多的不信任;而愈不信任则要求愈多的规范和监控,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因此,现代社会的一个最重要的医药伦理和生命伦理的课题,是建立社会和人民的信任。在不信任的情况下,再多的规范与监控,也无法让人完全放心。反之,在有互相信任的基础上,许多架床迭屋的规范与监控可能变成不必要。但在基因科技研究目前仍相当混乱的状况下,在社会的研究伦理机制尚未建立之前,作最佳的防弊和最好的伦理规划,仍然是争取民众和社会信任的最佳策略
信息科技与生命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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