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五条”非新政,仅为重申调控政策


 新“国五条”非新政,仅为重申调控政策

就在楼市响起一片“涨”声,以打压房价为目的的调控措施有点“hold不住”的时候,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了楼市调控新“国五条”,这也是自2009年12月份开始此轮楼市调控以来的第五次政策升级。此前的四次分别为:2010年1月的“国十一条”、2010年4月的“国十条”、 2010年9月的“国五条”,2011年1月的“新国八条”。

每次调控政策一下来,“看空派”总是欣喜若狂,一些无良媒体人和房地产名嘴借机炒作,语不惊慌人死不休,用“暴跌”、“降价三成”甚至“狂跌五成”等字眼误导民众,有的甚至借此推销自己的“混账书”。今早腾讯微博(@房地产政策)就发微博称:“2013年中国房价必先涨而后“暴跌”——过完春节赶快卖房子】刘忠良2011年中国房价形成温和下跌趋势,但2012年下半年中国房价逆转,一直到近期仍显示温和上涨。虽然2013年开头是房价上涨,但这只是回光返照,意味着更大的下跌。”

笔者质问其“如此误导大众为哪般”?却遭到一实名认证网友的质疑,我回答该网友:如果你信,请尽快将自家的房子卖了,等暴跌后再买回来。

仔细分析“新国五条”内容,发现其实并非“新政”,只是对此前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一个重申。比如第一条“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第二条“限购”、第三条“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第四条“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均为“新国八条”的内容。

另有两点,虽然在前四次政策升级中没有详细列入,但在此前有关文件里都有提及,因此也非“新政”。一是“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管理”,二是“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但这两点,对房价的影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而就是这两点,实行起来也是困难重重。

前一条虽然落实起来极为简单,但无疑将会受到官僚体系的集体抵制,因为一旦将该信息弄得非常透明,一批“房姐”、“房妹”,“房哥”、“房叔”就要被曝光,一大批官员又将失去人身自由。

而后一条的提出,估计是建立在上海、重庆扩容房产税两年的基础之上。但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还存在着诸多法律瓶颈。一方面是缺乏法律基础,笔者在《上海、重庆扩征房产税,或涉嫌违法》一文中曾有分析,关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作为征收房产税最权威的法律依据,目前“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税的规定仍没有被取消。而其他程序违法的问题,这里不再赘述。另一方面,重庆对存量房征税,明显违反了“契约精神”,因为居民在购买这些房产的时候,政府是承诺“不征税”的,现在单方面征税,且没有法律支持,完全是“霸王硬上弓”。

连续十年以打压房价为目标的调控,却导致房价“节节高”,似乎难以理解吧?近期有网友图文并茂发微博称:“网易房产搜集了2003-2013年任志强的部分重要言论,惊奇发现基本上都应验了。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或许任志强才是揭开中国房地产真相的人。”

针对该条微博内容,笔者回忆起多年前在《新华网论坛》上“力挺”任志强的回帖内容:让任志强任住建部部长,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就不会如此“混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