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国务院公布房地产调控“国五条“实施细则,细则继续坚持了限购的政策,同时指出根据需要商业银行要提高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同时还指出对卖房的收益征税20%,特别是后一条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可以说力度巨大。
我们知道这可能是本届政府最后一次常务会议,也是温总卸任前的最后一次部署,希望在最后的时刻体现对工作的尽职尽责,以及对房产调控的决心,所以我们才看到力度之大。当然政策能起到多大的作用还是个未知数?但对卖房收益征税也符合当下调控的背景,因为房产之所以热一方面就是在于收益的看涨,而征收收益税无疑打破这一预期,对当下的购房产生一定的影响。当然也有人说收税无疑抑制二手房市场,从而新房市场更加火爆,从而抬高当前和以后的房屋成交价格,这里要看二手房市场交易主体是哪些,同时打击二手交易,也会使得投资投机的新房交易萎缩,因为收益预期发生了变化,两者相抵影响尚难料。更重要的我认为房产调控应该是系统性的。除了二手交易环节,还要注意保有环节,征收收益税后许多有房者不卖房子而把房产闲置也是一种浪费,所以房产税开征工作也应该稳步推进,也就是政策要保证适当提高供应量的同时,要更多的在住房存量上下功夫,比如一些家庭都数套,几十套房,虽然从经济的角度来看,只要收入合法,不应干涉,但是从整个民族,从资源的有效性来看,个人确实不应拥有那么多房子,至少多少合适,之前一个家庭一套也不太合适,我想两套应该是个界限,两套以上要加以调控,要通过征收房产税促使对未来收益作出权衡,而使一部分低价交易所持有的房产,也就是对于十三亿人口的大国来说不能再容许低成本,高收益的保有大量房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