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二胎,不如停止计划生育


一、李建民等人口学家夸大补偿性出生高峰
 
2010年人口普查(“六普”)显示,中国的生育率(妇女人均生孩子数)只有1.18,远低于维持人口相对于上一代不增加也不减少的更替水平2.3。根据社会发展水平判断,即便停止计划生育,没有补偿性出生的话,2010年生育率也只能达到1.7
2012年10月26日,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发布了《人口形势的变化和人口政策的调整》。该报告是“国内20多位顶尖人口学者历经两年的研究”的结论。核心人物李建民(中国人口学会副会长,与翟振武一起是国家计生委最倚重的两位“理论豺、狼侍卫”)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如果全国同时放开二胎(“同放二孩”),头几年总和生育率会超过4.4,总人口会在2014年突破14亿,在2021年超过15亿,在2044年达到15.35亿顶峰,到2050年还有15.19亿。他们建议分步放开二孩(“分放二孩”),第一步,在城市地区和严格执行一孩政策的农村地区即刻放开二胎;第二步,全国全面放开二胎。到2020年后才取消所有的生育限制。即便是“分放二孩”,总和生育率也将在2014回升至3左右,在经过四年的小幅波动以后开始下降,2022年降到更替水平以下。
这个建议立即遭到中国社科院人口学研究员李小平的反对,他认为“如果放开二胎,多出来的几亿人口将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但是,他也判断“即便放开二胎政策,很多家庭都不敢生”。
可见,现在问题的焦点并不是今后生育率会高于更替水平而出现人口膨胀,而是有多少补偿性出生。很多民众和官员也担心出现如李建民所描绘的那么高的补偿性出生高峰。
根据李建民等人的预测,“同放二孩”后头几年生育率会超过4.4,意味着每年出生4700万,是2010年出生人口的3.4倍;即便是“分放二孩”,头四年生育率也波动在3.0,出生人口也有3200万,是2010年的2.3倍。根据这种预测,决策层根本就不敢“同放二孩”,连“分放二孩”都会犹豫不决,更不会停止计划生育了。这是人口学家们惯用的“人口恐吓”伎俩!比如1980年宋健“预测”中国人口在2050年将达到40亿。于是中国在1980年实行独生子女政策。其实即便1980年就停止计划生育并适当鼓励生育,到2050年人口也只会达到15.7亿,到2100年会降低到12.75亿。2004年顾宝昌等人“恐吓”说即便放开二胎,中国人口也会超过16亿2005年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组“恐吓”说继续独生子女政策,人口会达到15亿。
人口政策调整缺乏的是“动”的勇气,不是“跨大步”(停止计划生育)的力气。而人口学家是一再夸张地预测人口总数和补偿性出生高峰,动摇决策层“动”的勇气。
现在停止计划生育已经是大势所趋、国民共识;但是李建民等主流人口学家却仍然胆大包天,在想尽办法阻止停止计划生育。李建民等人是一方面伸出大拇指(赞成调整人口政策),一方面却食指又紧扣扳机(威胁说即便放开二胎,出生人口也将是2010年的3.4倍)。外行的人还以为连李建民这种最保守的人口学家也开始赞成调整人口政策了。其实,决定开枪的不是大拇指,而是食指。
 
翟振武、李建民等主流人口学家一直有“出生高峰情节”,2000年的时候,他们说有“千禧宝宝”、“龙宝宝”出生高峰,2007年他们说有“金猪宝宝”出生高峰,2008年他们说有“奥运宝宝”出生高峰,2012年又说有“龙宝宝”出生高峰;但是人口普查显示2000年、2007年、2008年的出生数并不高于邻近几年。笔者在《大国空巢》中指出,属相对生育率几乎没有影响(日本1966年是唯一的例外)。
1950-1990年中国平均每年出生2200多万。而2000年、2010年人口普查都显示0岁人口只有1379万,生育率分别只有1.221.18,说明不但需要停止计划生育,而且需要出台鼓励生育的政策。但是人口学家们却还在担心、炒作出生高峰!
 
 
二、理论上:补偿性出生高峰到底有多高?
要估算2013年政策调整后的补偿性出生高峰,首先需要知道过去一段时间政策限制了多少人出生。30岁以下属于正常生育,如果2001年就停止计划生育,那么当时想补生的妇女在2013年基本上丧失了生育能力(2001年的30岁及以上妇女到2013的时候已经42岁或以上了),因此可以大致认为2013年后的补偿性出生孩子的母亲是2001-2013年被政策压制生育的妇女。假如2001-2013年没有计划生育限制,应该已经出生多少人?这需要判断生育率走势。
生育率随着人类发展指数(HDI)、中等教育女性毛入学率的升高而降低。根据联合国《人类发展报告2011》,中国2000年的人类发展指数(HDI)相当于泰国1992年(生育率为2.00),中国2010年的HDI已经高于泰国(生育率为1.58),印度2010年的HDI(该年生育率为2.5)相当于中国1993年的水平。印度2006年HDI相当于中国1995-2000年水平的邦, 2010年的时候的生育率都低于1.9。根据世界银行的《世界发展指数2012》,2001-2011年泰国的中等教育女性毛入学率略低于中国,印度2010年的中等教育女性毛入学率相当于中国2000年的水平。
那么,假设中国2001年就停止计划生育,生育率将从2001年的2.1下降到2010年的1.7(以泰国和印度较发达的邦为标准,还有所高估),此后保持在1.7(事实上不可能,而会沿着台湾、韩国的老路继续下降)。
根据2000年人口普查的人口结构(由于考虑到“五普”低年龄组可能存在漏报,0-9岁人口由“六普“的10-19岁人口依照年龄别存活率回推),以上述这些参数预测,那么总人口在2014年只有13.9亿,在2021年只有14.2亿,在2032年达到14.4亿后开始负增长,到2050年只有13.8亿;2013年0-12岁(2001-2013年出生)人口共2.43亿。
而根据“六普”,2010年的0-9岁(2001-2010年出生)人口共1.46亿;假设2011-2013年出生人口与2008-2010年一样多,为0.45亿,那么2013年0-12岁人口共为1.91亿(1.46+0.45=1.91,该年龄段死亡率很低,可忽略)。也就是说,2001-2013年被政策限制出生的孩子共有0.52亿人(2.43-1.91=0.52)。假如2013年停止计划生育后,以前被限制出生的孩子一窝蜂地被补生出来,2014年人口也达不到14亿、2021年也达不到15亿。
何况被政策限制的妇女很多已经丧失了生育能力,相当部分也没有了生育意愿。饿了三天的人,不可能将三天的食物一顿吃下去。被政策限制出生的孩子只有一部分会被补偿性出生。
 
三、生育是很难补偿的
其实,生育是很难补偿的。比如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欧洲各国都出现了生育率下降,但是战后却没有出现补偿性出生高峰。
1910年、1911年、1912年、1913年、1914年法国的生育率分别为2.57、2.46、2.49、2.47、2.34,五年生育率平均为2.46,共出生398万人。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生育率跳跃性下降到1915年的1.52、1916年的1.23、1917年的1.34、1918年的1.56、1919年的1.59,这五年只出生了158万人。假如没有战争,生育率仍然保持在2.46的话,那么1915-1919年应该出生384万人,也就是说一战让法国少生了226万人。
战后法国出台了一系列人口发展政策,制定了多子女家庭卡制度,给生育8个或以上孩子的女性颁发“法国家庭荣誉勋章”(这一制度延续至今);立法规定不仅堕胎是非法的,而且传播避孕方法也是非法的。当时避孕方法仅限于避孕套、避孕帽和子宫颈帽等,并且还比较昂贵,禁止堕胎和传播避孕方法后,有效地增加了避孕的难度。
照道理说,战争结束后,育龄人口返回家园,经济复苏,又出台了鼓励生育政策,会出现补偿性出生高峰。但是1920年、1921年、1922年、1923年、1924年生育率分别为2.69、2.60、2.42、2.41、2.36,平均为2.50,与战前1910-1915年的2.46没有差别,也与1925-1929年的2.32没有差别。也就是说,法国的生育率只是恢复到正常水平,几乎没有出现补偿性出生高峰。
英国在一战时也出现生育率下降。战前的1910年-1914年英国年均出生104万人。战时的1915年、1916年、1917年、1918年、1919年分别只出生96万、92万、79万、79万、83万,年均86万人。战后的1920年、1921年、1922年、1923年、1924年分别出生113万、100万、92万、90万、87万,年均96万人。
德国年均出生人数从战前1910-1914年的182万人下降到战时1915-1919年的109万人。战后的1920-1924年年均只出生144万人。
可见,英国和德国由于没有像法国那样出台积极的鼓励生育政策,战后的年均出生人数还恢复不到战前水平,更谈不上补偿性出生高峰。
中国1950-1958年的生育率平均在6.06,年均出生2077万(根据官方公布的出生率和总人口计算)。1959年、1960年、1961年“大跃进”期间,由于营养不良导致大量妇女闭经和月经失调,生育率分别只有4.3、4.02、3.29;出生人口分别只有1650万、1392万、1190万,三年合计4232万。如果这三年的生育率也为6.0的话,那么应该出生6550万人。也就是说“大跃进”导致妇女少生2318万人(6550-4232=2318)。照道理说,压制了三年的生育在“大跃进”后会出现补偿性出生高峰,但是1962年、1963年、1964年、1965年生育率分别只有6.02、7.5、6.18、6.08。只有1963年算是补偿性高峰,出生2959万(如果生育率为6.0的话,只应出生2367万);也就是说,大跃进少生了2318万,只在1963年补生了592万(2959-2367=592)。
日本1963-1965年平均生育率为2.07。1966年是日本不吉利的火马年,部分人避开这年生孩子,生育率降到1.58。照道理说,1966年后会出现补偿性生育;但是1967-1969年平均生育率只有2.09,1966年少生的孩子并没有“补生”出来!
新加坡从控制生育到鼓励生育的政策转变过程中,只在1988年出现了一年的补偿性生育小高峰,生育率从1987年的1.62上升到1988年的1.96,1989年再跌回1.75。而台湾、韩国、伊朗这些曾提倡二胎的地区,在由控制生育到鼓励生育的政策转变过程中根本没有出现补偿性出生高峰。
湖北长阳、五峰两县地处老、少、边、穷山区,前几年经省人大批准放开二胎,既没有出现出生堆积,也没有出现生育反弹,2007年生育率分别只有0.88、0.90。
新疆建设兵团汉族人口在实行独生子女政策十几年后改为允许生二胎,但是并没有出现补偿性出生高峰和生育率反弹,“十五”、“十一五”时期,生育率都稳定在1.0左右。
 
四、现实上:补偿性出生高峰有多高?
当年法国是战争硬性地抑制了生育,战后会出现生育高峰;中国现在是生育政策硬性抑制了生育,停止计划生育后应该会出现补偿性生育。但中国现在的情况与法国当年有很大的不同。计划生育三十多年,少生的文化已经成为大众心理,经济模式、分配制度、城市规划、住房设计都是围绕着独生子女政策进行的,不但形成了文化惯性(爬蚤心态),而且形成了经济惯性,生育率很难回升。那么补偿性出生高峰到底有多大?下面从生育年龄妇女数量、结扎率、不孕率、妇女已生育情况、生育意愿等方面进行大致推测。
各年龄育龄妇女以“六普”为准,忽略死亡情况(事实上“六普”由于重报,很多年龄组人数比“四普”还多)。
根据《2012年中国卫生统计年鉴》,1971-2009年共有4071万男性、12462万女性被结扎绝育。绝育对象基本上都是生育两个或以上孩子的夫妇,即便停止计划生育,他们也基本没有再生育的意愿,做结扎再通术的比例将非常低,复孕率就更低。在20世纪70年代、80年代初的时候,有突击结扎现象;90年代后期以来手术例数基本趋于平稳。根据一些医学文献资料,结扎时妇女平均年龄约为29岁,本文假设某年结扎对象都是29岁的妇女或其配偶(丈夫绝育的话,意味着妻子也间接“绝育”),单看一年当然不合理,但如果看连续几年的累计情况还是大致可行的。以2005年为例,该年男性输精管、女性输卵管绝育手术分别为19.9万例、141.9万例;那么假定1976年出生的妇女(2005年时为29岁)中有161.8万人(19.9+141.9=161.8)被绝育或间接“绝育”,占该年出生妇女(1036.9万人)的16%(161.8÷1036.9=0.16)。
女性的卵母细胞的产生仅发生在胎儿期,出生后数目逐年减少。卵巢储备,是指卵巢产生卵子数量和质量的潜能。随着年龄增加,卵巢储备不断下降,到30岁的时候,下降到人生最大储备的12%,而到40岁,只剩下3%了。妇女生殖能力在27岁就开始下降,35岁后加速下降,因此,女性随着年龄的增加,不孕率不断提高。中国目前不孕率为12.5%左右(主要是指生育旺盛期人群),参考国外关于年龄别不孕率的文献,假定中国30岁、35岁、40岁、45岁妇女不孕率(包括妇女本人及其配偶的原因)分别为12%、22%、46%、70%,中间用线性穿插。
根据“六普”长表《6-12 全国按年龄分的15-64岁妇女平均活产子女数和平均存活子女数》,可计算各年出生的妇女到2010年人均已存活的孩子数。
2006年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全国、已婚、未婚育龄妇女的平均理想子女数分别为1.73个、1.76个和1.46个。还有一个特殊的国情,就是1999年后大学扩招的大学生陆续进入婚育阶段,他们的工作压力和经济压力非常大,生育观念也已经改变,婚育门槛已经提高,生育率会很低。
由于怀孕到出生有9个月的滞后期,如果2013年春天“两会”后停止计划生育,对2013年的出生基本没有什么影响,出生高峰是在2014年出现。
1969年以前的出生的妇女到2014年时候,都已经是46岁以上了,既缺乏生育意愿(平均已经有1.7个或以上孩子了),也基本丧失了生育能力。1983年以后出生的妇女还属于正常生育阶段,不存在补生。补偿性生育得靠1969-1983年出生的妇女。
1 停止计划生育后的补偿性生育的妇女情况
出生(年)
妇女(万)
人均已生孩数
绝育(万)
不孕率(%)
生育妇女(万)
还将生(万)
2010年
2013年
1983
968
0.84
1.14
187
12.0
688
427
1982
1105
0.94
1.22
187
14.0
790
427
1981
965
1.05
1.29
187
16.0
654
307
1980
932
1.14
1.29
199
18.0
601
282
1979
972
1.22
1.29
182
20.0
632
297
1978
957
1.29
1.29
178
22.0
607
285
1977
889
1.35
1.35
168
26.8
528
216
1976
1011
1.41
1.41
162
31.6
581
203
1975
1037
1.45
1.45
166
36.4
554
172
1974
1122
1.49
1.49
175
41.2
557
150
1973
1171
1.51
1.51
158
46.0
547
137
1972
1207
1.54
1.54
180
50.8
505
111
1971
1227
1.56
1.56
199
55.6
456
91
1970
1340
1.60
1.60
215
60.4
446
71
1969
1223
1.63
1.63
232
65.2
345
45
根据“六普”长表6-12,到2010年的时候,1983年、1982年、1981年、1980年、1979年、1978年出生的妇女分别平均已经存活0.84个、0.94个、1.05个、1.14个、1.22个、1.29个孩子。但是到2013年又过了3年,这些年出生的妇女又生了一些孩子,上表在2010年的基础上做了一些平移调整。
1983年出生的妇女为例,根据“六普”短表3-1,该年人数为968万;根据《2012年中国卫生统计年鉴》,该年出生妇女有187万直接或间接绝育。该年出生者到2013年已经30岁了,不孕率为12%。那么尚能生育的人数为:总数968万-绝育的187万=781万,781万-781×12%不孕率=688万。这688万尚能生育的妇女中,人均已经有1.14个孩子了,以平均意愿生1.76个孩子计算,她们人均还将生育0.62个孩子(1.76-1.14=0.62),共将生育427万孩子(688×0.62=427)。
依此类推,1969年出生的1223万妇女到2013年为44岁,扣除232万绝育者和65.2%的不孕者,还有345万尚能生育,人均只愿再生0.13个孩子(1.76-1.63=0.13),共将生育45万孩子。也就是说,1969-1983年出生的妇女还将补偿性生育3223万孩子(即便不将被结扎者计算为“不育”,补偿性出生也只多700万)。当然,这只是大致估算,并不是非常精确的。
假如没有补偿性出生高峰的话,停止计划生育后总和生育率只能达到1.7左右。依照联合国预测中国的标准化年龄别生育率,以生育率为1.7计算,1983年以后出生的妇女(预测时将1983年及以前出生的妇女去掉)将在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分别“非补偿”生育1522万、1527万、1522万、1503万、1492孩子,在2014-2021年共“非补偿”生育1.2亿孩子。
3223万补偿性出生分为5年,假定分别为1000万、900万、650万、450万、223万;加上“非补偿”出生,那么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分别出生大约2522万、2427万、2172万、1953万、1715万(这只是大致推测)。
事实上,上面的推测已经是过于夸张了,因为实际生育率远远低于生育意愿。比如日本生育意愿一直高于2个孩子,但是实际生育率却只有1.3左右。台湾省2006年育龄妇女理想子女数为2.29人,已婚妇女的理想数较高为2.53人,只比20年前少0.5人,但是实际生育率却从1986年的1.68人,降到2006年的1.1人。
中国大陆情况也如此。以江苏为例,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江苏省城乡都是实行独生子女政策,同时规定农村夫妇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以生育二孩(即单独二孩政策)。经过20多年,江苏农村的独生子女已达70%以上,越来越多的婚育年龄的人符合生二孩的条件。但是2006年末在六个县的调查表明,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的妇女中,生育了两个孩子的只有不到十分之一;在这些符合生育二孩的妇女中只有45.1%表示生两个孩子最理想;而在这些认为生育两个孩子最理想并已经有一孩的妇女中,却只有21%明确表示有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打算。
此外,中国剖腹产比例非常高,在50%左右,真的停止计划生育了,很多妇女会顾虑重重而放弃生育。
 
五、放开二胎,不如停止计划生育
中国停止计划生育后,在“补偿性出生高峰”期间,“补偿性出生”累计可能很难达到3000万,只相当于李建民的“同放二孩”的一年的补偿性出生。这3000万即便2/3在一年内成功补生,加上“非补偿”生育,2014年总出生人数也只有3500万,略多于中国1963年(3000万)、1990年(2800万)和印度现在的水平(2700万),社会也能承受得了。何况,想补生的妇女即便还有生育能力,也都已经是高龄,不是想怀孕就能马上怀上的(有些需要几个月,甚至超过一年),生理的差异就可以将补偿性高峰分散。并且即便2013年就停止计划生育,也是在两会之后,那么出生高峰是分在2014、2015年了。何况,即便补偿生育,也不可能全部挤在这两三年(有些夫妇还会观望几年,才会下决心怀孕),因为在正常情况下,也有妇女是在35岁、甚至40岁后才生孩子,因此,至少80年代初出生的妇女还有部分会在2018年后才“补偿生育”。
依照李建民的说法,即便是“分放二孩”,2014-2017年生育率波动在3.0,到2022年才降到更替水平以下。那么2014-2021年共出生2.2亿人,扣除“非补偿”生育的1.2亿,共补偿性出生1.0亿,远远超过被政策限制出生的0.52亿。如果“同放二胎”,头几年总和生育率会超过4.4,总人口会在在2021年超过15亿,那么意味着2014-2021年共出生2.4亿多人,共补偿性出生1.2亿。其实,即便1980年就彻底停止计划生育而不是实行独生子女政策,1980-2013年也只“多生”一亿多人。而李建民却认为光是补偿性出生就有一亿多。李建民等人做出这种荒谬的预测,是因为他既不懂生育生理、生育病理,又不懂生育心理(他们也不具备这个能力)。
如果回顾一下李建民等人的学术历史,会发现他们过去三十年的预测从来就没有准确过。笔者曾在《大国空巢》中驳斥李建民等人关于社会抚养费的观点。这次他们又是用貌似开明的糖衣包藏着非常保守的内涵,这种伎俩用来忽悠不懂人口的外行人非常有效,尤其是他们穿着“国内顶尖人口学者”、“中国人口学会副会长”的军装。其实穿上军装的不一定就会打仗,很可能只是会演戏。李建民与蒋正华一样是从印度孟买国际人口科学研究院(联合国人口基金培养发展中国家人口学家的基地)受训回来的,这次很可能是与联合国人口基金在演双簧。与其说他们是“国内20多位顶尖人口学者”,不如说是“顶尖误国学家”、“顶尖灭口学家”。明知道他们毫无学术信用可言,如果这次政策调整再被他们所误导,那么是难以向历史交代的。
李建民等人的建议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j他们将补偿性出生人数夸大了几倍(大大夸张了对社会的冲击力)。k人口政策调整后冲击(对政治、医疗、教育、民众心理)最大的是人口稠密的城市,地广人稀的农村多生一些人根本没有影响,为什么还将农村放在第二步?l目前生育意愿已经很低,放开二胎和停止计划生育所造成的补偿性出生高峰相差不大(在城市更是如此),为什么不彻底停止计划生育?也就是说,放开城市,不如放开全国;放开二胎,不如停止计划生育。停止计划生育这个坎总是要过去的,因为未来的方向是鼓励生育,长痛不如短痛。不能用“二胎过渡”来继续延误时机!
 
七、补偿性出生:一个也不能少
其实平稳意味着僵化,僵硬代表死亡,灵活才代表生命力。纵观人类历史,出生从来就不是平稳的,都是高峰、低谷交替。中国古代风水学就强调连绵起伏才算好风水。出生高峰往往导致此后的经济繁荣。无论是文景之治、贞观之治还是康乾盛世,都出现较大的出生高峰。
日本就是凭借1872-1944年的出生大高峰(1944年的出生人口是1872年的3.8倍)和战后1947-1949年的团块世代补偿性出生高峰(年出生人口是1946年的1.7倍)奠定了几十年的繁荣。
一战后法国年出生人口是战时2.2倍,德国是战时的1.8倍。二战后法国年出生人口是战时的1.7倍。二战后,发达国家正是因为婴儿潮拉动了消费,提供了年轻劳动力,而迎来了几十年高消费、高增长的“黄金时代”。
美国凭借两次大的出生高峰(1957年的出生人口是1933年的1.87倍,1990年的是1973年的1.33倍)奠定了强国地位。而欧洲和日本在20世纪80年代之后却没有出现出生高峰,国力也开始走向衰退了。出生的平稳,标志着政策的僵化、政治的平庸。
中国每年出生人数也很不平稳。1963年出生人口是1961年的2.6倍,是1958年的1.5倍。1949年后共出现了三次出生高峰,其中1962-1979年第二个高峰共出生了4.3亿人,就像日本团块世代一样,中国这个出生高峰不但数量多,而且吃苦耐劳,奠定了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腾飞的人口学基础。
既然人口是最宝贵资源,那么补偿性出生高峰就应该越高越好。他们将承担重大的家庭责任(可以让数千万家庭降低养老风险)、肩负民族复兴的历史使命。对家庭来说,没有一个补生的孩子是多余的,为什么国家还要按照人口学家的建议将补偿性高峰“过渡”掉?将民族的希望过渡掉?
 
并且等这个补偿性高峰一过,生育率会回落到1.7、1.6左右,然后还会沿着台湾、韩国的老路下降;这两个地区社会发展水平比中国大陆早20年,在鼓励生育的情况下,2010年的生育率分别只有1.15、0.895。
主流人口学家不希望出现补偿性生育高峰,是因为他们一直认为人口是负担。但既然人口是最宝贵的资源,那么补偿性高峰越高越好。对待补偿性出生高峰的态度,反映出不同的人口观、历史观和发展观。应该拿出丘吉尔和汉武帝那种的政治勇气,果断停止计划生育,创造条件赶抢补偿性出生高峰。能补生的孩子,一个也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