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中国式过马路”辩
——与焦点访谈商榷
中国式过马路指的是准备过马路的人,在人行横道前聚集一拨后,不管红绿灯,用肉眼来判断车流少的时间段,集体过马路的行为。这个话题,去年就被网络和媒体炒作了一番,有些地方的交警甚至还实行了对闯红灯行人的处罚措施。最近又被央视重新提起,并上升到了的焦点访谈(23日)的高度。炒冷饭的新闻评论,在立意和观点上必需要有新意,否则就成了拾人牙慧。不幸的是,焦点访谈炒的中国式过马路的这盘冷饭,并没有什么新的作料,依旧是在过分强调行人的不守规则,是一个“坏习惯”。
其实,“中国式过马路”是有着鲜明的中国特点和历史渊源的。看过《水浒传》中武松打虎一段的人都知道,当年,景阳冈发现大虫屡屡伤人后,阳谷县政府采取的办法就是“过往商人等,可于巳、午、未三个时辰,结伴过冈。其余时分及单身客人,不许过冈。”可见,对于通过危险区域,自古以来,人们都是采用结伴而行的策略。而在今天:特权车、英雄车屡禁不止,抢红灯,闯禁行司空见惯的马路上,对行人来说,哪个路口不是景阳冈?面对无序的路面交通,行人们最好的办法就是结伴而行,还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因为你不知道何时、哪里就会出来一辆车直接冲上人行横道。当交通规则保证不了行人安全的时候,对于弱势的行人来说,他们只能相信自己的眼睛,结伴而行更可以扩大目标,让开车的人也看得更清楚一些。
我并非是在说行人闯红灯是对的,但是,我们应该扪心自问一下:在目前的情况下,如果行人只依照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则,能够安全通过路口吗?
我们不妨使用“焦点访谈”中用过的那个马连道弯子路口的例子:这是一个设有普通红绿灯的人车平交的路口,当你从路口的右侧顺向过马路的时候,即便人行道是绿灯,也会先后遇到从左后方向来的右转车,从左前方过来的左转车和从右面来的右转车等的袭击。那些车辆会全然不顾行人的安全,没有任何避让甚至还与行人抢行。连央视出镜记者自己都称:“人车混行,没有安全感”。但是,对这些毫不避让人行道上行人的转弯车辆的非法行为,央视评论员不仅没有任何批评,甚至还为这种行为开脱责任:不跟行人抢道就会影响车辆通行。这是何等的无理啊!在绿灯的时候,行人在人行道上有不可争辩的路权。仅仅因为汽车要通行就可以置行人的安全与不顾吗?当绿灯不能保障行人安全的时候,我们有什么权利去指责行人“只看车,不看灯”呢?央视不该助纣为虐!
所以,把中国式过马路简单地归结为“从众心理”和“法不责众”是有失偏颇的。行人过马路有两个要求,一个是过去,一个要安全。当在很多的场合,“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则不再能保障行人安全的时候,人们自然会抛弃这个劳什子的龟腚。这不是什么从众的问题,这是人们从自身安全考虑得出的必然结果。当绿灯亮起的时候,行人依然还要注意规避冲进人行道的车辆,那么这样的绿灯除了能麻痹人们的思想以外,还有什么意义?行人自然也就要忽视它的存在,只能依靠自己对路口车辆的观察,来获得安全。人多,眼睛就多,观察起来就更为全面,所以,中国式过马路也就应运而生。事实上,在路口信号灯发出“清空路口”信号的时候,正是行人过马路相对“安全”的一个时间段,就连路口的协管员都会“提前吹哨”,示意行人在这个当口尽快通过马路。
老话说,路是人走出来的。当人们把走出来的路用来开车的时候,首先应该考虑的是走路的人的便捷和安全,不应该过分考虑车流的通行速度而忽视了行人的安全。道路交通规则的设立更应该偏向于保护弱势的行人。毕竟,行人在人行横道上有着无可争辩的路权。在转弯车辆肆意侵害行人安全的行为得不到禁止,驾驶员对人行横道没有任何敬畏感的条件下,交通警察对闯红灯的行人进行惩罚,是不合时宜的。
诚然,交通法规不仅要对机动车的驾驶行为进行规范,也要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行为提出要求。但对于处于弱势地位的非机动车和行人,保护他们的安全是第一位的。在人车混行的情况下,首先要对机动车有所约束,以保证行人的安全。只有在这种安全措施和行为能够足以保障行人安全的条件下,我们才能对行人的交通行为加以约束,以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而不是用威胁行人安全的行为来换取道路的通行能力。就交通规则而言,必须先保障行人的安全,再规范行人的行为,这个顺序是不能够改变的。
为“中国式过马路”辩 ——与焦点访谈商榷
评论
5 vi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