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商主义(3):法国的花边生产
埃克伦德将重商主义尤其是特许经营权或者行业垄断理解为寻租过程。通过政治权力介入市场以建立行业垄断或者经营特许,政府获得税收或者特许费,政府官员获得贿赂或其他好处,作为寻租者的个人或家族或者企业则获得稳定的市场和超额的利润。但这一切,都打着“国家利益”的旗号。
法国从15世纪晚期就开始对工业进行管制,到了16世纪管制进一步加强了。1581年,亨利三世命令所有法国工匠联合起来组团加入行会,强制执行行会规则。对于政府来说,推行行会最重要的意义在于方便管理和征税。以组织为对象的管理和征税相对于个人对象,成本将大大降低。西班牙财政长期以来对羊主团的依赖与此同一道理。这也是重商主义时代特许垄断盛行的原因之一。
特许权垄断也是柯尔培尔主义的重要内容。1665年5月,为了防止“货币的输出并为人们提供就业的机会”,国王将奥塞尔地区的花边生产垄断权授予珀蒂埃尔夫人。奥塞尔本来生产一种本地花边,工艺简单,价格适当,很受市场欢迎;珀蒂埃尔夫人取得垄断经营权的是一种威尼斯款式的花边,这是一种凹凸感很强的刺绣品,设计受文艺复兴艺术的影响。这种后来被叫做“柯尔培尔花边”的饰品,工艺复杂,价格昂贵。柯尔培尔对这种花边很有兴趣,将其作为提升法国纺织品形象的产品,着力培养。在珀蒂埃尔夫人开办技工学校培训花边生产技工的时候,柯尔培尔给他提供场地及经费支持;在珀蒂埃尔夫人的工厂开工生产但市场尚未打开的时候,给她提供津贴支持。珀蒂埃尔夫人取得威尼斯花边九年的垄断经营权,在此期间,政府保证禁止任何其他生产。最初,为了保护这种特许经营,政府对花边进口实施关税保护;1667年,直接禁止任何外国花边进口。为了防止未经许可的生产活动,还禁止在家里进行花边生产,所有的花边生产都集中于固定的生产场所。
对于垄断经营者来讲,最大的利益在于稳定的市场和超额的利润。但这种市场利益的实现需要政府更多的扶持、规范和保护。在柯尔培尔时代,适应发展纺织业的需要,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严苛的质量管理条例。1671年的敕令有着如下的苛刻要求:在法国织造的布,若发现有瑕疵且不合规定,将被悬挂于九英尺高的木杆加以示众,随附的木板上将写上应为此负责的商人或工人的姓名。在经此展示48小时后,产品将依法被刀砍、手撕、火烧,或没收。若系再犯,商人或工人将站在示众的其所织造的产品旁边,当着行会全体人而遭到斥责。最后,若遇第三次违规,一边照样扣下其所织造的样品示众,一边他们将被罚站并绑缚在产品示众的木杆上达两小时。(伊奈丝·缪拉:《科贝尔:法国重商主义之父》,上海远东出版社2012年版,P167)
市场毕竟有其自身的逻辑,借助于政府强制力量的管制的作用终究有限;一旦政府管制放松,被扭曲的市场最终会走向正轨。事实上,就在柯尔培尔实施严厉的纺织品管制的时代,“柯尔培尔花边”也没有能够垄断市场,传统花边的黑市交易顽强地苟延残喘着。在柯尔培尔去世,政府的纺织品管制放松之后,传统花边又恢复了市场地位,“柯尔培尔花边”最终被抛弃。
在重商主义时代的法国,还有另外一件臭名昭著的政府管制有过与“柯尔培尔花边”类似的经历。在路易十四统治期间,纽扣生产为灯芯绒纽扣制造商行会所垄断,这种纽扣制作复杂,效率低下,价格不菲。到了17世纪90年代,出现了一种新型的编制纽扣,工艺简单,美观大方而价格便宜,颇受市场欢迎。由于市场受到冲击,灯芯绒纽扣制造商行会促动政府对其保护,对新型纽扣加以限制和打击。政府对新型纽扣的生产、销售甚至佩戴强制征收伐金,甚至搜查居民住所,逮捕非法持有、佩戴新型纽扣的居民。然而,柯尔培尔之后的政府管制已经放松,而市场的选择具有比管制更加强大而持久的力量,几年间,新型纽扣已经在国民中普及,传统纽扣不得不退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