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策略没有优劣


根据美国创新专家的定义,企业创新可以被划分为12种类型,例如,商业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平台创新、供应链创新和服务创新等。而每一种创新类别即为一种创新策略。在进行企业创新时,企业高管会对这些策略的重要如何排列?

《经济学人》信息部曾经做过、一项调查显示:半数以上企业高管认为,商业模式创新比产品和服务创新更为重要。果真如此吗?

在讨论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孰轻孰重前,我们首先要搞清楚,每个公司所运用的创新的战略。根据全球顶尖管理咨询公司博斯公司的研究,发现企业采用的创新战略不外乎三类。第一类为需求搜寻者,以苹果和宝洁为代表。它们强调让用户直接参与到创意生成过程中,凭借对终端用户的深入洞察开发新的产品和服务。它们的目标是挖掘清晰表达出和未被清晰表达出的需求,力争最先向市场推出新的产品。第二类为市场解读者,以现代和卡特彼勒为代表。它们通过仔细地观察市场、客户和竞争对手,运用多种方式生成创意,主要通过对其产品进行渐进式创新来创造价值。这种创新路径较为谨慎,企业将自己定位为市场中的“迅速跟进者”。第三类为技术驱动者,以谷歌和博世为代表。它们极大地依赖内部的技术能力来开发新的产品和服务。利用研发投入来推动突破式创新和渐进式改良,希望通过新的技术来满足明确或尚未明确的客户需求。

现今在全球,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很多企业都属于第三类——技术驱动者,希望通过自身的技术创新,用高科技产品获取更高的利润。然而,根据上述的描述,各位能够清楚地看到,技术驱动者存在的最大风险是“在不经意间,迷失方向”,不停朝着更尖端的技术发展。如果能制定明确的商业模式,技术创新才有前进的方向。就商业模式来说,如果缺乏技术创新或相关资源,商业模式创新所带来的高速增长有可能是昙花一现。中国的团购风潮就是典型。从商业模式创新的角度看,团购是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新物种,算得是020 (online to offline)的典范。然而,团购并没有技术创新支撑,也没有其他资源能力构建起足够的门槛,成了简单的资本竞争,最终昙花一现。Groupon在美国可以成功,是因为它有几方面的资源是国内模仿者所不具备的:强大的数据库基础、数据挖掘技术、美国对商业操作方法(实质上是商业模式专利)的一系列保护,等等。这说明,优秀的商业模式创新需要技术创新保驾护航。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创新没有孰轻孰重之分,也没有好坏之分,只有将适合的策略有机结合使用,才能真正实现企业创新的预期效果。

 

资料来源:《中欧商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