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成品油重复计税,可以直接降低零售油价,这貌似是一个显见的逻辑——据《金羊网》3月4日报道,全国人大代表、中海油炼化公司技术中心经理苑少军认为,当前成品油价格中包含消费税、增值税、城建税等多个税种,其中消费税和增值税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复计税,而如果计算增值税时先刨除消费税,那么一升油至少可节约1.7元,占到零售油价的20%。
此论似乎值得称赞,因为,无论是对于税制改革,还是对于降低消费成本,减少成品油重复计税均貌似极其可行:对于税制改革而言,减少重复计税本就应深化推进,对于降低消费成本而言,减少重复计税更可赢得民众掌声。
但是,如果结合“两桶油”的财务数据、以及其内控水平,我们会发现,上述推论过于理想化。假设减少重复计税果真可使油价节约1.7元/升,那么结合中石化去年三季报,此间就存在难以解释的矛盾——中石化去年三季报显示,去年前三季度实现成品油零售量0.81亿吨,包括其他业务在内上交的全部税费为1120亿元。而如以每吨成品油平均为1280升计(含汽油和柴油),亦即是说,中石化去年前三季度共零售成品油约为1000亿升,而如果当期即减少重复计税,以上述减少重复计税其幅度可达同期油价的20%计,那么即意味着同期中石化可以少交税款1500亿元,而同期中石化所上交的全部税费仅为1120亿元。减少成品油重复计税的差额,居然远超过同期所上交的全部税费,可谓矛盾异常。
这种矛盾表明,极可能在下述两个环节出现错误:其一,计算错误,减少重复计税所带来的油价降幅,可能远没有每升可节约1.7元这么多,占比亦占不到油价20%的比例;其二,利润含“水”,中石化去年前三季度的合计净利润,可以存在财政巨额的补贴或退税收入。
抛开计算错误不论,财政历年对“两桶油”的巨额补贴和退税收入,却是有目共睹。据不完全统计,仅2007年以来,“两桶油”即以炼油业务亏损为名,累计申请补贴合计高达2000余亿元,而成品油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先征后返”的优惠政策亦已延续多年。甚至,央企改革早已明确的分离办社会职能,“两桶油”及下属分公司的社会性支出,仍可在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部分抵消。
由此可见,对成品油的重复计税,相当一部分又通过补贴和退税返还给“两桶油”,这就意味着,如果减少重复计税,不仅不表明由此减少的油价降幅会反馈给消费者,反而极有可能会进一步增加财政负担,而财政负担的增加最终又会间接传递给消费者。
其实,破解我国油价的过于高企(与同期国际油价相比),减少重复计税、以及改变成品油定价机制,均是治标不治本的手段。因为,如果处于绝对垄断地位的“两桶油”,其内控机制过弱、运营成本过高,我国成品油价格就不可能真正降下来,只可能通过补贴和退税等手段变相转移。而这种不堪的状况恰恰事实存在,近年来“两桶油”频频曝出的“天价吊灯”、“天价名片”、“违规高利贷”等事件,均表明“两桶油”存在内控过弱、运营成本过高等诸多弊端。
之于当下而言,减少成品油重复计税的建议,固然合乎情理,但更为重要的是,当下“两桶油”应尽快强化内控,通过降低运营成本、并提高运营效率,从根本上为降低油价拓宽空间,而不是试图通过减少重复计税大玩变相转移成本的把戏,或持续依赖财政补贴和退税,给经营业绩充水。当然,“两桶油”内控水平的提高、以及运营成本的降低,必须以打破垄断为前提,通过减少“两桶油”对成品油零售环节的垄断比例,并进一步放开民资参与,从而达到以外部竞争倒逼内控水平提高的目的。
减少重复计税须以强化油企内控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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