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育农民组织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让农民组织起来是全世界的成功经验,中国近现代以来,许多有识之士也在大声疾呼并努力实践着发展农民组织,连封建皇帝也看到其重要作用和意义,光绪皇帝就曾于1898年颁发上谕,要求各州府县广推农会。建国后的上世纪50年代,从互助组到合作社再到人民公社,我国逐步构建成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最完备的组织农民形式。这种下级服从上级的行政管理模式固然充分发挥了群体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和作用,但在本质上却否定了平等合作精神,模糊了个体与群体的权益界限,忽略了农民的自主权和决策权。随着农村改革深入和农村市场经济发展,农民需要以独立的市场主体身份,自由、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但农民的弱势地位决定了个体参与市场是不现实的,必须抱团合作,以抵御来自自然、市场、政策、国际等各方面的风险,维护自身权益。在这种背景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协会等各类农民组织大量涌现,涉及经济、文化、宣传、科技等多个领域,成为农村发展中的一个新现象。在农村经济社会结构的不断变化中,农民组织的规模不断扩大、功能不断拓展,逐步形成集经济功能、社会功能、文化功能、教育功能于一体的合作团体,成为农民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最好平台,是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培养农民民主意识和合作意识的有效场所。农民在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参与组织的决策和监督的过程中,逐步熟悉和习惯了民主的操作规程,增强了民主参与意识,锻炼了民主管理能力,积累了民主监督经验,培养了宽容与协商精神,提高了整体素质,培育了独立的政治品格,也极大地提升了乡村社会的政治沟通能力,促进了农民利益表达机制的形成,拓宽了农民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
发育农民组织
评论
12 vi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