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问题保荐人绝不能姑息


        IPO在审企业2012年度财务专项检查自查结果显示,截至3月31日,有162家企业提交终止审查申请,另有107家企业因未完成自查工作而提交中止审查申请。这表明,在财务核查的背景下,因问题公司的“退出”,IPO堰塞湖的压力出现稍许的缓解。

        撇开107家未完成自查的企业不谈,已经终止审查的162家企业,绝大多数应该都是因为“财务”问题而不得不暂时与资本市场告别。退一步讲,如果监管部门去年底没有启动“史上最严厉的财务核查”,这些企业还会主动提交终止审查的申请吗?无论是从“圈钱”的角度,从强行闯关的角度,或是从侥幸的角度,答案显然都是否定的。从这个意义上讲,IPO财务核查有其必要性的一面。

        任何一家企业的上市,必须符合相关的条件。强行闯关也好,抱着侥幸的心理也好,其实都是对市场不负责任的态度。不幸的是,类似事情却不断在市场上重演着。自2009年上一轮IPO重启以来,全流通模式下的新股“三高”发行,导致在利益驱使下包装粉饰上市大行其道,造假欺诈上市频频被曝光。胜景山河、万福生科、广东新大地等造假企业的鱼贯而出,实际上并不是偶然的。

        随着2012年度上市公司业绩预报或年报的披露,对保荐券商的大考也开始浮出水面。因为此前在中小企业的保荐上成绩“显著”,平安证券曾经“光芒万丈”,但其保荐的企业终究没有经受住时间的考验,诸多被其保荐企业业绩出现“变脸”的事实,也为平安证券获取“IPO毒药”的“荣誉”立下汗马功劳。

        平安证券的风头还未过,另一家券商国信证券又开始“异军突起”。去年以来证监会对7家保荐机构采取了9次出示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24个保荐代表人采取了相应的监管措施。其中,国信证券一家“独中两元”。其不仅两次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而且有四名保代被处以一定时间段不受理其出具的与行政许可有关的文件的处罚。

        但正是这样一家券商,却在去年的保荐工作中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保荐企业上市22家,窃取承销与保荐费收入8.6亿元,比第二名的中信证券还多出1.3亿元。然而,在其保荐获得了巨大利益的背后,被保荐企业的业绩却频现“变脸”。如国信证券保荐的22只新股中,2012年度8只新股净利润同比出现下滑,并且其中4只新股净利润同比下滑超过50%,而隆基股份更是巨亏5400万元。

        毫无疑问,国信证券是继平安证券之后的又一只“IPO毒药”,无论是根据《证券法》还是《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国信证券及其相关保代都理应受到重罚,但监管部门挂在嘴边的所谓“严惩”,再一次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毋庸置疑,监管部门在惩处券商时常常投鼠忌器。保荐工作出现问题,保代一般者是“替罪羊”,而利益最大的窃取者保荐人常常安然无恙,这显然是不公平的。而鉴于像国信证券、平安证券保荐工作所出现的太多严重问题,监管部门如果能够动真格暂停甚至撤销其保荐资格,所产生的威慑力无疑是巨大的,其影响也必将是深远的。

        一切的一切,关键在于人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