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股炒作何罪之有


  概念股炒作不时的兴风作浪,与其说是市场投机本性的一拍即合,不如说是“重融资轻回报”体制条件下万般无奈的投资者所形格势禁的“逼走华容道”。尽管它被很多投资者寄托着自救的希望,作为试图冲破重重黑幕的自我挣扎,其实充其量也就不过是一种对备受创伤的身心聊以自慰的安抚。对此,没有必要求全责备,倍加苛责。

  不错,同前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所倡导的蓝筹股投资相比,概念股炒作或不无投机之嫌。不过,蓝筹股投资尽管享尽了价值投资的美誉,但对于一个被无穷无尽的圈钱寻租所严重透支和榨干了价值的市场来说,蓝筹股所谓的投资价值不仅对于大多数投资者来说就像高高地挂在架子上的葡萄一样,看得见而够不着,只能说一声“酸的”,而且,在包括红利税在内的各方面政策支持力度大幅度向股权控制者和机构投资者倾斜的条件下,蓝筹股的一股独尊在某种意义上也不啻一种变相的劫贫济富,谁能保证它们不是一个又一个“坑死爹没商量”的中石油、中远洋、中铝业!

  概念股是人们对某些比较容易引起市场所共同关注并具有能够支撑其股价之共同特征的一类股票题材的投资共识。概念股与业绩股的不同之处,在于它主要是依靠比广告效应更为强大的感召力而并非现实的业绩,一旦其产业背景、投资机会以及未来的前景被赋予积极肯定的投资意义,其潜在的价值预期很快就会被发掘和升华为非常可观的一种一时性的赚钱效应。在投蓝被套,炒新破发,业绩无浪,回报无望的情况下,概念股作为一种无可厚非的炒作题材频频进入投资者关注的眼帘是不奇怪的。谁让现在的中国股市已经到了这样一种不炒概念股就几乎无所适从的可悲境地的呢?

  毫无疑问,概念股也是“讲故事”给讲出来的。“讲故事”是中国股市的看家本领,本质上也是一种商业文化,它的票房价值是通过股价反映出来的,而股价所反映的则是市场各方利益团体的利益追求。在某种意义上,股市文化也是市场意志的一种表达方式。比如,最近备受追捧的“第一夫人概念股”,就不仅反映着人们对热爱国货的第一夫人形象的崇敬和爱戴,同时,何尝不也是通过对相关服装国货品牌价值的发掘寄托了对“中国梦”的期待?!

  当人们将对某种政策或题材的期待甚至是猜测,解读成仿佛活灵活现的利好预期的时候,它的故事尽管不可避免地凸显着太多山寨化的贴牌色彩,但“爱我所爱”总好过“给人买了还得替人家数钱”。无可否认,不管是“第一夫人概念股”也好,“上天入地概念股”也好,或者别的什么概念股也好,大多被掺入了一定程度的商业化炒作,真正有可能赚得盆满钵满的得益者也往往是慧眼识珠和匠心独具的强势之始作俑投资机构,而很少有可能是无论在资金还是信息和经验方面都处于相对弱势的散户大众。但人们只要在概念股大放异彩的时候众星拱月,一般也不无可能或多或少地拾人余唾,分享到一点“金手指效应”所带来的股价上涨的实惠,而不仅仅只是屌丝的自得其乐。

  当然,既然称之为概念股,虚多实少也就不可避免地成为其与生俱来的最重要的特征之一。概念股炒作一般都不具有持续性,适合见好就收,快进快出。只有傻子才会在其盛极而衰的时候还去追高。也就是说,概念股炒作具有很强的投机性,一般的技术分析方法未必管用。人们在参与概念股炒作的时候,一定要保持高度的理性,千万不能忘乎所以,得意忘形。否则,追高被套和不赢反损的概率也会是不小的。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一提到投机,就有人就来个“有罪推定”,好像投机的罪过要多大有多大,比欺诈上市圈钱寻租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还要大似的。据说,我们的头号官方媒体发表的一篇文章,还声称要“严惩概念股炒作”。这简直让人惊诧莫名,不可思议。投资和投机本无高下之分。投机作为市场行为的本质属性之一,本身是谈不上什么罪不罪的。即使概念股炒作的背后或不无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以维护公平为天职的监管者也只能依法追究那些敢于以身试法的犯罪分子,而决不能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动不动就一篙子打翻整船人,罪及无辜的投资者。

  再说,任何一种股市文化,都是信心文化。人们之所以不得不将信心寄托予不无泡沫之嫌的概念股,恰恰正是投资者对IPO没信心,对蓝筹股没信心的反映。这是投资者的悲哀,更是中国股市的悲哀。市场当局有什么理由不去反思自己的IPO体制和市场机制为什么会造成我们的投资者不炒概念股就几乎没啥可炒,从而尽其所能地积极推进有利于维护投资者权益的“二次股改”,更好为投资者创造一个公平而健康的价值投资环境,反而一边迫不及待地开闸IPO,一而再再而三地竭泽而渔,一边则穷凶极恶地将投机当犯罪,甚至连概念股也不许炒?试问,投资者“堤内损失堤外补”,炒炒自己所喜闻乐见的概念股,就算不无那么一点投机的味道,又何罪之有?难道非要将中国股市变成“万马齐喑究可哀”的人间地狱才称你们的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