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镕基同志在中共十四大后为建立我国市场经济所作的重大贡献


  在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封闭半封闭向全方位开放转变的这一关键时期,以铁腕手段、强有力工作作风著称的朱镕基担任国务院副总理(1991年4月至1998年3月)和国务院总理(1998年3月至2003年3月)。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他直接主持了中国的财税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价格与流通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住房制度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等一系列重大改革,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在他的主持下,完成了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艰苦谈判,扩大了对外开放。也正是在这个时期,我国有效治理严重的通货膨胀,实现了经济“软着陆”,成功应对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扭转了通货紧缩趋势,保持了经济稳定、快速增长,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国际地位不断提升。

  1、20世纪90年代初期实现了商品价格的市场化

  市场经济区别于计划经济的重要标志,是价格能够根据市场的供求状况而自由浮动,从而实现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因此,1984年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价格体系的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1986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北戴河会议曾经决定实行“价格闯关”,要求在5年左右的时间内放开商品价格,实现商品价格的市场化。但是由于时机选择失当,企图在货币供应高度扩张的情况下放开价格而告失败。当1992年经济改革新高潮到来时,在货币紧缩的条件下放开了除石油等极少数产品以外几乎所有商品的价格。以后虽有反复,但大体上维持了这种商品价格基本放开的格局。这意味着商品市场的基本形成。

  90年代末期,走私活动猖獗成为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一个突出的问题。针对这一严峻形势,1998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雷厉风行地深入开展反走私斗争。7月15日,朱镕基在全国打击走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对在全国迅速开展大规模的反走私联合行动和专项斗争作了部署,他指出:“打击走私犯罪活动,既是一场重大的经济斗争,也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强调要集中力量查处大案要案;要深化改革,建立反走私新体制,组建国家缉私警察队伍,建立以海关为主,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联合缉私,对查获的走私案件由海关统一处理的制度。针对当时一些地方党政军机关和执法、司法部门所办公司和挂靠公司走私问题,朱镕基指出要“着重打击法人走私,特别是要打击那些有特殊背景的法人走私”,“党政机关和军队、武警部队是吃‘皇粮’的,绝不能经商办公司”,“各地的党政军机关和执法、司法部门都要坚决清理所办公司及其挂靠公司,并限期同所办公司和挂靠。

  2、从1994年开始的财税、金融和外汇管理体制改革。

  ------------财税体制改革:分税制取代地方包干制

  根据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从1994年开始推行了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其主要内容是:在全国范围内用“分税制”取代财政收支的地方包干制,分税制是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制度。针对原有税制税目繁多、征管混乱、企业难以公平竞争的弊端,1994年全面实施了以公平税负和简化税制为核心的重大税制改革,建立了以增值税为主,营业税、消费税为辅的流转税体系,并对所得税进行了归并整合。这一改革为分税制改革奠定了基础。

  分税制改革是财政体制的重大改革,也是诸多改革中最重要、阻力最大的一项改革。为顺利实施分税制改革,1993年三、四季度,朱镕基率领有关部门负责人先后到十几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与地方负责人交换意见。广东省在此前实行财政包干体制时地方财政留成比例较大,因而对实行分税制有很大顾虑。1993年9月12日至16日,朱镕基在广东省就实行分税制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与广东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座谈,深入交换意见。他在广东调研时指出:“目前中央财政十分困难,已经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如果不适当地集中中央财政收入、加强中央财力,日子就过不下去,最终全国都要受害,都搞不下去。”“必须按照国际惯例,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进行财税改革。”他回到北京后,致信江泽民、李鹏并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汇报了与海南、广东两省负责同志商谈的情况,反映广东省希望中央在税收返还基数年、企业减免税的处理等问题上给予照顾。为减少新体制出台的阻力,顺利推行分税制改革,朱镕基建议对这些问题作出让步,并提出了妥善解决的方案。由于这样做既坚持改革的原则,又采取适当让步等灵活办法,从而化解了矛盾,为在全国顺利实行分税制改革创造了条件。因此,虽然1994年的财税体制改革涉及巨大的利益关系的调整,特别是地区之间利益关系的调整,但改革整体进行得比较顺利,在90年代后期初步建立了新的财政税收制度的基本框架。在财政包干体制下,由于扩大了地方政府对财政收入的支配权力,在地方收入增量中,地方财政留的过多,中央财政所得份额过少,导致中央财政在新增收中的份额逐步下降。到20世纪90年代初期,中央政府支出将近一半要靠举债来维持。

  进一步完善财税改革,是朱镕基任总理后提出的新一届政府五项改革任务之一。实行分税制改革后,个人所得税全部划分为地方税,企业所得税按企业隶属关系分别划归中央或地方收入。这种划分方法,不利于制止重复建设和促进企业公平竞争,也不利于中央调剂地区之间财力差距。2001年11月27日,朱镕基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经过反复考虑,并经中央同意,决定企业所得税不再按隶属关系划分,全部和个人所得税合在一起,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享。中央多分享的收入,全部用于支援西部地区开发。这项改革是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的延伸和完善。

  -----------金融改革:着重于银行体系改革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改革着重于银行体系的改革。过去被称作“专业银行”的国有商业银行政企不分,商业性金融业务与政策性金融业务不分以及市场秩序混乱、发展畸形等问题普遍存在。与此相对应,作为中央银行的中国人民银行职能不清、调控手段陈旧、组织结构和财务制度不合理,也无法有效地行使稳定货币的基本职能。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银行体系进行以下的改革:建立中央银行制度;将原有四大国家专业银行转变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增设若干家非国有独资的股份制银行;证券公司与中国人民银行脱钩;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分解为人寿保险、财产保险和再保险等三个保险公司;等等。

  金融体制改革,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部分。1993年12月3日,朱镕基在全国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把金融改革作为1994年改革的第一项任务。他指出:“金融改革由三部分内容构成:一是把人民银行总行变成真正的中央银行。二是现在专业银行中的政策性业务分离出去,把专业银行办成商业银行;同时,另行建立政策性银行。三是建立全国统一开放、有序竞争、严格管理的金融市场。”1994年8月15日,朱镕基在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行长座谈会上的讲话中要求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推动金融改革跨出关键性的一步,并对人民银行和各专业银行的改革进行具体部署。

  1997年11月和2002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召开了两次对金融改革和发展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1997年11月18日,朱镕基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分析了当时金融领域隐患和风险不断积累的突出问题,总结了亚洲金融危机的教训,对深化金融改革和防范金融风险问题作了全面部署,宣布国有银行和人民银行进行管理体制改革,同时布置了清理整顿金融市场的任务。2002年2月5日,朱镕基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存在的问题还相当严重,根本原因是银行体制陈旧,经营机制落后,内部管理松懈。他提出,要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具备条件的可以改组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条件成熟的可以上市。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以后,中国周边国家和地区的货币纷纷大幅度贬值,对中国出口形成越来越大的压力。1998年5月以后,中国出口持续负增长,国外舆论普遍预测人民币将大幅度贬值。1998年6月26日,朱镕基在会见美国财政部部长鲁宾的谈话中明确表示:“无论贬值会给我们带来多大好处,我们也不能那样做。对别人损害太大,最后也会损害我们自己。”在随后继续受亚洲金融危机冲击的几年间,中国一直坚持人民币不贬值的政策,赢得了亚洲乃至全球舆论的广泛赞誉。事实也证明,这个决策有利于我国对外开放和出口贸易的长远发展。

  在对银行体系进行改革的同时,中国的证券市场也开始发展。20世纪80年初恢复了股票、国债等证券的发行。1990年末,又设立了上海和深圳两个股票交易所,进行股票的集中交易。朱镕基一直关心证券期货市场的规范和发展。他在肯定证券期货市场积极作用的同时,也一再强调要防止它脱离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出现过度投机。在1992年8月13日召开的部分省市股票市场试点工作座谈会上,他强调要加强股票市场的监管工作,保证股票发行和上市公司的质量。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随后颁布了一系列法规和规章,初步确立了我国证券期货市场监管体制。1995年12月19日,朱镕基同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考察时,提出了证券期货市场发展“法制、监管、自律、规范”的八字方针。

  -----------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

  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经常账户下的外汇交易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改革开放以前,中国采取进口替代的外贸政策。与之相适应,出口收汇全部按本币高估的官定汇率强制结汇、进口用汇由计划统一分配。改革开放以后,在继续采取“进口替代”政策的同时,开始实施“出口导向”政策,在计划分配外汇指标之外开放了买卖双方直接交易的外汇调剂市场,形成了双重汇率制度。1994年采取了重大步骤改革外汇管理体制,对境内机构经常项目下的外汇收支实行银行结汇和售汇制度,将双重汇率并轨,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在汇率并轨过程中,人民币深度贬值,出口导向政策得以全面实施。这对1994年以后中国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和国际收支状况的进一步改善起了重要作用。

  ----90年代后期:国有企业“股份化”(公司化)改制

  1993年的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在国有企业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即现代公司。1993年12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于1994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1997年的中共“十五大”特别是1999年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除极少数需要由国家垄断经营的企业外,所有国有企业都要进行股份化改制,以便在股权多元化的基础上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

  1998年以后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公司化改制,大体上包含了三个互相衔接的步骤:第一步是实现政企职责分离,将中央政府所属兼有政企两方面职能的“总公司”、“集团公司”等机构的行政职能移交给国家经贸委,使它们成为不具有行政职能的企业;第二步是将垄断性企业改组为竞争性企业。国家先后对石化、电信、电力等领域的垄断性国有大型企业采取了分拆改组的办法来打破垄断,形成在同一业务领域内竞争的局面;第三步是经过资产重组在国内外证券市场上市。资产重组的主要做法,是将核心资产从原企业中剥离出来,进行重组、首发公募(IPO)和上市(listing),而将非核心资产、不良债权、富余人员等其他历史负担保留在原有企业中,以保证新设立的公司制企业在账面上有良好的财务业绩和上市的可能性。在股权多元化的基础上,改制上市企业(多数是国有独资集团公司下属的二级企业)大多按照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搭建起公司治理的基本架构。

  国有企业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朱镕基对于国有企业改革倾注了大量心血。1994年,宏观经济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创造了条件。这一年11月4日,朱镕基在全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要全面、正确地理解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并强调深化企业改革的重点是实行政企分开、转变政府职能,搞好企业内部经营管理,逐步建立社会保障体系。1995年3月9日,他在参加八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辽宁省代表团的讨论时讲话强调,国有企业改革不能只在产权上做文章,并要纠正企业为把银行债务冲掉而假破产的做法,企业破产拍卖所得要首先用于安置企业职工。1996年3月24日,朱镕基到山东省诸城市考察。他在讲话中肯定诸城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小型国有企业改革的探索精神,同时也强调小型国有企业改革不是“一卖就灵”。关于“卖企业”问题,朱镕基同志在1997年9月26日,1998年4月25日、6月6日又作了三次批示,精神都是一致的。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朱镕基任总理后新一届政府提出的一项重大而艰巨的任务。亚洲金融危机导致我国出口贸易锐减,加上多年重复建设造成国内产能过剩,几乎所有工业产品都供大于求。这种状况使历史包袱沉重而且经营机制转换又未到位的国有企业面临前所未有的严重困难,大批企业停产或半停产,上千万职工下岗。针对这种状况,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了用3年左右时间,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朱镕基在《国有大中型企业三年脱困大有希望》等讲话中,对当时国有企业面临困难的原因作了全面分析,强调在国家大量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国内需求的同时,要坚决制止重复建设,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改善国有企业的宏观经济环境;强调必须积极实施再就业工程,使企业富余人员能够分流;强调办好企业的关键在领导班子,不要由行业主管部门管企业,要通过稽察特派员等制度加强国家对企业的监督。朱镕基指出:“整个这一套办法,就是有中国特色的搞好国有企业的道路。”1999年7月15日,朱镕基在省、部长经济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提出了支持国有企业脱困的三项重大措施,即“债转股”、用国债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企业上市融资。在实现国有企业三年脱困和改革目标的同时,朱镕基力推打破国有企业行业垄断的改革,通过改革政府机构以实现政企分开,并在电力、电信、石油石化、航空、军工等系统推动分拆重组,打破这些领域独家垄断的局面,推动国有企业参与市场竞争。

  ------1997年:确立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1997年召开的党的十五大在所有制理论上取得了重大突破和进展。突破表现在:(1)在所有制结构方面,突破了社会主义只能是单一公有制的传统观念,首次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并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与传统社会主义理论把非公有制经济排除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之外的解释是根本不同的。由此,把多种所有制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融合在一起,把非公有制经济从地位和作用上的“补充”、“拾遗补缺”,提升到“重要组成部分”和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2)在公有制的含义和实现形式方面,突破了公有制经济只有国家经济和集体经济两种形式,以及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只是国有企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的传统观念,提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多样化,有利于突破公有制过分单一的实现形式,为找到更加适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开辟了道路。特别是关于股份制的性质和作用问题,在理论界已有讨论的基础上,党的十五大报告作了科学的分析: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这对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具有重要实践意义。(3)在国有经济的地位和作用方面,突破了主要从国有经济的数量比重上去考虑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传统观念,提出应主要从国有经济的控制力与质量上去考虑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国有经济应主要控制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在此基础上,提出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这是对国有经济的地位和作用的重新认识,为更好地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一条可行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