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股份合作制,就是租赁者以资金、资产等入股,农民以土地入股,共同组建股份制公司。股份制公司的好处: 身份平等。农民从土地出租者变为了股东,与原来的土地租赁者一样,在身份上处于平等的地位。 利益共享。农民与租赁者,在股份公司里只有按照股份大小表决权不同外,根本利益是一致的。由过去纯粹租赁土地,变为既是土地承包权的所有者,又是土地经营权的代表者。利益共享的机制,将双方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风险共担。作为利益的共同体,土地股份公司的每一个成员在享受平等权利的同时,也公担经营的风险。改变了过去农民作为土地出租者按照约定定期获得租赁费用,风险由租赁者一方承担局面。同时,也消除了农民看到租赁者获利较大时的“红眼”心理而导致的不断纠纷。在共同合作中,就可以使股份公司稳定、持久发展下去。
土地股份合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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