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日利率改革的创新与基础


  美国利率自由化伴随着接连不断的金融创新过程,实现了货币政策和商业银行的改革,使金融机构、货币市场更加灵敏地反应市场利率的变化,降低了风险。日本利率改革改变了日本长期以来实行的“长短期金融分离”和“信托分类”的规定,提高了金融机构的竞争力。由此看来,金融创新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浮动利率对企业造成的利率风险。目前,我国金融创新主体内在动因缺失,金融机构还没形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因此,我国在利率改革的同时要大力鼓励金融创新研究,鼓励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的混业经营,以此降低金融机构的利率风险,为金融改革的深化打下良好的基础。利率改革要有良好的微观基础。美日利率改革成功的一个关键就是,他们的利率传导作用的顺利实现,是众多经营性金融机构和一般企业对利率变动反应灵敏并迅速做出调整的结果。这就要求微观基础是真正意义上的企业。从我国来看,利率市场化微观基础的构造重点是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自身经营观念、经营模式、经营业务和经营体制等方面存在缺陷;国有企业产权不明晰,治理结构不合理;政府仍控制着银行和企业的人事权、监督权和激励机制。这就造成银行和企业的投资对利率的弹性很低。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的微观基础很难满足利率市场化的要求,因此,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改革的顺利完成是利率市场化成功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