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社会的税收宣传


  当下、中国正步入公民社会。从现实看,无论是个人对权利的重视,抑或政治以人本为理念;无论是对行政权力边界的界定,抑或对社会中间组织的认同;无论是社会舆论折射的价值观,抑或在发展问题解决过程中社会体现的力量,无不在佐证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事实,即:中国社会正在发生加速呈现公民社会特征的嬗变。

  公民社会必然带来公民民主、自由、人权意识的觉醒和增强,表现于税收征纳关系,便是公民“我是纳税人”的认知自觉和“税收是喂养政府的奶娘”的意识觉醒。为此,税务机关在税收宣传角色上,理应以变应变、更新理念,调整思路,实现由“以我为主”向“以民为主”、“为民做主”向“请民做主”的战略性转移。概言之:无非是打好“三民牌”:即:事前“问计于民”牌;事中“贴近于民”牌;事后“请民评判”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