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县设区”方便地方政府权力关系进行大调整,改革后很多权力都上收到地级市政府,而“县改市”则是原来的县政府在名分上有了“升格”,又不存在权力变动。由此我们不免担心,“撤县改市”最终会不会变了味?变成县级政府借机“扩权”的时机,最终背离城镇化发展的初衷?
中广网北京4月1日消息称,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经济观察报》报道,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编制的《全国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规划》即将亮相,这份规划透露出一个新迹象,一些省市将开展更大规模的中小城市建设,各地撤县设区、撤县设市的动作将会越来越密集。报道还说,目前全国酝酿“撤县设市”的县有上百个,仅仅在广东、贵州、云南、陕西四个省份,就有60多个县提出撤县设市。
早在1997年,国务院曾做出暂停审批县改市的决定,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当时很多地方盲目追求县改市,冲击了我国地方以县制为主要特色的传统行政管理系统,造成很多县级市出现市区农村人口比重过大,城郊比例失调,城乡概念模糊等“假性城市化”问题。这种前车之鉴提醒我们,在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过程中,同样要把握好撤县设市、撤县设区的节奏,按经济规律办事,让中小城镇科学发展、健康发展。
“撤县设市”对于发展新型城镇化,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它对集村成镇,并镇成城,连城成市,加速城填化建设步伐和规模起到了一定的作用。1997年的时候,我们城镇化率达30%左右,去年城镇化率到了52.6%,一半的人已经在城里了,很多县城的人口规模、产业支撑已经有一定的规模。但与世界城镇化的标准系数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国家到现在为止,才658个城市(包括最新获批的三沙市),这个城市的规模和我国13亿人口还是不匹配的,现阶段我们国家的城市不是多了,而是少了。
城镇化率52.6%,城市是少而不是多,这不能说明我们就要大踏步盲目“为市而市”。以前我们在推进过程中,“就市改县”的现象很明显,导致很多县域经济并没有很好地发展起来。
时下广东、贵州、云南、陕西四个省份,就有60多个县提出撤县设市,有分析就说,县级政府非常热衷于“撤县设市”,原因在于:“撤县设区”方便地方政府权力关系进行大调整,改革后很多权力都上收到地级市政府,而“县改市”则是原来的县政府在名分上有了“升格”,又不存在权力变动。由此我们不免担心,“撤县改市”最终会不会变了味?变成县级政府借机“扩权”的时机,最终背离城镇化发展的初衷?
这个担心有一定的道理,“撤县设市”可能会增加行政成本,可能会扩大县级改市以后发展城市的冲动,可能会投资大跃进或者“人为造新城”。
因此,“撤县设市”要有序推进,不要强求一次到位。要设立一定的标准、一定的人口规模、产业支撑、经济发展程度。不管县、市,总体说按照新型城镇化标准,提供城市综合成长能力作为支撑,要走节约紧凑型的城市发展道路。
在城镇化的过程中,要防止走过去那种城市盲目扩张的老路,要有根本理念的改变,不是城市扩大多少面积,增了多少房,进了多人,而是要让城市面积不虚设,房屋不摆设,人们进得城来,生活得下去,少者有其事,老者有所养,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较前要有明显改善,农民进城也要活出个城市人的模样来……
所以,新型城镇化标准是条靠谱的杠杠,“撤县设市”可要量事而行,切不能一哄而上。
警惕“撤县设市”变成政府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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