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成为热词的背景
中国过去30余年的经济增长奇迹,可以用7个字概括:双引擎,四轮驱动。双引擎是指改革和开放;四轮驱动是指人口红利、资本红利、土地红利和制度红利。当中国经济遭遇结构性困局,上述种种“红利”不复存在,某些因素反而成为“负资产”,无论从微观层面、中观层面或是宏观层面,人们都意识到一个朴素的道理:简单地照搬、移植或改造或照抄他人的东西,已经无法在这个日新月异、突飞猛进的世界立足。因此,“创新”成为一个最热的大众词汇、媒体焦点。大家的基本共识已经达成: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换言之,过去的那种由“四大红利”驱动的经济增长模式已经失去基础,现在,中国需要建立一个全新的由“创新驱动”的经济模式。十八大报告在论及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首次提及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强调“推动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随后,“创新”一词被各级政府、学术界以及企业界热捧,成为各类媒体争相报道的对象。
⊙创新理论和实践的动态演进
什么是创新?奥地利裔美籍经济学家熊彼特在其1912年问世的《经济发展概论》中,首次提出了“创新”概念,指出创新是指把新的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结合”引入生产体系。这一定义比较抽象,从微观上看,其包括了引入新产品、引入新的生产方法、开辟新的市场、获得新的原材料或半成品供应来源和实施新的组织结构等,即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创新、资源配置创新和组织制度创新。由此看来,创新的内涵十分广泛,不仅涉及技术性变化的创新,也涉及非技术性变化的创新。熊彼特尤其强调把“创新”与“发明”区别开来。他认为,新发明、新成果要被市场化并取得成功,才能称为创新。
在熊彼特之后,创新理论不断完善,但大致都是对熊彼特创新概念的精细化。20世纪60年代,随着新技术革命的迅猛发展,美国经济学家华尔特?罗斯托把“技术创新”提高到“创新”的主导地位,从而将“创新”的概念发展为“技术创新”。这也许是如今许多人容易将“创新”理解为“技术创新”的最初原因了。随后许多研究创新的学者对“技术创新”也给出了自己的理解。如着名学者弗里曼认为技术创新在经济学上的意义只是包括新产品、新过程、新系统和新装备等形式在内的技术向商业化实现的首次转化。傅家骥先生从企业角度定义,认为技术创新是:企业家抓住市场的潜在盈利机会,以获取商业利益为目标,重新组织生产条件和要素,建立起效能更强、效率更高和费用更低的生产经营方法,从而推出新的产品、新的生产(工艺)方法、开辟新的市场,获得新的原材料或半成品供给来源或建立企业新的组织,它包括科技、组织、商业和金融等一系列活动的综合过程。创新是企业行为,企业是创新的主体。
最近一段时期,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微创新”,即鼓励创业企业从小处着眼,从一点一滴开始,贴近用户需求,挖掘客户潜在需求,快速出击,不断试错,不断完善,直至被市场接受。
⊙创新的制度保障
有什么样的游戏规则就会有什么样的行为。企业的创新行为急需新的制度鼓励、引导。否则,创新仅是空谈。基于此,制度创新亦是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所有创新活动都有赖于制度创新的持续激励和积淀,通过制度创新得以固化,并以制度化的方式持续发挥着作用。
考察美国夺取科技创新大国地位的某些原因,将有助于我们理解制度创新的重要意义。许多人将美国“硅谷”的成功简单归为以斯坦福大学为首的科研院所与充裕的风险资本的结合,而没有注重“硅谷”的体制环境。实际上,“硅谷”的成功真正体现了“制度重于技术”的内涵。
——以斯坦福大学为首的科研院所和“硅谷”聚积的大量技术精英是“硅谷”成功的前提,也是“硅谷”成功的结果。
——“硅谷”有着自由创新和创业的制度环境。
——“硅谷”有不断促进创新和创业的风险投资市场。
——NASDAQ为“硅谷”技术产品提供了很好的定价机制与风险资本的退出机制。
——完善的市场机制,高效而高度专业化的市场服务体系。
——美国社会对私有财产、专利技术、知识产权的严格保护。
我们不难看出:在硅谷技术精英成功的背后,是美国的产权及产权保护制度、资本市场、人力资本、职业经理人制度以及成熟的期权激励等制度在支撑着技术创新。否则,我们就难以理解一个基本的事实,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到21世纪初期,大约四分之一世纪,美国的高科技和资本市场取得了迅猛的发展,绝非偶然。在20世纪80年代的“解除金融管制”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解放了市场要素,要素组合更方便,最终激活了资本市场,调动了科技精英的创新积极性。这样,客观上形成了高科技创新与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但是,与此同时,除了美国之外,世界上其他国家就没有取得相同意义上的“良性互动”。
在科技与金融之间良性互动方面,美国之所以一枝独秀,是因为它特别善于创新自己的制度,完善自己的各项制度(注意:完全没有必要仅仅是狭隘地理解为“社会制度”),不让制度成为创新的短板。正如旅美资深管理咨询顾问袁晓明所指出的:谈起美国的崛起部分得益于欧洲文明的深厚积淀,但同时应该注意到,美国并没有照搬欧洲的制度,而是进行了大胆的创新。这正是作为西方文明延伸的美国成为当今西方世界领袖的重要原因。
制度创新的活力带来了美国在科技和商业上的创新,从而构成国家创新的三个重要方面:制度、科技和商业。在制度创新与科技、商业创新之间,美国人更重视制度先行。鼓励自由竞争的经济制度为科技和商业上的创新奠定了制度上的基础。从上面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美国科技强势地位的确立,以及美国霸主地位的确立,主要得益于它的制度创新。
从美国的实践可以得出一个初步结论:任何一个国家(也可以推及企业、组织)如果疏于制度创新,那么,它的技术创新、组织创新都将无法持续推进。在制度创新滞后的情况之下,仅仅推进技术创新,将无法取得良好的结果。
⊙企业微观层面的制度创新
前面所提到的美国为创新活动所创造的各种条件,在中国都已经做了相当多的工作,政府还在不断完善。受本文篇幅限制,在这里,不作展开分析。
我们聚焦一下微观层面的“微创新”问题。企业作为创新主体,践行创新驱动,应通过内部机制转变、升级,逐步将自身建设成为创新型组织。企业必须围绕如何服务于“微创新”活动而展开一系列的“创新”。
1.组织结构创新。对中国绝大多数企业来说,要服务于“微创新”活动,企业首先要对自身的组织结构进行变革和创新,即废除传统金字塔式等级制的组织框架型结构,建立起扁平化的开放式的矩阵结构甚至是网状结构。旨在形成一个随意的自由流动的便于大家交流的网络,这样,有助于员工讨论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反思与总结,更主要的是有助于技术团队与企业高层决策者交流,保证一线员工在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活动中的全方位参与权和话语权。
2.管理模式创新。抛弃与金字塔式组织结构对应的战略模式,转向赋能模式的管理。一般而言,传统的战略模式是线性的:管理层作出战略决策,其他人遵照决策行动即可。领导决策与执行是脱节的、完全分开的两个步骤,在这样的管理模式之下,所谓的“创新”仅依赖于领导的远见。而在赋能模式中,管理不再是高高在上、发号施令式的,“创新型管理”无处不在,每一位员工都是自己的管理者。管理者走出办公室、深入员工、了解客户,到一切与组织相关的活动中去。从这种意义上讲,赋能模式的管理旨在激发员工的积极性,营造浓厚的创意氛围,最终目标是驱动自下而上的创新。
3.激励机制创新。创新归根到底离不开人才的作用,企业必须不断完善激励机制,以薪酬、股票期权和持续的培训等方式吸引、留住人才,不断提高创新能力。企业决策者应该意识到:所有员工都有着创新的潜质,将创新考核纳入传统激励机制中,给创新者以积极的支持与帮助,并对那些创新失败者以保护和鼓励。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传统文化对失败的容忍度比较低,人们总是习惯于“成王败寇”的直线思维逻辑,将“失败者”置于被轻贱的地位,却忘记了一条最朴素的真理——“失败者乃成功之母”,没有失败,就没有成功,显然,成功是失败的“儿子”,传统观念只想要“儿子”(成功),却忘记了“母亲”(失败)。而创新文化最核心的内涵之一就是接受创新的失败者。只有接受“失败者”,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全体员工的创新潜力。
4.企业文化创新。建设创新型文化,在企业内部创造一种有利于创新的宽松环境和氛围,使创新成为企业核心价值观之一。企业必须树立自身的创新理念,并使之深入人心。只有让创新理念获得全体员工的普遍认同,才能去影响各个层级管理者和广大员工的行为,创新活动才能全面展开,以至于让创新渗透到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每一个细节、每一个流程,贯彻到每个员工的每一个日常行为之中。企业要形成一种良好的创新氛围:既积极鼓励创新活动中的“个人主义”精神,更要鼓励集体主义的合作精神,以激发企业成员的整体创新热情。
全面的完整的制度创新不仅包含微观意义上的“制度创新”,更需要完善的宏观层面的“顶层设计”,它需要政府为创新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如:完善市场化的资源配置体系、建立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强有力的执行体系、构建技术创新体系、创新财税金融制度,等等。
郑友林 管晶
创新的逻辑
评论
编辑推荐
11 vi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