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创新保障能源安全


  毫无疑问,国家间除了硬军事实力的竞争外,更重要的是制度软实力的竞争。通常,先进的制度安排不仅可以满足和促进经济社会公平与高效地发展,增加就业,而且可给企业提供安全的经营环境,甚至可培育出企业家的创新精神和推动创新产业的发展,但前提是要有钱。

  几乎所有政府都为财政收支发愁。一方面,为了维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政府大量举债,央行不断印钞,以此来化解入不敷出的困居。却不断引发经济危机和产业凋零。另一方面,为了降低政府主导的经济危机,降低政府无序印钞和支出给企业带来的风险,1919年以后,美国的纳税人与其政府就进行了不懈的政治博弈。为了更好地监督政府的支出和减少纳税,最终提出了服务于相关产业发展的信托基金,来保证纳税人的权益。

  上世纪50年代后,与油气资源开发和利用相关的能源信托基金开始走上了历史舞台。

  在可持续发展与创新方面,推出有海洋政策信托基金和能源安全信托基金。其中,海洋政策信托基金是2004年12月美国《21世纪海洋蓝图》提出建立的,是以油气开发和其他新兴产业海洋利用的税收为基础建立,用以加大对海洋的投入。能源安全信托基金是1979年卡特总统在终止了对国内原油价格管制后首次提出的,是用于保护低收入家庭不受能源价格上涨侵害所设,1988年终止。2013年3月15日奥巴马总统再次提出建立,用于具有“突破性”的技术研究。比如今后10年,将每年拨款2亿美元用于电动汽车和生物燃料的研究,降低以电力、生物燃料、天然气或其他能源为燃料的汽车成本,会改善就业环境,减少美国对化石燃料的依赖,避免油价波动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带来不利影响。

  在企业规避环境风险和环境保护上,美国不仅有相关处罚性的法律条款,更在防范风险上进行了超前性的制度安排。从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出发,也为企业不可控灾难事故提供了适当的救助。其中,石油泄漏责任信托基金是1989年依据美国《1986年国内税收法规》第9509条规定建立的。是以美国最高立法形式、对在美进行油气勘探开发企业强征的税,并专门用于支持美国海岸警卫队、美国海洋和大气管理局、国家应急系统、石油污染研究和开发项目的运行;地下储油罐泄漏信托基金是1986年随着大规模建立战略石油储备库时建立的,以应对储备过程中储油系统泄漏造成对地下环境污染而设;深海床收益分享信托基金是1979年随着海上油气开发活动的增加,为了保护深海海床不受伤害或伤害修复而建。水生资源信托基金是1984年随海上油气开发、养殖、捕捞等活动增加的情况下,为保护海洋水生资源不受伤害、维护其生态环境建立的。

  在交通运输系统安全上,推出有高速公路信托基金。它是1956年通过立法建立的,以征收联邦燃油税融资,用于高速公路网建设和公路养护,是以谁使用谁买单的方式来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效率。1993年,在高速公路系统建成后,通过修改法案,将该信托基金的14%留给道路养护和建设专用,其余86%被上交美财政部,作为普通收入,改善了长期捉襟见肘的美国财政状况,也为美国一般科学、太空和技术提供资金,相当于是用石油资源灭失补偿金进行的基础科学创新再投入。

  从与油气开发相关的能源信托基金设立和使用的整体绩效看,已从以往追求社会公平的角色蜕变成了激励创新的利器。由于美国市场化程度高,对价格波动的避险市场及其工具被大量使用,降低了美国政府对价格的恐惧、担忧和平抑物价的责任,因此,使其走出了单纯因价格影响进行征税或补贴的最简单和最粗暴的财政管理模式。

  应运而生的是,通过各种与能源安全相关的信托基金去补贴未来的创新能力和培育企业家的创新精神。它以国家的意志制定战略性、前瞻性和可持续发展的项目,以政府公开招标的方式确认被投资主体、用最高预算法约束,并以合同形式长年投入,确保项目资金的来源,呵护与能源安全、“突破性”替代技术等项目创新的实施。

  从现有成果看,这些制度安排的确能并已经推动了美国与能源相关产业的技术进步、科技创新,并成为了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内动力,同时培育了企业家的创新精神,使美国在油气资源开发和能源利用上始终领跑全球。

  然而,用系列信托基金的制度安排去保障能源安全并非都是万能的,但没有这信托基金却是万万不能的。

  本文刊于《中国石油石化》2013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