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制高房价要改供地供房制


柴福洪
 
商品房供给机制造成的经济难题,在一线城市已经明显成为中国经济危机的病灶,更是住房需求者“恨政府”的直接动因。但是地方政府增加财政来源和炒房人群的赚钱机会。从政治、经济、民生等多个角度看,中国现有住房供给机制,对中国社会产生的正负能量相抵,是负作用。因此,不认真审视、修改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模式、居民住房供给模式,势必毒化社会心理。
 
中国现有商品化供给住房,已由经济问题转化为政治问题了,分裂人群,各占利益山头;房地产业已变成地方政府、银行、开发商、炒房者共同剥削购房者的手段,最大的利益获得者是地方政府。土地财政已经成为地方政府的“海赂因”,既无取代品,又不愿失去。高房价的泡沫一破,对经济走势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目前的土地、住房供给体制下,除限购外,中央政府没有更好的办法解开这一利益死结。
 
要解开中国房地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利益死结,必须改变两项政策设计,一是土地供给机制,二是住房供给机制。否则,无解。
 
1、    土地供给机制改革。主要是土地供给、土地交易主体改革。目前的土地法制规范是:城市土地是国家所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国有土地可以交易使用权,但有年限限制,不得买卖所有权,即国有性质不变;农村土地不得交易,只有转化(征用)为国有土地后,才能交易使用权。要改变这一规范,就涉及到土地所有制问题,难度较大;而且,现有城市扩张已大量侵占农地,并占用的都是良田、优地。
 
因此,城市结构需要调整,把五大城市带的农村土地一次性转为城市,设立县辖市行政体制,具体详见《中国的城市化:既要有超级城市又要有县辖小城市》,以保证人口城市化的土地需求,并明确未来占用农地的最高限度。
 
同时,城市土地不得私有化,不得与土地开发商交易,只能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单位与政府交易土地使用权;住房只能由法人建设向其职工售卖,居民住房由社会供给变为单位供给。
 
教育与卫生等公共事业用地、养老与公园等社会福利用地、军事与宗教用地政府免费供给;公共交通设施计划供给,单位用地市场供给,包括党政群机关。任何单位公共用地(办公场所用地)与住房用地由单位自行在限额内调剂,以限制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准。
 
原已建成的居民小区,实际上是私人占有土地使用权,按人均占地数适度征收土地使用税。法人单位撤消时,土地收归政府,另行使用。
 
    2、住房供给机制改革。法人供给制。一方面,法人才有土地使用权交易资格,且只能是按单位就业人数规模最低限度内交易土地,已经超出占用的土地,必须由法人退出或交纳土地使用税。另一方面,任何法人机构,都必须最大限度地满足在本单位员工(含退休职工)的住房需求。
 
单位建房成本支出与单位经费分开核算,按不含土地使用权费用,只含建筑成本售卖给职工居住,对无能力购卖的员工,单位必须提供公租房。对已经购有商品房的职工,不得在单位重复购买。对有多套住住房的员工,除一套自住外,超出一套的征收多占土地使用税。
 
无单位就业人员和社会无业人员,由政府统一建设公租房和廉价房供给。城市政府必须保证无单位人员居者有其屋,其标准由城市人大立法规范。
 
按上述改革土地与住房供给,其好处有:一是政府除大型交通等公共设施用地外,再不直接征用土地,排除野蛮拆迁的现象存在,责任交给法人单位。二是有效限制土地浪费与超豪化办公楼现象,尤其是按就业人数(含退休)确定土地使用标准,减少城市用土贫富不均现象。三是住房供给由社会义务转交法人单位,由商品供给变为建设成本供给,将大大减轻城市人口的住房经济负担。四是既保持土地国有体制不变,又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城市人口的增涨。五是政府在土地和住房问题上,由运动员身份转变为裁判员身份。六是有序展开中国城市化过程中的土地使用与城市扩张,同时,政府管理效能提高,有效控制土地使用量。七是住宅与办公距离缩短或集中,将大大减少车流量,缓解交通拥堵.
 
 
                                       201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