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经济与国企改革


  我国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在跨入21世纪门槛后,必须伴随着国有资产企业法人资本化,同时并举国有企业劳动者的劳动力资本化。具体来说,国有企业劳动者的劳动力采用股本的形式,通过职工持股会,进入国有企业的董事会,参与国有企业法人产权组织和治理,并依劳动力股本承担企业经营的有限责任,享有劳动力股本等比的企业剩余收益的索取权。通过劳动者的劳动力资本所有权与国有资产权在现代企业即公司制企业法人财产权中的结合,把国有企业构成为自主劳动者与国有投资者等多元投资者的联合利益体,真正确立起国有企业中的劳动者对自己劳动力和企业财产的产权主体地位,以“名符其实”的国有企业主人翁姿态,充分发挥聪明才智,为企业的技术、产品、营销、管理创新,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尽心竭力。站在知识经济时代来临的角度看我国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比起已全面开展的国有资产的法人资本化改革,劳动者的劳动力资本化改革,是更为根本性的制度内容,必将促进我国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进入全部生产要素全面资本化改革的全新阶段。进而引发社会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制度的历史性、全局性、结构性的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