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三农发展


  韩国在实行新村运动前后,政府对农业、农村的政策发生了较大变化。从1968年到1977年为增加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对大米、大麦、小麦、大豆和玉米都先后实行高价收购政策,还普及了水稻高产新品种;同时,除了在“新村运动”中政府投入大量资金、改善农村生产生活设施外,还对农民购买农机具给予补贴。1980年代期间,面对工业化、城市化的迅速发展,政府政策重点是完善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推迟农民债务偿还和补贴利息,以关税保护农民利益。进入1990年代,政府政策中心开始转向增加对农民的直接支付,于是,中央和地方政府有关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不断出现。从这次我们对韩国几个村的实地调查情况看,当前韩国政府对农业、农村的补贴和支持政策很多,体现在生产生活方方面面,农民从中获得了很大好处。 ●庆州市洗心村 该村65户,村民130人,是中央政府指定的传统旅游村。为此中央政府和市政府各拨款1亿韩元,村民负担6000万韩元,对该村进行了开发。目前,全村种植水稻、果树、蔬菜、香菇,还有养鹿。庆州市市政府对当地种植水稻实行良种补贴政策,种子价格的10%由政府补贴。水稻收获后,农民要将产量的70%稻谷市场价格每公斤为1075韩元出售;10%卖给政府,按全国统一收购价格每公斤为1450韩元收购,收购指标分配到户;农协向稻农收购20%,价格为每公斤为1300韩元。 在洗心村,接待我们的是村长兼旅游推进会事务长李羽根,今年47岁,家有3个孩子和夫妇俩,共5口人。他告诉我们,全村每年的公共事业经费是从市政府申请拨款解决,村里的桥梁、道路(包括村户、户户路)和饮水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部由政府负担,每年通过计划申请,市政府给村里拨款3000万韩元。韩国从小学到初中实行城乡统一的免费教育,养老保障全国实行国民年金制度,有收入的村民每月要交2万韩元左右,政府另外补贴30%,65岁退休后每月可领到50万韩元。政府对贫困无助(无子女)的老人每月补助40万韩元,对有子女但无力抚养的老人(生活保护对象)每月补助20万韩元,得到政府养老补助的老人看病是免费的。在医疗保障上,韩国实行强制医疗保险制度,农民要根据收入所得上交保险费,一般农民每月上交1-2万韩元,村长全家每月上交8万韩元,上交医疗保险费后,农民患一般疾病比如感冒时报销80%的费用,大病报销没有上限。农民一般要交两种税,财产税和综合土地税,村长家每年交财产税2万韩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