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九项重点工作之一,城镇化已被视为未来推动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之一。而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日前也明确表示,城镇化规划年内将出台。
众所周知,城镇化建设离不开资金支持,因此,加快城镇化建设必将为金融业发展带来新的广阔空间。那么,触角遍及广袤乡村的农村商业银行,在支持城镇化建设中能有什么作为呢?
当前城镇化建设给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需求空间。农商行可以通过支持农业产业化,夯实城镇化基础。一方面,通过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现代农业示范村、特色农业产业基地、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的培育与发展壮大等农业现代化工程,引导农业部门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另一方面,通过支持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大力扶持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不仅如此。农商行还可以通过加大对农村人口转移的金融支持,提升城镇化软实力。城镇化归根到底是“人的城镇化”,农商行只有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幸福安康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关注和改善民生贯穿于城镇化建设全过程,不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让农民在城镇化建设和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才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为实现这一目标,农商行既应创新信贷品种,为农民进入城镇提供资金保障。同时,也应大力推行小额信用贷款,做好对创业农民、进城务工人员的金融服务,促进创业就业。此外,还应有效扩大抵押担保范围,解决融资担保难问题,为居民自主创业和就业提供金融服务,提升城镇化建设水平,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随着城镇化的发展,村镇居民的人均收入将大幅提升,消费能力不断增强,村镇居民将产生多样化金融需求,因此,农商行应以推进“村村通”工程建设为抓手,推动金融服务向乡村和社区延伸,不断提高辖内农村金融服务覆盖率和便利度。
农商行支持城镇化建设,还可以在加大对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方面有所作为。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小微企业发挥着支持就业、改善民生、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功能。农商行应当为城镇化建设中的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全面、可持续的资金保障。作为全国“双百培育”计划的实践者,如东农商行就通过该计划,一方面让小微企业享受到为其量身定做的信贷产品以及适应小微企业用款“急、频、小”特点而简化了的审批流程和审批机制;另一方面,通过把小微企业培育成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培育成大企业,带动了与其相关的一大批上下游企业快速成长,使小微企业成长环境进一步改善。这些企业的发展壮大,不仅可以为城镇化建设增添后劲,还可以在加快地方优势产业、技术密集产业、绿色环保产业发展的同时,加速地方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型。
当前,在推进城镇化建设实践过程中,农商行也遇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表现为:一是监管部门应完善和明确金融支持城镇化建设的有关政策、条件;二是外部环境有待改善,由于民间借贷缺乏监管和规范,风险敞口较大,且农村个人信用体系尚未建立,金融支持城镇化建设的外部环境趋紧,县域金融机构经营风险压力加大;随着新型城镇化的不断推进,金融服务尚不能全部满足城镇化过程中的个性化需求,金融创新有待提高。
要发挥农商行在城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政府有关部门必须运用财政资金建立起激励信贷投入的补偿机制,对城镇化薄弱环节支持力度大的农商行给予贷款贴息、税收减让或信贷风险补偿;农商行在支持城镇化过程中,应坚守风险防控底线,对一般基础设施建设及城镇化房地产项目,不要盲目跟进;要加强贷前、贷中、贷后全程信贷监管,在支持城镇化建设的同时,防控好信贷风险;要依据产业政策调整,适时调整经营策略,积极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及时匹配新型城镇化建设。(作者: 曹桂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