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收支不透明,监督从何谈起?


财政收支不透明,监督从何谈起?

刘纯银

日前发布的“2013年中国城市政府财政透明度研究报告”显示,我国289个城市政府财政透明度总体很低,即使排名第一的上海市在总分400分中也仅得到178.78分,远不及格。(76日《南方都市报》)

众所周知,监督是财政的重要职能,也是财政管理不可或缺的环节,更是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这篇大文章的重要基础和前提。近些年来,随着扩内需促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小金库”专项治理等工作的开展,社会上对财政收支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尤其是当前形形色色的腐败问题大多与政府性资金的安排使用有关,群众对民生资金收支的关注度更高,要求公开透明的声音也最响亮。

不可否认,近几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一再强调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的腐败问题,尤其要下更大力气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直接侵害到群众个人利益的腐败问题。比如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三公”消费等,包括教育、医疗卫生这些领域的腐败,因为这些腐败“受害的都是最普通的群众和劳动者”。

然而,当前由于有些地区和部门办事程序、办事标准、财务收支不公开透明,以致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群众监督更是形同虚设。这也让那些目无法纪,独断专行的干部,喜欢趁机把权力商品化,与不法分子相勾结,搞权钱交易;甚至把权力私有化,安插亲信,互相包庇。正如一名检察官所总结众多腐败案件所说:由于办事不公开透明、权力监督法规不健全、监督程序不完善、监督没有保障,导致“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无用,下级监督不了”的问题普通存在,让一些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的人,凭借手中的权力敛财发家,从而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的形象和威信。

殊不知,实行财政收支公开,提高其透明度,不仅有利于干部群众的监督,也有利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保持干部队伍的纯洁性,更是新时期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很好尝试。正如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经济学教授俞乔所指出的:“财政活动透明是现代政府治理的一个核心内容,同时也是体制转型国家建立现代民主问责制度与法治社会的重要起点。”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因此,要想把国家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下一步,我们要在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意图的基础上,深入了解人民群众所思所盼,并不断提高与老百姓利益攸关的重点领域的财政收支的透明度。尤其要站在全局、长远以及对群众负责、对自己负责的高度,不断增强向群众公开的针对性和主动性,要在服务大局中找准位置,在体制机制中寻求突破。要明白:财政收支信息不公开透明,群众监督就无从谈起。

那如何提高财政资金信息透明度呢?笔者认为:当前关键是要推进预决算公开,健全公开机制,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让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和掌握民生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接受社会各界对财政资金的监督,不断弱化资源配置者的权力垄断和暗箱操作,让财政资金的安排更加科学规范,使用更加安全高效。同时,还应坚持把公开透明贯穿于监督工作全过程,把监督检查的政策规定、进展情况、检查结果公之于众,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这样做,还有利于促进各级干部自觉地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保持清廉,率先垂范,真正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谋一己私利,以实际行动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让社会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