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生矛盾 工商帮忙化解
该局执法人员赶赴现场了解得知:4月12日,笔山镇凤凰社区街道罗某邀请做建筑建材的邻居李某口头合约,利用自家房屋门市进行升级改造扩大再生产经营预(散)包装等食品。利用人民币3600余元价格钢化玻璃美化门市外墙,招揽顾客。其期间,发现门市左侧上方玻璃很明显一道裂痕,罗提出全面更换,李不肯接受。时隔半月之久,双方误解颇深,动文动武,未果。于是,于6月5日,罗某拿起法律武器借12315消费维权平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执法人员进行多方对事实了解、双方业务指导、协会教育指导、《消法》普法,事实的认定。最终以“产品三包规定”和《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责成“李某在一月内,按同等价位、同等质量、优质服务,进行上门更换产品”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