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评论员一文章,两处不严谨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
2013年7月19日
2013年7月19日,结合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十年前因偏信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的伪证而错审的事情,以及7月16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法警上岗坐姿不雅的事情,本人又撰写、发布了事关“规范”的《一法警如因坐姿不雅下岗,参与错审的四法官更应下岗》一文。
当晚,从《新闻联播》上得知《人民日报》头版发表了评论员的文章——《只有坚持标准,才能确保质量——四论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好》,该文的开头写道: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什么样的标准,就有什么样的质量。
看到人民日报评论员“有什么样的标准,就有什么样的质量。”的这一说法,我想起了本人十余年来在讲授《管理创新》和《精细化管理》等课程时经常讲的观点:有管理,一定有规范;有规范,不一定有管理。
标准与规范是相通的,有时也是相同的。因此,也可以说:有管理,一定有标准;有标准,不一定有管理。从另一个角度说:标准与管理不能划等号。
本人2012年4月11日曾为总装备部直属工厂讲授过《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我认为:好质量,是管理出来的;有什么样的管理,就有什么样的质量。
既然“有标准,不一定有管理。”、“标准与管理不能划等号”、“有什么样的管理,就有什么样的质量。”,那么,我们就不能一概地说“有什么样的标准,就有什么样的质量。”,换句话说,“有什么样的标准,就有什么样的质量。”这一说法,是不严谨的。
另外,人民日报评论员在《只有坚持标准,才能确保质量——四论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好》一文中还说:“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能没有群众这个根本标准。”,对于这一说法,我认为,也是不严谨的。
标准是一种衡量人或事物的依据、准则或要求,群众是指聚合在一起的人的总称。“群众”不等于“群众要求”,我们可以把群众要求视为标准,但是,我们不能把群众视为标准。我们可以说“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能没有群众这个根基。”,也可以说“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能没有群众要求这个根本标准。”,但是,我们不能说“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能没有群众这个根本标准。”。
“推进作风建设,不能没有高标准、严要求。”,对于人民日报评论员的文章,我们更应该高标准、严要求。
链接:
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只有坚持标准,才能确保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