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要遵循一定的法则,这是人类社会之所以有秩序和能够维系这种秩序所必须的。但人们的行为分为很多方面,这就是说,法则也是分领域的,是用来规范人们在特定领域的行为的。但在这个问题上,人们经常所犯的错误就是,认为有普适的法则存在它适用于一切领域。或者在这种潜意识下,把一个领域的法则用于约束其它领域的法则。
我们常常把我们生活的领域划分为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等几大方面。要看到,在不同的生活领域,我们要遵循的法则是不相同的。
经济学家对这个问题有基本的认知,那就是,在政治领域要遵循“民主”的法则,不能用民主的方式去解决经济问题。反过来就是说,经济领域应该遵循“财主”的法则。
而文化和精神属于私生活领域,讲究的是“自由”。民主和自由并不同一。民主是针对公共事务的,不涉及他人和公众的事务,不需要什么民主,你自己自由地决策就可以了。比如你的文化倾向性和爱好,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应该尊重个人的自由。
“民主”还是“财主”是话语权的依据的划分。在政治领域,人人平等,一颗人头和另一颗人头具有相同的话语权。在经济领域,“财主”就是用资本来说话,用“财”来做“主”,这就是“等量资本获取等量利润”的原则,按照股权比例分红,你投入的一元钱和我投入的一元钱权利相等,我投入的多,我的话语权就比你大,同样你投入的财多你的话语权就比我大,这是对等的。
法律,应该是把各种原则约束在各自适用的范围和领域之内。理想的法律,应该是保障资本在经济领域的话语权,保证财主;在政治领域保障公民的人人平等的话语权,保护多数决策的民主原则;而在文化等领域,确保个人自由不受他人干涉,信佛还是信道,信耶稣还是信穆罕默德,随你便,你也不要干涉他人和左右他人的信仰。
马云爱去拜访王林,那是他自己的事情,别人不要说三道四;同样,马云也不用对他人的说三道四反应过激,不要反击他人的什么科学认知和信仰迷失。
民主和自由这两个原则也是有界限的。讲自由,不可以自由地去侵犯他人,不可以把它变成侵权的自由。民主就是要保障他人的自由,不可以大家做主的民主法则去侵犯和剥夺其他少数人的文化自由,
法律就是要监督在各种不同领域是否按照这个领域的原则在运行,看看有没有把不同的法则用在它适用的领域之外的越权,看看个人自由是否受到侵犯。
当然,现实生活当中政治和经济和文化是混交在一起的,没有那么泾渭分明,因此也就出现了把民主原则和财主原则以及自由原则混用的情况。混用的结果大家也都看到了,那就是因为多种原则的冲突导致的社会的混乱。
财大则气粗,气粗则话语权大,如果把这种话语权用于经济领域之外的政治、文化领域,就会和民主、自由的原则相冲突。自由和财主属于私权区域,民主则属于私权交集的区域。如果把财主用于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又要财富分布的二八现象,势必导致一切由钱说话,变成了少数人说了算,变成了一个人用财权干涉他人的自由。
之前曾撰帖《资本主义不可能有民主》,说的就是这个道理。资本主义社会就是高度拜物教社会,就是货币拜物教,资本主义政治也是服务于经济的,是经济的附庸。在这种社会中,理所当然地是要用钱来说话,当然应该是财大者气粗,财主们不仅仅要用资本支撑下的话语权主导人们的经济生活,还会用提供政治献金和金钱游说等方式来左右政治。资本生性是贪婪的,贪得无厌,这种贪婪势必会导致“财主”的原则最终会压过“民主”和“自由”,让已经丧失人性自由成为拜物教者的人们最终彻底拜伏在金钱的脚下,变成金钱的奴隶。从而导致所鼓吹的民主和自由名存实亡。而那些由真正的民主原则确立的政治路线,如果不能照顾和满足资本发展的要求,最终都会成为短命政治。
当然,以上说的领域,都是指在一个经济体或一个政治体系之内而言的。对和错是指在一定范围内说的,而越界了滥用了就更不要再谈什么对与错了。像美国这样在经济领域靠自己的财力去做他国的财主,或者在政治领域让自己的民去做他国的民主,都是大大的越界了。越界就是霸权,而以霸权的形式推行所谓的民主和自由时,民主和自由都只是借口和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