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财政政策要“精准发力”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9日在兰州主持召开促进西部发展和扶贫工作座谈会时强调,要统筹施策、精准发力,搞好经济结构调整,实现经济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经济结构调整是世界各国面临的一个历史性的命题。美国在上世纪80年代进行经济结构调整,把主要精力放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上。这种调整在上世纪90年代发挥出巨大效应。进入21世纪后,美国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体的新经济虽然因投资泡沫而暂时陷入低潮,但从长远看,美国强大的科研开发能力仍将带来新的增长点。美国现在将研发部分放在国内,而将产业化部分移到国外,目的就是调整经济结构。
 
中国是一个工业化进程尚未完成的发展中国家,又是一个正在进行着经济体制转型的国家。因此,经济结构调整任务异常艰巨。从我国面临的国际竞争环境和国内产业的现实情况看,经济结构调整意义重大。只有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才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为此,有学者提出,中国不能仅仅成为工业化时代的“世界工厂”,今后一二十年必须抓住科技革命的机遇,对我国的经济结构进行高水平调整,成为信息时代的“世界工厂”。
 
财政政策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理应围绕经济结构调整做文章。按照国务院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在切实保障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支出的同时,继续加大对科技创新和节能环保的支持力度。
   
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实施财税优惠政策,全面促进自主创新,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积极财政政策应当发挥“起搏器”作用,综合运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风险投资、偿还性资助等多种投入方式,对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给予重点支持,引导企业和社会力量加大科技投入。比如一些地方目前已经着手设立科技企业孵化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资助方式,支持并带动科技企业孵化器提升专业服务能力;设立中小企业担保资金;大力支持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放大公共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间接引导、撬动社会资金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这些都不失为帮助企业生存发展、推动自主创新之妙计。
 
加大节能环保投入,完善鼓励节能环保产业的财税政策。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明确提出,节能环保产业到2015年总产值达到4.5万亿元,成为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的发展目标。这就离不开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支持。要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和强制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重点节能工程、污染减排治理和能力建设,加快建立促进节能减排新机制。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中央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和奖励。同时,对完全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项目投资,一律实行更加优惠的税费政策。此外,要进一步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