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房地产业快速发展、城市规模的成倍扩张,各种工业园区如雨后春笋的出现和扩张,以及公路、铁路、水利等公共设施的建设,农村大量土地被征收。因为,土地的国有制性质,国家或者地方占用农村的土地,只是征用,而不是购买。只需付出低廉的“征地补偿费”,而除了一些公共设施建设用地以外的其他大部分土地,却以高出征地补偿费N倍的价格“卖出”,一次性出卖50~70年的土地使用权,从而收取巨额的“土地出让金”。尤其是近年来,房地产市场的热炒,导致商业地产开发和工业用地的“土地出让金”价格犹如火箭发射般蹿升,而“征地补偿费”却只能是艰难爬升。原因在于,农民只有土地的使用权,而这种土地的使用权的管辖还不再农民手中,而是在村集体手中。通常“村官”只要获得不多的利益,就出卖了全体村民的利益。
这种“土地出让金”和“征地补偿费”之间的巨额差价,在被层层黑手盘剥部分后仍有巨大的差额,这些最终被归入了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成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这些来源于农民土地的巨额资金,原本大部分用于乡村和农民,比如新农村基础建设、农民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但是,由于农民是不会说话的,这些资金被用于了支持工业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
即便那些用于城市基础建设、廉租房、保障房等公益事业的土地,也是在保障城市人口的利益,农民也几乎没有丝毫的受益。
再者,城市“地价”快速增长、城市房地产价格的飞涨,受益者也是那些原本的城市居民,受害者却是农村通过各种渠道新进入城市的原本的那些农村人;包括农村生源的大学生、在城市定居的农民工和农村高收入者进城买房的人。
所以,这种光怪陆离的“土地出让金”和“征地补偿费”土地财政政策,是对农民的一种野蛮掠夺,抵消掉国家对农村和农民的种种反哺以外,仍然是一种纯粹的“乡村反哺城市”的掠夺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