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杨某某怎么就成了设计皇后的甄嬛?


 李某某轮奸案到目前为止公布了几个版本,今天梦鸽也公布一个版本,果然如我所料“轮奸者会成为被撸出精虫的无辜少年”。(参见拙作《清华教授是谁的陪酒女?》)。

其实要弄清梦鸽有没有说谎很简单,总共有五位“受害者”呢,又不是李某某一个,让他们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分别说出当天的情况,很多的东西便可一目了然清清楚楚。我想,公安局和检察院甚至法院早已做了这些工作,所以,再多的版本,再会博人同情,法院也不会被改变和左右。

我们大家也可以根据有限的资料来对照对比一下,早些时候有个其他“受害人”的律师公布了一个版本,说李某某自认“武功天下第一”,喜欢武力解决一些事情,他打了“施害人”杨某某......

然而在梦鸽的版本里,全然不见殴打情节,杨某某被打已是天下皆知的,何以就被梦鸽断章取义删繁就简了呢?杨某某被打难道是自戕?杨某某莫不成是先喝了堕胎药后又自撞桌子倒地流产的甄嬛?

颠倒是非黑白是没有用的,本案由于“受害人”众多,没有极其严密的组织,事先对好背熟口供的话,一不小心就会露出马脚,从而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从而崩盘,一败涂地。

所以梦鸽的版本也只是一面之词,仅次而已,况且这个“一面之词”来的如此之晚,又不能和其他“受害人”对好背熟,意义实在不是很大,仅供参考,不!不!仅供娱乐,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确如梦鸽所言,受害的事实不可谓不清楚,证据不可谓不确凿,早在三月份她就报了案,公安局何以没有立案?难不成公安局也形成了心证先入为主了吗?难不成公安局铁了心要陷害李家置李某某于死地吗?

如今,她在兰和大律师在点拨之下重新报案,根据梦鸽所言,公安局断无不立案的道理,因为即便公安局想陷害李家置李某某于死地,可是梦鸽已经把“真相”公之于世了啊,举世皆知,看你公安局怎么交代?怎么堵住天下悠悠之口?

梦鸽报案,接着公布真相,一环扣一环,步步为营,看来兰和大律师确实老谋深算深谋远虑成竹在胸。法律可钻的漏洞不多了,法院办案也指挥不动了,连公安局立案机会都不大,眼看着是江郎才尽,或者黔驴技穷,兰和只有搅动天下物议,用舆论的力量,发动人民群众来,看看能不能侥天之幸?

说死马当活马医有点不妥,应该是最后的疯狂和挣扎,因为我说过:如果这次公安局不立案的话,兰和和梦鸽再也没有什么机会和可能把“局势稍稍逆转一下”。

我想到了兰和的很多“包袱”,还是没有想到兰和谢幕的“包袱”是如此有料,如此的悬念迭起惊心动魄。兰和不追随赵本山演小品,可惜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