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该有几只手?


         政府应该是一个健全者还是一个残疾者?我们希望它职能健全还是功能残缺?答案怕是没有什么好选择的,应该是健全。

        既然如此,政府就应该像健全者一样有两只手。它需要这两只手来高效地完成民众赋予其之职责,否则,就是民众的不对了,既要马儿快跑又要它不吃草,还要砍掉它的腿,这也给了政府不作为的推诿理由。
        所以说,要求政府壮士断腕砍掉它的手的说法实在是哗众取宠,正确的讲法应该是要求政府把手缩回到职责领域之内,归它抚弄的让它去抚弄,不该它抚弄的就不让它抚弄。
       如果要求政府把手缩回到其职责领域之内,那么就应该首先知道它的职责范围所在。如果不弄清楚这一点,就不知道政府的手究竟有没有伸过界,也就不知道它是该伸还是该缩。如果还没伸到边界,他就要继续伸,否则就会有失职的地方;如果伸过了界,就要缩,缩回去干好它份内的事,而不是砍掉它的手。
        好在关于政府职责范围划分的事情政治家们和经济学家们都一直在做,有趣的是经济学家在这方面比政治家似乎更有兴趣和积极性,从经济学诞生的那一天经济学家就在忙乎给政府定职责这件事儿。
        政治和经济的边界之争,本质是公权力与私权力的领地之争。当然,这里的政治是默认为用来处理公众利益的公众代表,而不是某个少数人利益阶层的代表,即是规范的政治而非实证的政治。
        而经济,不言而喻是指市场,是指交易,它一定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之上的,因为交易者本身是私有者,被交易的商品也是私有物,所以,政治姓“公”,经济姓“私”。
        总体上,这个人类社会可以简单地划成“公”和“私”两个部分,一条分界线,公私分两边,越界就是侵权,侵权就是犯法,就是犯罪。不存在什么公权和私权谁更重要的说法。
        从法理上讲,公权力要更高一级,因为边界的确定和变更都应该由公众所决定,而不是由私所决定。私没有自律,它不会自我约束,所以边界一定是由公众以公权力的方式决定的。
        经济学家热衷给政府画界,却往往忽略了这条界限就是公私分界线,一旦画出,就等于是同时给出了公和私的领地划分,也就是说, 没有中间地带,给代表公权力的政府规定职责,也就是在给市场画界。
        但是,我们看到的却是有趣的、片面的情况。我们很少看到听到经济学家讨论“市场的边界”或“经济的边界”这个问题,也少见有人提出要市场也壮士断腕和“砍掉市场伸向公共领域的手”,似乎侵权犯罪这个罪名仅仅是针对公权力而言的。
        为何会有这种现象?说白了,不过就是私欲膨胀,认为私权可以高过公权,认为市场万能,市场边界无限而已。这其实已经和经济学家给政府画界的做法自相矛盾了,让还给政府画界成为多此一举,不如直接说市场无边界政治无疆土得了。边界是双方的,如果闭口不谈市场的边界问题,那么就无所谓政府的手是否越界的问题了,如果不管政府的手有没有越界都要砍,都要它断腕,那不是等于说公众需要的是一个残疾的政府,而对应的,市场也不再是一个双手健全者,是一个千手观音了。
        现在某些人推销的市场化,就是一个名叫千手观音的神,无所不能,无所不在,只有它还没有伸手的地方,没有它不能和不想伸手的地方。
        谈论政府的职责的同时也谈论市场的边界,这是学术讨论,否则,只是别有用心的鼓噪。
 
20130913于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