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每度补贴0.42元 国家对太阳能发电电价补贴政策出台,光伏电站盈利水平将超过8%,国内将掀起新一轮的电站抢装潮,2013年中国光伏新增装机容量或将翻倍。其中西部地区以成规模的地面电站为主,而分布式光伏电站则在中东部地区的大工业和商业用户中更有市场。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家对光伏电站实行分区域的标杆上网电价政策。其中,宁夏、青海、新疆、内蒙古一些光照条件较好的地区作为Ⅰ类资源区享受0.9元电价,北京、天津以及东北、河北、云南、四川等地区作为Ⅱ类资源区为0 .95元电价,其余地区作为Ⅲ类资源区享受1.0元电价。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则实行按照发电量进行电价补贴的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 上网电价政策适用于今年9月1日后备案(核准),以及9月1日前备案(核准)但于2014年1月1日 及 以 后 投 运 的 光 伏 电 站 项目。标杆上网电价和电价补贴标准的执行期限原则上为20年。 根据测算,在我国中东部用户侧电价水平较高的地区,在光伏电量自发自用比例较高的情况下,账面盈利水平可以达到8%以上甚至更高。 此外,业内一直担忧的可再生能源缺口问题也将得以解决。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李才华表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每千瓦时0 .8分钱提高到1 .5分钱,一年可以增加收入270亿元左右,到2015年可以满足可再生能源的需要。 随着国家三大扶持新政的出炉,光伏业将迎来真正的发展商机,2013年中国光伏装机容量有望可达或超过9G W,比2012年的4.5G W增长100%。
参考阅读:
太阳能光伏产业的重大转折 光伏发电优惠入电网
http://www.chinavalue.net/Biz/Blog/2012-10-27/937885.aspx
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则发布了针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税费减免通知。这宣告业界期盼已久的分布式光伏细化政策终于出炉。
此次下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首次提出了规模管理的概念,明确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全国太阳能发电相关规划,各地区分布式发电需求和建设条件,对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实行总量平衡和年度指导规模管理,不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部纳入年度指导规模管理范围。
“这相当于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现了配额制。”新能源行业专家接受采访时表示。
《办法》还鼓励各级地方政府通过市场竞争方式降低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补贴标准,优先支持申请低于国家补贴标准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据了解,江苏等部分地区的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发电已能够实现用户侧平价上网,客观条件较有利于分布式项目推广。在2014各省份的光伏规模管理预安排计划中,江苏、山东和浙江等东部省市规模分列前三,分布式光伏项目配额均在1GW以上。
虽然近一年来,分布式光伏发电成为市场新贵,但仍有不少光伏行业人士表示,缺少具有操作性的细则,对这个市场仍持观望态度。
而此次发布的《办法》在电网接入和运行、计量与结算方面均给出了解决方案。要求电网企业收到项目单位并网接入申请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并网接入意见,对于集中多点接入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延长到30个工作日。
享受电量补贴政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电网企业负责向项目单位按月转付国家补贴资金,按月结算余电上网电量电费。而在经济开发区灯相对独立的供电区同一组织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余电上网部分可向该供电区内其他电力用户直接售电。
晶科能源等光伏企业人士认为,上述“按月转付、按月结算、直接售电”的规定“非常给力”。
此外,昨天财政部还发布了针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税费减免通知,未来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将免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农网还贷资金等4项针对电量征收的政府性基金。
种种现象表明,分布式光伏发电将成为国家引导光伏市场应用的重点方向。根据民生证券研究报告预测,分布式光伏2014年将迎来400%的增长。 。
财综[2013]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了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的有关规定,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农网还贷资金等4项针对电量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上述规定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施行。
财 政 部
2013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