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主流观点将中国的经济竞争力归结为劳动力过剩所导致的价格优势,这种观点无法解释为什么中国的经济表现远优于其它同样劳动力过剩的国家。事实上,经济只是社会的一部分,对经济现象的解释不可避免要涉及经济以外的因素。经济学的观点,往往只说明了现象发生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要充分理解中国奇迹,原因必须到经济之外寻找,或者说经济学的相关内容必须作出扩充和修正。
西方经济学的信徒们从观念教条出发,不愿意承认行政干预对现阶段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不可或缺作用;一提到行政干预和国有成份,他们眼中就只有诸如扭曲市场、助长腐败等等弊端。事实上,正是由于在实际效果上利弊兼具,行政干预和国有成份才难以根除,甚至连根治性的手段都无法出台。“国退民进”是治本之方,但它不但要面对社会公平和传统意识形态等种种障碍,而且在操作上也困难重重,注定只能缓缓而进。
自1992年市场化改革全面启动以来,中国经济最令人印象深刻的行政干预是1993年的宏观调控、1998年的启动内需以及2004年的再次调控。1993、2004年两次调控,都是针对由不受市场信号调节的国有经济软预算约束所导致的投资过热(其中民间的投资过热实质也是国有金融机构的软预算约束所致);1998年的财政带动内需,则是为了应对外部环境的恶化、对抗经济周期。虽然市场原教旨主义者坚持说经济周期是正常的自然现象,无需人为抑制,但市场并非自圆自足。自凯恩斯以来,各国政府在治理实践中无一不将财政、货币手段作为对抗或平抑周期的手段,“市场配置+宏观调控”已成为各国经济运行的常态。中国财政调节手段的力度之大、行政介入之深,为市场国家所罕见,这当然是因为象中国这样正处在转型中的准市场国家其经济社会结构承受不了周期衰退的打击。
更广泛、更有力的行政干预存在于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动作之外,见之于地方和部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日常运作之中。正是由于各地方政府和各政府部门的积极介入,各种分别闲置的生产要素才能以比市场配置更高的速率组合在一起、快速形成生产力,打造出持续增长20多年、在全球性衰退中保持了“一枝独秀”的经济奇迹。经济学一般认为,行政干预会导致比市场配置更高的交易费用和制度成本。但是,在中国的具体约束条件下,在各地竞相争取“跨越式发展”的“招商引资”活动中,行政整合表现了比市场调节更低的交易费用和制度成本。这当然与行政权力强大的资源控制能力有关,即与国家直接掌控了大量经济资源有关。但是,并非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都能做到交易费用较低,关键取决于行政权力在具体情境中所要面对的是什么样的利益格局。
寻租趋利是权力代理者的本性,如果行政官员在经济环境的改善中所获得的收益可大于他直接运用“合法伤害权”(吴思语)所索取的收益,他就会真心实意致力于交易费用的降低;如果行政官员在经济环境的改善中所获得的收益小于他直接运用“合法伤害权”所可索取的收益,他自然会倾向直接运用“合法伤害权”牟利,而对要求降低交易费用的正式政策阳奉阴违。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一方面由于政府官员或其家属直接从事工商活动的机会较多,降低交易费用符合其共同利益,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在地方财政“分灶吃饭”格局下,经济增长所带来的税收增长能够很大比例直接转化为官员个人或其部门的收益,因此官员阶层无须单纯依靠“合法伤害权”提高收入;反之,内地经济欠发达地区除少数特殊行业外,官员或其家属可直接从事经济活动的机会有限,更重要的是这些地区的财政状况一直紧张、困难,需要投入的缺口较大,税收增长只能先填缺口,经济增长很难通过正常渠道转化为官员个人或部门利益,因此官员及其部门只能抱住“合法伤害权”不放。这就是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与内地不发达地区在经济发展的软环境和政府官员的收入水平两方面均表现出明显差距的根本原因。
另一重要现象是,越是财政收入依赖于非国有经济的地方,政府治理经济环境越认真、越见成效。即使是经济环境治理较差、交易费用较高的地区,由于行政干预可使各种生产要素的价格趋低,因此对投资者仍然有吸引力。显然,无论是交易费用还是生产要素价格的低企,都与政府直接掌控大量经济资源有关。这种资源配置方式未必能够带来最好的生产效率,但它确实能够使交易易于实现,具有较好的交易效率。更重要的是,这种配置方式实际上对名义上的“投资主体”最有利,这就是相当长时期以来中国各地的“投资热”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的主要原因。
这种经济模式的最大弊端是,在各地区、各行业竞相创造“政绩”以及权力寻租冲动的驱使下,即使是能够降低交易费用、创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的经济发达地区,也不会满足于仅将行政权力运行于降低交易费用,而必然要想方设法压低各种生产要素的价格,从而频频制造“投资过热”。如此一来,无论沿海、内地,经济增长不但总要与“投资过热”如影随形,而且总要付出廉价出让国有资源的代价,甚且要付出损害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