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大型企业成立小贷公司,但不是民营银行


前一段时间,我发表了一篇随笔——《我不看好大型企业成立民营银行》。非常高兴有很多朋友表示支持,并认为应该支持大型企业成立小额贷款公司(简称小贷公司),帮助他们解决供应链上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对这个观点,我举双手赞成。
那么,小贷公司与银行有什么区别?
第一,经营范围不同
小贷公司与银行的最大区别在于经营范围不同。银行作为重要的金融媒介,可以吸纳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储蓄与汇兑业务,甚至可以承担信用中介的作用。但是小贷公司不一样,根据它的作用,只能办理小额贷款业务,关键是不能吸收公众存款。
第二,经营区域不同
银行的经营区域可以通过设定分行、支行、分理处等方式来拓展。但是,根据有关规定,小贷公司不能跨县域经营,这一政策也被多数小贷公司认为需要突破。不过,随着互联网尤其是电子商务的发展,这个“突破”应该很快就能拨云见日。
第三,贷款利率不同
小贷公司与银行的贷款利息收取不一样,由于小贷公司只贷不存,运作成本与贷款风险都高,所以贷款利率自然是高于商业银行的了。不过,小贷公司在贷款条件方面的限制比银行松得多,资金需求方更容易获得贷款资金。
第四,抗风险能力不同
很多小贷公司经营不规范、资金不够充盈、竞争无序,结果,抗风险能力较差。尤其是有的小贷公司资金来源不明不白,资金放贷利率堪比高利贷,放贷资金回收使用暴力手段等,这些都大幅度降低了小贷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至于小贷公司的前景,这或许是最大的风险,其实主要还是取决于国家的态度。
第五,税负不同
影响小贷公司盈利能力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小贷公司的税负过重。有一位小贷公司负责人说,他希望能和村镇银行及农信社有相同的政策。随着“营改增”、给小微企业税负松绑等措施出台,减轻小贷公司的税负也应该指日可待。
目前,很多大型企业都已经或正在成立小贷公司,比如,苏宁、阿里巴巴、百度、京东等。国家应该支持大型企业成立小贷公司,并给与更多的政策上的支持,但同时,应该坚决杜绝它们成立民营银行。
(龙吟山论道,颜伦琴,2013-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