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标法亮点一:商标注册审查时间将缩短至9个月


       为了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发挥商标制度作用, 201383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商标法修正案。

此次商标法修改呈现了六个亮点,其中着重增加了关于商标审查时限的规定:商标局初步审查时限为九个月;对异议申请调查核实的时限为十二个月。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决定进行复审的时限为九个月、对商标局认为异议成立而不予注册决定复审的时限为十二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分别延长三个月或者六个月。同时,对商标无效宣告、撤销的审查时限等也作了相应规定。

此规定也就意味着,商标申请不需要再跑“马拉松 了”,能更有效的保障商标申请人及时获得注册。 

在此方面,超凡知识产权专家也表示“作为代理机构,我们不能因为审核时间的缩短,去一味的追求代理数量,而忽略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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