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的国新办发布会上,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世元指出,“关于土地污染问题,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果表明,中重度污染耕地大体在5000万亩左右”。
尽管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较为具体的关于土壤污染的数据,但土壤污染在一些地方导致的后果已时有发生,受污的蔬菜、大米及一些癌症村,是骨感的现实存在,这正不断成为和谐社会里一道道棘刺,令人迷茫而遗憾。
与大气、水的污染不同,土壤污染更隐蔽,同时带来的危害更大,且更难治理。 土壤污染治理几乎是环保中最关键的部分,因为大气、水质及其他污染源等产生的大量污染物,会通过大气干湿沉降而直接纳入城市土壤中;同时土壤又可作为一个介质,把一部分污染物通过渗滤和扬尘带回水体(城市土壤直接接触浅层地下水)和大气,形成闭循环。
治污是一项系统工作,需分清轻重缓急及工作排序。首先,一切的治污需建立在一个比较确切的摸底数据之上,并应向公众开放这些环保数据。公众有治污的知情权与参与权。目前的摸底工作应尽快推进,并且排查工作应更为细致,不同区域有何种污染应被区分开来,需分类排查并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排查地区民众反映的土壤污染问题,应予以重视与反馈,这也是公众参与治污的一种体现,环境保护应是一个他律自律紧凑互动的过程。关于风险评估机制,国际上已有了不少先例,比如美国、荷兰、澳大利亚等国的评估机制,主要评估污染物的生物有效性、日承受摄入量和背景值等,量化和保护在污染区或附近居民的生活健康。
在有了确切数据后,应完善相关立法,并确保立法得到切实执行。不久前,环保部生态司司长庄国泰曾表示,由于土壤治理难度较大,正在制定的土壤保护法将侧重保护性预测措施。据悉,《土壤环境保护法》已列入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由全国人大环资委牵头起草。坦白说,治污不仅需防范未来,更应有合理的回溯机制,把那些对环境的“欠账”与“透支”补齐。否则,新污染即使被控制住,但那些旧有的污染仍在发挥着作用,环境本身就是一个开放体系,互相作用,难以切割。
治污并不在乎投入多少,关键看效率如何,否则投入再多的钱也枉然。在中国,治污更应根据现实情况,更需着力的是地方,令地方官员摆脱GDP主义,及提高企业现在过低的违规成本。因此,未来治理土壤污染最关键的也许在于如何突破地方主义,加强环保执行力。